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会科学院WTO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张天维对此持同样观点。他说,学者以多年的知识积累写出专著,换来的稿费微薄得令人心寒。稿费并不是文人最看重的,然而,稿费高低却体现了知识的被尊重程度。
南开大学副教授熊培云说,丰富的过往经历,日积月累的知识,各自不同的语言表达,怎能用钱来衡量?
缴税多,辛辛苦苦落几何
稿费已经低得可怜,稿费纳税更让作者满腹苦水。这些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逐渐调到3500元,然而,稿费纳税额起征点始终在800元原地踏步。
一部20万字的作品,字字倾注心血。算下来,价值几何?假设定价25元,印量10000册,以通常的版税率8%(现实中,一般以4%、6%来计算,知名度高、作品质量好的也可能达到10%或以上)计算,则稿费是20000元。而这20000元应纳税额为2240元。作家以其深厚的生活阅历讲述世事沧桑,专家学者数载殚精竭虑、苦心钻研,一朝成书,纳税额竟占了稿费的十分之一。
为了能把稿费所得税起征点绕过去,一些作者、出版单位采取将著作分册出版,或增加领取稿费人数的办法,把稿费分摊到“每个分册”、“每个作者”身上。一位出版社的编辑说,“这纯属无奈之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原总裁聂震宁曾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关于大幅度提高稿酬所得税起征点的建议》的提案。聂震宁在其中强调,在某种程度上,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第一生产力是作者,稿酬制度则直接关系到保护作家、艺术家和学者的创作热情和个人利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陈建功也曾两次提出类似建议。对于起征点的具体数额,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张抗抗建议,作家版税的合理起征点应该提高到3000元以上。
新标准,协商为主鼓励增
努力保护作者的基本权益,保护他们的创作激情,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之要义。
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说:“对于学术精品,出版社通常都会支付很高的稿费。人民出版社长期坚持以出版学术精品为立社之本,几十年来每遇到上乘佳作通常都要支付10%或者12%的版税。也正是因为人民社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所以出版物中精品力作迭出。”他说,出版是一种市场行为,对于质量不同的作品,稿费给与不给,给多给少,只能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
据悉,国家版权局通过对作者、作品使用者、行业协会的调研,已经形成《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修订草案。该草案目前正在多方征求意见,明年有望出台。国家版权局副巡视员段玉萍说,修订后的该项规定将提出稿费支付指导性标准,稿费标准总体上有所提高。她同时强调,新的规定将兼顾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稿费标准仍以双方协商为主,鼓励作品使用者执行更高的稿费标准。(本报记者 刘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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