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斯特兰德(Mark Strand,1934—2014),美国诗人、散文家、翻译家、艺术评论家。1934年生于加拿大的爱德华王子岛,1990年当选为第二任美国桂冠诗人。他著有10本诗集,其中包括获普利策奖的《一个人的暴风雪》(1998)、《黑暗的海港》(1993)、《绵绵不绝的生命》(1990)、《诗选》(1980)、《我们生活的故事》(1973)、以及《移动的理由》(1968)等。他的诗被译成30多种语言,获得众多荣誉和奖项,其中包括麦克阿瑟奖、普利策奖、华莱士·史蒂文斯奖、博林根诗歌奖及美国艺术与文学学院授予的诗歌金奖。其诗歌的创作风格影响了一代美国诗人。1990年当选为美国桂冠诗人。曾在艾奥瓦大学、耶鲁大学、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高校任教。
斯特兰德被称为“深沉的异化哀悼者”:以深刻的智慧,讲述我们被遮蔽的生活故事—-—关于现代生活的孤独、被异化、焦虑及无力感等。
约瑟夫·布罗茨基说:“斯特兰德是一位非常温柔的诗人:他从不扭着你的手臂,不强迫你进入他的诗。不,他的开场白通常是以一种友好的、稍带哀婉的语调邀请你进入……直到你意识到一种从摩天楼的窗户或者快艇望出去时的震惊:已离地多高,离海岸多远啊!更重要的是,你会发现深度,并意识到不可能返回。”
作为美国第四位桂冠诗人(1996-1997 年),马克·斯特兰德的诗主题从与恐惧和另一个自我的黑暗和可怕的角力,也包括对生命和光明的欢乐庆祝。
他曾说,他对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的故事《特隆、乌克巴、奥比斯·特蒂乌斯》中的题词很感兴趣:“当我们睡在这里时,我们在别处醒着,这样每个人都是两个男人。”有趣的是,博尔赫斯的想法描述了马克·斯特兰德本人的创作精神中固有的多样性和悖论,以及他的诗歌和小说多年来处理的主要选题。有时,斯特兰德诗意的声音平淡而对话,细节稀疏,几乎令人毛骨悚然,充满了威胁和不祥预感的黑暗形象;然而,在其他时候,又是活泼而感性的,充满了时间和地点的细节,在对生命和光明的庆祝中充满了欢乐。
论成为一个诗人(节选)
阿奇博尔德·麦克利什(Archibald Macleish)的《你,安德鲁·马维尔》是第一首让我为之激动的诗,第一首我认为自己读懂了的诗,第一首我真心希望是出自我笔下的诗。我青少年时代写过几首诗,都是为了在纸上狂热地宣泄“我的情感”,仅此而已。至少对我,也就是这些诗唯一的读者来说,它们的意义在写完的时候就已经耗尽了。在那段日子里,我的生活阴晴不定,内心世界和外部世界极少合拍。所以,毫无疑问,《你,安德鲁·马维尔》连贯一致的结构、冷峻的情感秩序会吸引我。
这首诗说的是我希望自己能说出的东西。同样的情感曾经折磨我,让我沦为它的牺牲品;但如今看来,它倒变成了快乐的源泉,这都是拜这首诗所赐。第一次读它的时候,我对诗歌所知甚少。我不知道安德鲁·马维尔是谁,也不知道半数麦克利什提到的地方在哪里。我只知道那时对我最重要的东西——我就是那个“低头顶着太阳”的人,我的意识与黑夜的来临,与它总是蔓延而来的阴影联系在一起。这种对远方的黑夜不可避免的降临的描绘会让我感到平静,尽管它也反映出我越来越多的对死亡的觉察。在这首诗里,我感到自己置身于一片浩瀚之中,而在现实生活里,这浩瀚却曾让我感到失落。有些情感曾经压垮了我的孤独,但它们在这里呈现出了一种形式,无论我多么频繁地返回这种形式,我都会感到愉快。我并不知道这首诗如何获得了它的魔力,而且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尽管我读过很多遍,却从来没有问个究竟。
你,安德鲁·马维尔
还有,在此低头顶着太阳
还有,在大地朝向正午的
这个高度上,去感受黑夜
永恒的上升,永恒的登场:
去感受黄昏里尘世的寒气
漫上弧形的东方还有缓慢
巨大不断攀升的阴影弥散
笼罩住那下界的山河大地
