疯狂的市场与风险终于引发高层的关注,一场整肃行动自2011年度开始展开。2011年末,国务院连发三文整顿文交所交易活动。其中,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主旨叫停份额化交易;其后,国务院发布《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49号文),确定上海、深圳文交所进行份额化交易试点;数月后,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37号文),细化了停止艺术品份额化的规定。
记者采访整理的数据显示,目前,这两轮“追高”入市的投资人大多损失惨重,多位投资者的账面浮亏都在50%到70%之间,更有甚者百万入市,目前账面仅剩数十元。
悄然“变法”或涉嫌合同违约
2013年1月14日,天津文交所发布《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协议转让暂行规则》(后简称“暂行规则”)提出,投资人目前可以进行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在天津文交所指定协议转让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交易。协议转让交易模式是指转让双方在天津文交所电子交易平台上通过申报达成协议,完成转让的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挂牌前,需要由出让方或其委托的服务机构向天津文交所提交《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挂牌申请书》。《暂行规则》还规定,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得少于5万份,所有艺术品份额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流通转让,最终通过要约收购、竞拍等方式退市。这一规定被外界解读为天津文交所应对“38号文”的最新整改方案。但这一方案招致了诸多投资人的不满,他们认为协议转让的方式有利于交易所将市场整顿期间的损失,更多的转移到普通投资人身上。
市场整顿期间,交易损失该由谁来担负?就这一问题,央视网记者咨询了广东海智律师事务所的武宏亮律师。
武宏亮律师认为,想要判定交易损失由谁担负,首先要判断天津文交所在发起设立中有无违规的行径。实际上,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经营形式或涉及“金融行业及证券化行业”,依照我国相关规定,需要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并获取国务院批文方能设立。而资料显示,国务院批准的两家全国试点文交所只有上海文交所和深圳文交所。上海文交所一直进行的是文化产权交易;深圳文交所已于2012年4月起开展以购入价回收艺术品份额。天津文交所目前还在进行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确有违规嫌疑。
此外,武宏亮还指出,天津文交所日前《暂行规定》中将份额化交易转为协议转让的方案,从民事性质上讲,私自更改双方最初签订的规则(合同)是并不合法,涉嫌严重的合同违约。
本次的《暂行规定》中称,协议转让交易模式是指转让双方在天津文交所电子交易平台上通过申报达成协议,完成转让的交易方式。在其发布的《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交易指引》中,天津文交所对于协议转让交易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中提到,投资人进行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在天津文交所指定协议转让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交易。投资人已开立的份额账户自动升级为交易账户,可直接在本所进行协议转让。
《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天津文交所无权单方修改规则,直接违背了《合同法》及格式条款的规定。可以说,文交所是单方严重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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