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低,缴税多 稿酬啥时不再“寒酸”
1999年,经修订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规定,原创作品除另有约定外,其基本稿酬标准是每千字30元—100元。根据上世纪末国家整体经济水平和一般文化产品的市场价格而制定的此项规定,沿用至今。虽然近年来不少报刊、杂志顺应市场竞争需要,自行提高了稿酬标准,但对于多数图书等出版物来讲,还是固守着“政府定价”。
然而,就在稿酬“羞于出口”的情况下,作者还要承担较高的个人所得税。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稿酬个税起征点为800元,800元是当时普通大学毕业生月工资的10余倍。这一规定并没有随着2006年、2008年以及2011年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的上调而发生变化。
在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提高稿费标准、提高稿费所得税起征点两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再次被人们提起。
稿费少,创作激情难保护
上世纪末,随身携带三五十元出门,尚且能买到一两件心仪的礼物,够两三个好友吃一顿大排档。可如今,带50元上街,已是囊中羞涩。今日的新作,领取的却是与十几年前相同的稿酬,这是现在许多写作者面临的尴尬。
在读者中颇有名气的《十月》杂志,2012年以前一直执行着60元—80元/千字的稿费标准。为了吸引更多更好的作者以增加自身的竞争力,2012年,《十月》将稿费标准提高到200元—300元/千字,但长篇小说连载,作者的稿费标准则不按这个标准执行。《十月》杂志社负责印制发行的王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前执行老标准时,每册平均分摊下来的稿费占定价的12.75%;2012年稿费标准提高后,稿费一项占比已经升高到30%。加上数字阅读的日益兴起,杂志社生存的空间日渐萎缩。
目前,同样的标准,只有《收获》、《人民文学》等有影响力的杂志才能负担得起。而像《杂文选刊》等一般性期刊,其稿费标准仍旧维持在60元—80元/千字。发行量上万册的大众类文学杂志尚且如此,学术期刊的情况又如何呢?
《哲学研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的核心期刊,由于今年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稿费标准调高到80元/千字。相比以往,这个标准翻了一番。即使以这看似不起眼的千字80元标准来支付,《哲学研究》每年支付给作者的稿费也要20多万元,这对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期刊社来说已经是很大的负担。
《浙江大学学报》今年也首次获得了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有了国家给的40万元,《浙江大学学报》终于有了点儿活泛钱,支付稿酬时不再捉襟见肘。刊登的每篇文章视字数、作者知名度、社会评价等因素,稿费从500元到800元不等。而以前,作者拿到的200元稿费,只是象征性的鼓励。
退休后笔耕不辍的译林出版社原社长李景端说:“现在无论报纸还是杂志,支付给作者的稿酬简直太寒酸了。这些年来物价涨幅有目共睹,而稿费标准几乎没有与时俱进,这么低的稿费标准不能不说是对知识的不尊重。如此一来,最直接的后果是挫伤了文化人的创作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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