还有奇异的埃巴坦的林间
一叶叶吸收着夜晚奇异的
是黑暗泛滥在它们的膝前
让跨越波斯国的群山变色
还有这时克曼沙的城门前
幽暗空荡,只有衰草一片
还有迟到的旅人向晚而来
几个人进入了西边的关隘
还有巴格达转暗隐没的桥
跨越那条悄然无声的河流
还有夜晚经过阿拉伯半岛
边界渐宽,并悄悄地游走
还有毁弃的石间印着车辙
变深在帕尔米拉的旧街上
还有黎巴嫩渐远而克里特
高耸云中迎着大风的激荡
还有在西西里,天空依然
用向陆地飞行的海鸥炫闪
还有,朦胧的船上挂着帆
飘摆浮荡,慢慢踪影不见
还有,西班牙在下方消逝
非洲的海岸上沙滩的金黄
还有夜景一起湮灭,陆地
不再有低低的苍茫的微光
也不再有海上长抛的余晖:
还有,在此低头顶着太阳
去感受多么迅捷多么隐秘
黑夜的阴影正在慢慢登场……
直到多年后我已经写出并发表了自己的作品,我才仔细地琢磨这首诗。我记得它列出的地名对我造成的催眠般的感觉,也记得我模糊的、难以把握的对死亡和时间流逝的感想如何在它这里获得了一个宏大的定义。但这时我体验到的却是别的东西。和过去一样,我觉得这首诗似乎悬置在时间里。但直到这时候我才感到这种悬置呈现循环的状态,每个事件都有新鲜的面目,但却很蹊跷地跟之前的事件相似。埃巴坦的林莽,克曼沙的荒草,西西里的海鸥,它们都具有某种类似的东西。这首诗以“还有”开头,以不确定的省略号结尾,在整体上暗示着这种悬置的循环。不单首句以“还有”开始,第二句也是如此,所以这首诗似乎在坚持一种前后连接的特性,更进一步地说,它暗示一些周行不止的东西。“还有,在此低头顶着太阳/还有,在大地朝向正午的这个高度上”。换句话说,《你,安德鲁·马维尔》既是关于时间的,又是内在于时间的,既是关于运动的,又是正在运动中的。它既是直线的,也是循环的;它想要表达的不但是日常的昼夜更替,而且是悲剧性的文明的兴亡。
然而,这首诗里的说话者似乎很奇怪地置身于他描述的一系列情景之外——不仅是因为他自己此时正好处在中午时分(在大地朝向正午的高度中),而且是因为他的感觉跟时态和人格是分离的。表现这种感觉的是一个压倒一切的动词不定式,超出时间之外但又回应时间:“去感受黑夜永恒的上升,永恒的登场/去感受黄昏里尘世的寒气/漫上弧形的东方……”正如前两行的“还有”用来显示这首诗有一些附加成分,“永恒”在下两行里带有一种合乎情理的坚决,因为它描绘的是动词不定式“去感受”(to feel)所能容纳的东西,也就是说“一切”。
另一个明显的环绕的姿态在于:这首诗第一个韵(“太阳”和“登场”)也是它最后的一个韵,这样做既标示出说话者的注意力延续的时间,又把这首诗带到了一个出现结束感的地方,只不过这里的结束正好是对开头的重演。造成这首诗的循环性的不单是重复的韵,还包括它对标点最少的使用。冒号使用了两次:第一次是开头第四行,第二次是结尾前的四行。它们对称出现,每次都显示出停顿,随后就是更换诗节造成的附加的停顿。对停顿的加长和加倍以另一种方式更加强调了动词不定式“去感受”的中心地位。
可是不知为什么,诗里并没有显出经常伴随感受而来的紧迫感。相反,这首诗暗示的是:尽管“去感受”体现了一种暂时性,它回应的却是循环而且悬置的时间性,两者区别很大,但看上去是互相联系的。再者,此处表现“去感受”的方式让人觉得朦胧而繁复,这首诗似乎在认可我们会有的阅读反应,同时督促我们参与对这种反应加以延伸的重构。看起来,这首诗坚持的是:去感受黑夜的来临;它来临时多姿多彩的表现;被时间的浩瀚所席卷;完全用内心去感受它;低头顶着太阳;然而这一切都带有沉郁的调子,跟马维尔的《致我羞怯的情人》里爱人火热急切的发言形成直接的对比。(麦克利什回应的显然是马维尔那首诗,马维尔的诗里看不到对时间的毁坏力量的平静观照。爱、爱的行动,以及爱追求的快乐也许会带来错觉,让人对明显的事实视而不见,但爱人们无法让太阳停止,他们能做的就是让它奔跑,让时间过得更快,让他们之间的热情参与到太阳的热力之中。)但在麦克利什的诗里,显然有“足够广阔的世界,和时间”见《致我羞怯的情人》,“如果我们有足够广阔的世界,和时间”(Had we but world enough, and time)。它的平静,它不经意地描绘诸多异域的方式,这些都在暗示我们——服从无可抗拒的东西会产生某种美,而且沉思自己的死亡也可以是一种超越的形式。
