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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投资证券化的中国实践(2)

2012-09-28 00: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阅读

  与日后闹得沸沸扬扬的天津文交所模式不同,深圳文交所也并没有把艺术品份额化作为交易所的唯一项目。该所除将齐白石作品包装后与银行合作形成新的理财产品外,还致力于为影视剧吸引投资,例如深圳文交所曾为电视剧版《画皮》融资300万。   但是不管是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拆分模式”,还是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份额化”,其运作模式都是将一个艺术品资产包拆细,形成 “分拆权益”,让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及流通这些权益,获得艺术品资产包增值所带来的投资回报,从而实现艺术品证券化。

  而要完成这一交易,必须经过托管——鉴定评估——发行与交易——退市等几大关键环节,还有贯穿整个流程的保险。与国外完善的艺术品保险不同,在国内,艺术品保险发展格外迟缓,保险公司因为缺乏专业鉴定,参与的热情并不高涨。

  但是这当中的专业评估与鉴定,在文交所的交易中是不容缺失的关键环节,谁来评估,也是目前文交所受到质疑的最大原因。

  对此,曾经从事过金融投资的资深藏家颜明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目前文交所存在的核心问题,是艺术品在分拆发售的过程中缺少学术认证这一关键性环节。与其他交易模式不同的是,分拆在一开始就已经提供了一个价值认定,这个价值是谁?是如何认定的?

  “我认可文物局、国家鉴定委员会,但是我不认可这些所谓的文化部专家,而且现在都走的是市场化路线,如果专家不自重,难免会有失公允”,颜明认为,“政府本身是想做好事,通过文化产业产生经济效益,结果到下面执行的时候完全走了样。”

  在深圳文交所的计划中,其交易品种包括了文化股权、物权、债权及知识产权(影视作品、数字产品、工业设计、文学作品等著作权)的转让或授权交易,文化创意项目投资受益权、文化产品权益的融资交易,各类文化艺术品拆分权益以及资本与文化对接的投融资综合配套服务等。显然,这是一个比天津文交所更为复杂的体系。

  在创新中规范的风险

  其实,日后闹出动静最大的天津文交所成立时间早于深圳文交所。2009年9月17日,天津文交所就在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成立公司。但该公司一直苦于相关方案的完善和利益各方的博弈。

  随后不久,比天津成立更晚的深圳文交所已经陆续对外发布消息,高调推广自己所代理的文化艺术产品版权。这对于天津文交所来说无形中形成了压力。

  在心情急迫、股东施压和风险控制方案不完善的情况下,天津文交所终于开市,并直接宣布以艺术品份额化的方式,吸引普通投资者的认购。相比于上海与深圳,天津文交所这一步走得更加彻底,风险指数也相对更高。

  2010年九部委联合发文对深圳文交所表示肯定之后,全国多个城市都开始筹备建立自己的文交所。上述文件鼓励“开发信贷产品、完善授信模式、扩大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培养文化产业保险市场等”。文件还明确指出,“支持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财政注资引导,鼓励金融资本依法参与。完善各类无形资产二级交易市场。”

  2010年5月,成都文交所成立。6个月后,有南方报业参与投资的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建立。差不多同时,郑州文交所获批。而据《投资者报》调查发现,如今有超过20个省市正酝酿建立自己的文交所。

  就在天津文交所无限期关闭开户不久,郑州文交所传出消息称“有可能4月开市。”因为天津文交所的交易模式受到质疑,而同样采取艺术品份额化上市的郑州文交所,对外声称“将采取与天津不同的方式。”

  文交所的运作方式在国内是一个创新。从目前的交易方式上,它的确突破了艺术市场过去的很多模式。但是关于艺术品如何进行证券化和份额化,却一直都是学者争论的焦点。

  文交所的相关行为,显然不属于《证券法》的调整范围,但中间却存在很多模糊地带。证券交易“三公”原则的实现,依靠的是相关制度和法律,而文交所在很大程度上却必须依靠其自律来实现。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部经理桂浩明对《中国新闻周刊》感叹,“与其说文交所在配合艺术品交易,不如说是在利用艺术品作为一个符号或作为一个载体在进行炒作,至少不是一种规范的投资行为”。

  桂浩明认为,监管部门应该对这样的类股化交易进行严格控制,“因为现在事实上已经把它份额化,那是否应该考虑把它调整到证券化调整的范围?”

  遗憾的是,无论是天津文交所还是上海文交所都谢绝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在天津文交所遭到大规模质疑之后,国内其他文交所的路径会怎样选择,一切还不得而知。但显然,无论任何金融创新,显然都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规范、自律、他律的演化过程。创新树上,那朵叫做风险的花,既是美好之源,又是规范之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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