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西方学术界有一共识:夏皮罗为艺术史研究作出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其一,他主张通过高度集中注意力的“观照”,来对艺术作品进行探究式的视觉形式分析;其二,他指出艺术的实践无论是不是一种异化了的活动,都是体力与智力的双重形式的劳动;其三,他认为艺术作品的含义既来自作者意向,也来自读者接受的历史过程,二者的对话决定了作品的意义;其四,他宣称“批评理论”并不在于建立一个体系,而在于有体系地从事批评活动。具体地说,在研究方法上,夏皮罗有六大治学特征。其一,在视觉分析中以形式分析为基础,其二,在图像解读中以潘诺夫斯基的图像学为参照,其三,在作品阐释中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其四,将现代符号学引入艺术史研究和批评实践,其五,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引入艺术史研究和作品分析,其六,反对存在主义在艺术研究中的非历史倾向。
在以上这万花筒般的理论思想和方法论语境里,我们阅读《符号学》中关于夏皮罗对符号学的运用,应该注意一点:虽然夏皮罗对罗兰-巴特情有独钟,但他更倾向于皮尔斯的理论,换言之,他在欧洲学派和美国学派之间发现了连接点,这就是符号意指的延伸与扩展,这使符号学的运用不必局限于索绪尔语言学关于能指与所指相对应的说法。
如果说夏皮罗是将符号学引入艺术史研究领域的先驱,那么相对而言,荷兰学者米柯•巴尔(Mieke Bal, 1946-)便是一位新起者,是在视觉文化研究领域里运用符号学的典范。在《符号学》中,两位作者也重点考察了巴尔的符号学方法实践,这便是她对伦勃朗等古代大师的研究。巴尔对符号学的运用,不是严格追随索绪尔或皮尔斯,而是取其所长来建立自己的方法论,其特征也是多种方法的综合与灵活运用。
哈特与科隆克在《艺术史:研究方法导论》中对符号学方法的探讨,以评述某一学者的具体研究为基础,重在分析其操作机制,并给予相应评价,这给我们的艺术研究提供了实践的参考,尤其是对我们从符号学的角度去理解图像再现问题,具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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