麦克利什使用“去感受”的方式的另一个方面,是它如何内化时间巨大的非个人性,如何把上升的黑夜的视像变成一些个人问题,而非简单的地理学问题。我们被要求尽量长时间地去感受这首诗中幻象的尺幅,也许这就是它吸引青少年时代的我的原因。这首诗提供的经验属于一个巨大的私密,它的中心是一个人物,以其想象提供最纯净、最深远的对感觉的刺激。
那时候,我毫无疑问地喜欢它外观上的简洁。我不知道在它轻松自如的展开方式背后是高度复杂的技巧,也没看出它缺少标点这一事实增加了诗的流畅性,它在地理上的层出不穷也因此获得了一种催眠般的必然性。那时候,我知道在我感到的魅惑里有音步的作用,但我还不知道恪守音步究竟对这首诗的意义有多重要——实际上,把握时间正是这首诗追随它的主题时使用的最确定的方式,它四音步抑扬格的诗行里的停顿和重音都让人感到清醒,就像夜晚的到来一样坚定。
这首诗最显著的特点之一是缺少标点,这一点最有效地造成了它的流畅,和它的修饰语不经意地转换的方式——暂时依附于一个名词或动词,然后与其他的词会合,有时在前,有时在后。在第二、三节里,这一点尤为明显和突出,首先是押韵的词“缓慢”(slow),然后是古怪地重复的“奇异的”(strange)。“去感受黄昏里尘世的寒气/漫上弧形的东方还有缓慢/巨大不断攀升的阴影弥散/笼罩住那下界的山河大地/还有奇异的埃巴坦的林间/一叶叶吸收着夜晚”。“缓慢”(slow)在第二节里用来形容“不断攀升的阴影弥散”,在第三节里它也是埃巴坦的树林“一叶叶”地吸收夜晚的方式。这里的“缓慢……”跟三行之后的“奇异的”毫不费力地绾合在一起,但如果使用了逗号,这种结合方式就必须妥协,并因此显出句法上的繁琐。而且,第三节第二行结尾的“奇异的”(strange)用同样含蓄的方式造成了一种加倍的效果,而这种效果与它的意义合拍。它初看像是一个优雅的倒装,用来修饰“夜晚”,如果我们在它后面加个逗号的话。但如果我们把逗号加在它前面,那么它修饰的就是下一行的“黑暗泛滥”。不仅如此,“膝前”(knees)原本来自“林间”(trees),这样写是产生意义的,仿佛它们押的韵可以补偿标点的缺乏。如果这样读,我们就可以在“膝前”(knees)后面加个句号,但加了句号就会把下面三行强制变成这样开始的句子,“跨越波斯国的群山变色/还有这时克曼沙的城门前/幽暗空荡,只有衰草一片”,这样一来,其中隐含的意味会显得平淡不堪。然而,如果在“膝前”(knees)后面加个逗号,这一句就应该从属于第三节的第四行,而这一行以逗号或句号结尾皆可。
我们可以从这里继续下去,不断地改变想象中的标点的位置,创造出新的意义差别,新的着重点,但那样做是徒劳的,因为这首诗最好的状态就是它现在的样子。它的复义性对它的流畅和巨大的暗示性都至关重要。这首诗督促我们一行接一行不停地读下去,然而在我看来,它们似乎又在坚持每一行的完整自足。说到底,构成这首诗的基本单元是诗行,而不是句子。如果说这首诗里有句子,那也是我们的游戏心理(或者,可能性更大的是我们的不安全感)为它创造出来的。
王敖 译
马克有着极好的幽默感。即使在他生命最后的几周也是如此。他陷入剧痛之中,仍然坚持教学,和诗歌朗诵。他去世前五天,我见过他。他在医院里,等待被释放。这样,他就能回家,然后死去,因为他的病情已毫无希望。当这样的时刻到来时,他开始穿衣服。他不想要任何帮助,但他如此憔悴、虚弱,这让他花费了很长时间去穿T恤和扣扣子。因此,我过去搭把手。我那样做的时候,忍不住对他说,他穿的T恤很漂亮。确实是很漂亮!他停顿了一会儿,最终面带淘气的微笑,说:“我去医院的时候,总是穿着我最好的衣服。”他没有追加一句说“去死”。但他的微笑以及他眼中的表情告诉我,他正是这个意思。
查尔斯·西米克论斯特兰德
桑婪 译
来自 文学憩园 公众号















川公网安备 510411020000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