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白石后人的艰难“维权路”
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期,对已故名人作品并未进行严格的版权保护。这是和特有的时代背景有关的。
白石老人一生,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仅捐给国家的画作,现在估值已有几十亿元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吕珊
于锦江怎么也想不到,酒桌上的一句无心之言,竟在随后的几年时间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让他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著作权大战中,至今难解难分。
临危受命
2004年,在吉林经营着几家化工厂的于锦江,生意正做得风生水起。平时爱好书画的他,在一次应酬中结识了一位齐白石老先生的后人。酒过三巡,谈起家族往事,这位年过八十的老人竟不禁潸然,“外人也许不相信,别看新华书店里到处都是老爷子的作品,齐家人没见到一分钱稿费,甚至谁出了书我们都不知道。”
“为什么不打官司呢?国家有版权法保护著作权啊。只要家族内部统一意见,委托律师去办就行了。我愿意帮这个忙。”于锦江一时义愤。
一石激起千层浪。没想到,这个想法竟然马上在齐家内部达成了共识。齐家人共同推选了齐白石的孙子齐秉颐,作为追讨版权案的代理人。于锦江做他的私人助理。“欠债还钱,当时就觉得是个很简单的事”。经历了几番酸甜苦辣之后,回想起当初临危受命的情形,齐秉颐称那时的想法很天真、也很美好。
很快,齐家十支后人就有九支出具了委托书。齐家的初衷很明确,“只要出版社承认侵权就行,和解是我们最初的想法。讨钱不是第一目的,我们要的就是个公平”。一时的冲动,必胜的信念,让齐秉颐和于锦江精神振奋。他们哪里想得到踏上的是一条充满荆棘的路。
对于齐白石家族来说,2007年的意义非同一般。这一年,是齐白石大师逝世五十周年。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截止到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法同时规定,“在作者生前及其死亡后50年的保护期限内,作者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获得报酬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在此期间内,未经作者或作者继承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该作者的作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齐白石的后人不在2007年12月31日前主张自己的权利,将超过法律的保护期。
从法理角度来说,这是一个分水岭,是决定退让还是挑战的最后关头。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齐家在长春起诉吉林美术出版社侵权案率先打响了。
诉讼之路
1998年,吉林美术出版社未经齐家人授权先后出版发行了《近现代中国画大师》等作品。
早在2004年春天,齐秉颐和于锦江就曾接触过吉林美术出版社,希望通过双方的友好商谈解决版权问题。“握手、寒暄、宴请招待”,于锦江回忆说,“最初吉林美术出版社热情接待了他们,并且商谈气氛显得非常友好,完全没有硝烟气味。双方甚至共进了晚餐”。“开局不错啊”,齐秉颐有了一种轻松的感觉。
然而,在良好的开端以后,双方开始了漫长的等待。每遇到关键问题的谈判,双方不是因为忙就是因为出差总也见不了面。时间一拖就将近3年。于锦江突然醒悟,再拖下去也许就过了诉讼时效了。不管他们了,我们马上起诉。齐秉颐一纸诉状把吉林美术出版社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吉林美术出版社停止侵权行为,用书面形式或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使用费及经济损失近50万元。
诉讼之路的艰难远远超出齐秉颐与于锦江的最初想象。
首先要找到被侵权的证据。齐白石是世界文化名人,中国画界的泰斗,新华书店到处都有他的作品,各个图书馆书架上都摆着他的书籍,各种名目繁多的出版物数不胜数。齐秉颐聘请了律师到图书馆打印关于齐白石的图书目录,查找相关信息,然后到各书店购买。不查不知道,一查齐秉颐瞠目结舌——10000本书!这牵扯到上百家出版社,而且大都是重量级的单位和大师级的人物。一一诉讼的话那将是一个庞大的工程。
告吉美出版社的案子开庭以后,就遭遇了很多预想不到的难题。比如法院要求所有原告出示派出所证明——证明齐良末是齐白石的儿子,齐良芷是齐白石的女儿,齐良怜是齐白石的女儿,这是一个接近300人的原告群体,一一证明的繁琐程度可想而知。接下来,还要证明他们曾经与出版社进行过商谈。
2007年10月22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齐家人给齐秉颐的授权已经超过时限,且此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一审败诉的结果是齐家意想不到的,也让齐秉颐与于锦江感到非常震惊。几年下来,仅追索的成本已经高达6万元以上。“这让我们无法向齐家交代。”齐秉颐即刻提起上诉。吸取了之前的教训,二审过程中,齐家通过代理律师广泛收集证据,做了充分的准备。
2008年,二审法院以一审不清、证据不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齐秉颐获得吉美出版社给付的36万元赔偿款。
作为齐白石版权案的首战,吉美案从争取和解到走向诉讼,从一审败诉到二审发回重审,再到再审调解,历时5年时间。用于锦江的话说,“这5年的惊险经历,用九死一生来形容,真是恰如其分”。
就在吉美案进行的同时,齐白石版权案的其他个案也拉开帷幕,并高歌猛进,似乎取得了四处开花的成果。
2007年年末,齐秉颐等代表齐家将全国24家出版社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诉单位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索赔金额近千万元。沈阳、长春、济南等地法院先后在2007年年末受理此案。齐家要求这24家未经授权、私自非法制作、发行、销售齐白石作品的单位支付近千万元版权费。
仅就其中沈阳法院受理的19起案件中,一审共审结5件,其中判决3件,和解撤诉两件,5家侵权单位共赔偿138万余元。 截至目前,该案全国共起诉70多家出版社,其中部分和解,部分已经宣判,仍在进行的官司还有30多起。
“我们现在的工作计划已经非常明确。”于锦江说。从初期在图书馆搜索书籍,到派人四处购书,再到列出有诉讼价值的书目,最后交给律师写进诉讼计划,每一个步骤都有条不紊。“做这件事,不管是齐家内部,还是代理律师、助理,都签订了协议。现在的情形是,一旦列入诉讼计划,即便齐家的人想徇私,都必须写出书面的不起诉声明。”
吉林、济南、北京、南京、杭州、长沙……从2007年正式起诉到今天,3年的案子,似乎把于锦江和齐秉颐紧紧绑在了一起。这个马拉松式的版权官司,也创造了中国版权史上的很多个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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