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黑名单”对拍卖行的限制太多,有时甚至是弊大于利,因而国内多家拍卖行在施行黑名单制度时是分外小心谨慎的,但同时因为这一制度施行起来并非那么有力,也使得买家对它的忌惮少了几分,甚至是没有。换句更直白的话说,黑名单有名无实,具体惩罚很难落到实处,也根本不可能改善中国的付款问题。
Iv. 行业黑名单任重道远 呼吁法律保障
很多人在问为什么西方的付款问题就比中国少?大多数人会肤浅地说:西方人素质好、信誉好。不能说这个结论百分百的错,但是也只能说对了不到20%。我们承认,西方发达国家国民的教育以及从小对信誉等理念的灌输是比国人相对好些。但解决付款问题的根本还在于法律的保障。在欧洲,如果一位买家拒付,拍卖行一纸诉状,银行就会冻结这个买家所有的资产。如此以来,你还会不付款么?
如果说个体拍卖行黑名单威慑力十分有限,那把它们联合起来呢?有业内人士指出“行业黑名单”或许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在拍卖行业内部形成一个黑名单通报机制。张艺涛曾建议中拍协组织,发起中拍协会员单位共享黑名单,只要在一家拍卖行出现恶性未付款情况,所有拍卖行互通,使有不良记录的人在这一行业内都难以竞买拍品。
这个想法非常不错,但有现实困难,甘学军指出:“行业内搞一个黑名单机制是一个很好的监督、督促手段,但是很难实行。我也倡导过几回,但现实竞争的情况下,很难有人响应。虽然各个拍卖公司都在声讨这种行为,但拍卖公司谁也不愿意起这个头。拍卖公司都深受其害,但没人敢采取行动。”
这种说法也在欧阳树英、刘尚勇和王晓文那得到了证实。欧阳树英表示,“行业黑名单,可以做到行业参与人员信用共享,有效地防止违规行为的出现。但因为各个拍卖行情况不同,对黑名单的态度也不同,所以行业黑名单在实行过程中困难重重。其次黑名单涉及大各拍卖行的客户,在行业中客户是重要资源,是拍卖行你争我夺的,所以不会轻易公布。”
同时黑名单的标准以及行业内的恶意竞争也使得这个方案难以执行,王晓文表示:行业黑名单形成过程比较艰难,黑名单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客人列入黑名单,有的拍卖公司恨不得别的拍卖公司的客户都被列入黑名单,这涉及到行业竞争,各拍卖公司在这个问题上尚未取得共识。由此看来“行业黑名单”机制的建立,还是要依赖国内拍卖行业法制法规的完善,只有最强有力的法律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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