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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评说范曾状告郭庆祥侵犯名誉权案(2)

2012-09-27 23:52 来源:中华读书报 阅读

  刘春田:首先,众所周知,法律不管小事情。诸如“主观武断”、“捕风捉影”等行为,通常不在法律的视野之内,不做评论。我只就“诋毁”、“侮辱”这两个有法律意义的用语谈点看法。

  关于“诋毁”。诋毁,即诽谤、诬蔑,通常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恶意地玷污、败坏别人名誉的行为。本案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对范曾人格的诋毁呢,我认为,首先,郭庆祥的“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这篇文章的题目,从正面表达了一种积极的主张:即艺术家要通过作品来感染人。艺术家把自己的情感、理想追求、人文价值判断通过创作投射在作品之中。艺术家创造了作品,作品创造了艺术。艺术家是通过作品这个中介去感染人的,而不是艺术家本人直接诉诸行动去感染人。对于书画艺术来说,是由别人通过对作品的艺术感受来评断,评品艺术家的水平、品位。让作品说话,是艺术规律。所以,题目本身是专业的,客观说明了一个艺术评价的道理:“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其次,在立意基础上,文章的重点是以范曾的作画方法和高调炒作自己为例,对违反上述艺术标准的行为提出批评。主要有这么几点,第一,介绍范曾特有的作画方法。文章对范曾短期内出手200张画作,以及对范曾作画方法作了描述;第二,指出了范曾的自我感觉。文章介绍范曾频频在媒体上讲经、论道、谈画品,以及前后自我感觉的变化。初言“痴于绘画,能书,偶为辞章,颇抒己怀,好读书史,略通古今之变。”而后,在画分九品说中自称是“坐四望五,以待来日”的大师、巨匠。第三,逐一对范曾的画法、画品以及自我感觉作了批评,说出了自己的认识。评价范曾的特殊画法是“流水线作业”,是“重复自己”。认为范曾卖给自己的200幅画,是“题材与技法严重雷同,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人物画是“连环画的放大”;书法是“有书无法,不足为式”;由此认为范曾“对艺术不真诚”,“有辱艺术”,对收藏家不公平;在作者心中,范曾“才能平平”,认为范曾24字自我感言是“自豪且有几分收敛。”尚可接受。但范的“坐四望五”说,狂傲离奇。范曾俨然以“艺术大鳄”自居,引起反弹也在情理之中。在不少人眼里,范曾摆明是蔑视知识界,蔑视社会,蔑视神明,欺负天下无人。于是郭庆祥先生抒发议论,直言批评,认为,在当前几乎无人敢高就大师桂冠的环境下,“公开宣称已超越大师境界者,范曾是当代第一人”。对上述事实,范曾并未提出异议,证实被告并非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至于评论,古今中外,咸自内心,是否武断,也属主观标准。我认为,傲视天下,是范曾的权利,承受正常的文艺批评,也是艺术家的义务,无可厚非。郭文有据、有理、有态度。文句看似尖锐,但矛盾相克,相比范曾口无遮拦的“坐四望五”狂言,不属于泄私愤。相比前几年范曾评论黄永玉先生那种尖酸刻薄,极尽贬损和人身攻击之能事的文章,力道也不算过分。对范曾来说,宛如啄木鸟,可以叼去脑子里的虫,不是坏事。

  至于“侮辱”,通常指恶意的使对方人格和名誉受到损失,蒙受耻辱。通过前面的分析,我认为,郭的文章立论是健康的、积极的,批评是阳光的、建设性的。主观上,看不到狭隘和邪恶,是合乎艺术创作伦理的。所以立意上是站得住脚的,不构成对范曾人格的侮辱。

  总之,本案系争事实不存在侮辱、诋毁行为,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这是一个针对特定文艺创作现象和文艺批评所发生的争议,是学术领域的事,属于道德范畴。如果说因此让范曾的名誉受到损失,也并不超越道德范畴。而且,当下社会舆论对范曾的批评,也是他自己的言行所致,怨不到正当的文艺批评身上。   文明社会应当支持正常的学术监督、文艺批评

  读书报:在网上,对范、郭之争有很多评论,您怎么看?

  刘春田:一幅艺术作品水平高低,是社会给予的。一个艺术家的成就和地位,是历史评价的,不是自封的。平心而论,在我们这些外行眼里,范曾是一位很有成就的艺术家,在公众心目中地位很高。我们并不知道他是如此作画,又这般高调自诩,大开大合,“敢为天下先”,不留后路的自己跳到炉子上烤。这种不理智引起社会批评,尤其是业内的文艺批评,再正常不过。反之,如果没有批评,才是怪事。这本不涉及法律问题,却引发了法律诉讼。我认为这件事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应当引起知识界的反思与警惕。

  其一,艺术家、学者值得社会尊敬,他们的正当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但是,他们也要谨守分际,老老实实地做事,清清白白地做人,以不愧对社会与公众的厚爱。作为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的创造者,他们的行为不属于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社会意义。作为精英,其言与行,对普罗大众具有示范作用,应当是国民表率、社会栋梁。市场经济,难免竞争,法律和道德上,正当与否,都有界限。今天,没有人反对艺术家发财。但不可忘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大众对公众人物的眼光从来都是挑剔的、刻薄的。名人,哪怕是出类拔萃、功成名就的艺术大师,在大众面前也需谦卑、谨慎,不能抡大腕儿、耍大牌,来不得半点虚伪与骄傲。张艺谋誉满全球,至今不见怨谤,很可能在于他一贯的认真做事,低调做人,在公众面前始终如一,从不见懈怠和简慢。范曾的艺术成就和地位,自有公论。但他如此托大,目无天下,自取其辱,贻笑大方。这二者一正一邪,既有经验,也有教训。

  其二、应当鼓励与支持正常的学术监督、文艺批评。一个时期以来,艺术界、学术界存在不正之风。如同很多驰名商标一样,标本倒置,过分重视宣传与包装。更有甚者,非分者醉心攫取名声与利益,凭借权势与金钱压制批评。有人利用他人不好意思或不敢“较真儿”的心态,肆无忌惮地不正当猎取名利。在有的学术单位,甚至出现成果被剽窃后,作者反受威胁,见剽窃者而色变的猫怕老鼠的怪事。这种乱象像瘟疫一样毒害着知识界,毒害着社会。要改变这种怪相,必须纠正不正之风,树立正风正气,匡正学术、艺术规范。必须支持正当的学术与艺术批评。必须支持敢于出来叫板的人,让非分者得不到好处,再不敢胡来。让正常的学术批评蔚然成风。这样,我们的学术和艺术,才有希望。

  链接

  范曾状告郭庆祥等三人和《文汇报》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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