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方来信 南方美术 南方文学 南方人物 南方评论 南方图库 南方论坛

南方评论

冉云飞:作家的豢养及其解放

2012-09-28 23:10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冉云飞 阅读

 在我看来,作家被豢养起来,而成所谓的“专业作家”,是二十世纪可笑可悲的精神阉割事件之一。这就像野马被豢养,最终丧失野马自由奔跑的天性,而成为曲意逢迎主人旨意的“矮种马”一样,《庄子》一书中的《马蹄》篇早已洞穿此点。惜乎二千年之后,仍有许多人执迷不悟,相信作家是可以按官方旨意或者个人意愿培养出来的,实在滑天下之大稽。小子不敏,不知托尔斯、海明威、马尔克斯等世界文学巨匠是哪个机构,哪个人将其培养出来的。如果你执意说他们是某个机构,某个人将他们培养成著名作家的,我想他们贡献给你的无非是世界通用“比中指拇”。
??
    在如此糟糕的局面下,自然就惹得我的朋友李海洲要在《重庆青年报》拿火药枪来“消灭文学”。其实这真是活天冤枉。文学何错之有!它历几千年而不灭,大抵在于文学反应了人的喜怒哀乐,对现实的不满也好,人类大苦闷之发泄也好,“偶有文章娱小我”也好,说明文学是人们真正历久不灭的一种需要。我们估且不说真正的文学作品驱谴文字的功夫要如何的高妙,关键在于要说人话。当然说人话,在我们所处的艰难语境之下,是需要勇气的。而被豢养起来的作家,一般说来是没有这种勇气的。因为一旦断炊,他们的生计便没有着落。一方面,因为他们所写的作品,不能进入市场,实现自由买卖,养家活口极为困难。另一方面是因为被豢起来的作家,除了作家是他们的“专业”以外,便一无所长。事实上,在1949年以前的历史中,是没有什么专业作家一说的,李白、苏东坡等文学大师不是,甚至早期的鲁迅也不是,只是教师或者教育部的公务员(鲁迅晚年靠卖文为生,应属职业作家而非专业作家,因为他的作品有广大的市场及读者)。换言之,真正的作家,在作家的名号之外,另有职业,譬如教书或者当公务员等。像王小波除了自己的作品有独特的表达,自由之思想以外,他之辞职而独立出来,不受羁绊而专事写作,用市场来检验自己的作品,也是王小波受许多人之好评的一个原因。而当此市场经济的情况下,许多“专业”作家因为不能或无能我手写我心,他们就只有为一碗活命的馊稀饭更加起劲地去做“宣传”工作。根本谈不上有独立精神,自由思想,何来所谓的“创作”。因为是被豢养起来的,故尔也就是终身制,使得像丁玲曾经说的“一本书主义”格外吃香,有的人不只是一本书吃一辈子,甚至是一篇臭不可闻的文章也要吃一辈子,这样就使很多只看现象,不看实质的论者迁就于文学,而使文学本身成为替罪羊。
??
    至于说将作家评出个一、二、三等,更是滑稽之至。专事思想及灵魂的人,竟然也像可以量化的工匠一样被评出个等级,如果不是承袭前苏联做法,真算得上是中国在四大发明之外的又一大发明。因为作家的评级,不可能量化,因此那些只要写过两篇文章、出个一本由于没有人看而锁进抽屉的书,便可因为自己的年龄、资历、官位被评定为一级或二级作家,而且那些越是被评为一级的不少作家,往往是名气不大年龄大,外界越是没听说过的人,书越是卖不动的人,往往越有可能是一级作家。当然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在我们这种制度下,常常出现的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如此一来,我们便不难理解李海洲要“消灭文学”,伊沙要“解散作协”之类过于激愤的言辞和主意。使得“吃皇粮”的专业作家最终只有说他们有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才可能借助所谓的“政治上正确”,靠强权之压制来取胜。但无论怎么对此曲为辩护,都不能掩盖作协这种民间官办的团体,浪费纳税人的钱财将大批的人养起来的现实。而作家之被养,看起来是官方所养,其实是纳税人的钱,而不少作家不说人话,不替许多是纳税人包括纳税人中的弱势群体说话,做的也是粉饰现实的事。如果说这样的作家应该被养起来,那么对许多失业者就是不公正的,因为这样的作家并不比一个下岗工人更重要,我实在看不出养作家的必要。目下文学的不景气,原因固多,但与被豢养起来的“作家”,不说或者不能说人话有关。当然,文学不是白米饭,我们天天要吃;如果说文学不可能获得大白米饭那样的关注,那不是文学的过错。要求文学像大白米饭一样天天被人关注,就像要求太监性功能卓越一样,是不公平的。
??
    李海洲的“消灭文学”,伊沙的“解散作协”,都有些耸人听闻,但他们拯救文学的用心是良苦的。真正可以操作的不是解散作协,而是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将作协完全办成民间团体,作家们有个协会是为了便于交流,是为了更好地在宪法之内保护自己的创作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之内保护自己的著作权益不受侵害,不是为了跟谁保持一致,不是为了浪费纳税人的钱财。因为作家的创作实在只是比智慧比创造的个体劳动,不是比哪个更会说假话,更会取悦于强势群体。作家应该独立而自由,如此一来,真正好而且伟大的文学作品才有可能诞生。
??
      2000年6月2—3日于成都

喜欢()

热点资讯

南方论坛

© CopyRight 2012-2026, zgnfy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6009411号-2 川公网安备 51041102000034号 常年法律顾问:何霞

本网站是公益性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移动端
  • App下载
  •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