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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评论

川沙长篇小说《阳光》中的自审式沉思及其意义(2)

2012-11-22 09:11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李咏吟 阅读

  爱情拯救不了苦难,那么,宗教能否拯救苦难?在秦田那里,好像显得更加可笑了,所以,当伍芬想带他到基督教世界中时,他总是排斥,总觉得好笑,总觉得这些过于理想,虽然,他也曾被宗教音乐和宗教仪式深深感动过,但这一切顷刻消失,他很快又陷入自己的黑暗记忆之中。作者在整个作品中安排了大量的宗教仪式叙述,也安排了大量的宗教音乐故事和歌声,但秦田始终与此格格不入。其实,秦田知道,他心目中最喜欢的梅姨是信仰基督教的,他所认识的许多有信仰的人确实具有高贵的灵魂,有着美丽善良的心灵,但是,他就是不相信基督教可以改造中国世界,他也不相信,罪恶与苦难,能在信仰中淘洗干净,他宿命地认为,在中国,只有选择复仇,才能得到内心平静。而且,他似乎识能不断地反叛这个充满着欺骗、虚假和谎言的世界。

  那么,自由、公正、法律、科学、教育事业是否可以拯救苦难呢?显然,在秦田这里也是不可能的,作者的深刻之处在于,这个从事科学工作的人本身并不相信科学可以构造美好的世界,从《先锋男孩》这首主题诗中可以看到,科学正在将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危险。秦田也不迷信法律和教育可以拯救世界,可以拯救苦难。那么,一切路都堵死了,只有选择复仇与绝望。秦田成了一块顽石,一块被损害被侮辱同时渴望复仇的顽石。这是怎样的绝望,这是怎样的悲剧!这实际上涉及如何看待个人苦难,如何面对苦难的大问题。

  对于个人来说,轻易地忘记苦难,意味对罪恶与仇敌的放纵,这在很大成绩程度上就是不负责的行为,因为如果不清算罪恶,不解除仇恨,就是对罪恶的宽恕,也是对良知的背叛,那么,按照此一逻辑,就必须复仇,否则个体的苦难就没有终结。问题在于,他者如果没有罪恶的承担意识,没有忏悔意识,即使实施了罪恶,他也不愿担负对罪恶的处罚,甚至没有任何悔罪心理,而且有着更深的仇恨与更深的凶恶,你如何自处?在中国文化中,许多人沉陷罪恶之中,从未有“罪恶意识”,“罪恶”对于无良知承担的人,仿佛是随心所欲的表现。犯罪而能心安理得,这是人世间最大的恐怖,然而,它确实存在着。既然施罪者无悔意,无罪责担当,那么,受罪者如果寻求复仇,施罪者亦有反抗的权利,这就形成了“永远的复仇”与“罪恶的循环”。他剥夺了别人的生命,但从未想过要赔上自己的性命。事实上,这个罪恶的清算本来应该是公正社会来完成的任务,任何个人施罪于别人,都是非法的,都是不公正的,这是自由法律世界的基本信念,但是,如果一个国家社会不去清算这些罪恶,那么,苦难承受者就永无寻求公正之日。这个复仇,是应该由公正的法律来承担的,由公正理性的社会来承担的,如果我们没有建立公正理性的社会,只有等级尊严与官僚至上的价值秩序,那么,罪恶与复仇必须永远相伴。川沙虽然没有说明这层道理,但他的主人公的悲剧境遇,已经昭示我们必须严肃地思考这一问题,这甚至比哈母雷特的“生存还是毁灭”的二难境遇更加令人恐怖。秦田背负着黑暗的记忆,内心总是渴望复仇,在他那里,复仇也是为了寻求公正,即让无辜的受难者灵魂安宁。但是,他复仇的正当性要求,国家法律没有承担,如果让私人承担,就必须陷入新的无穷罪恶之中,而且,复仇之后就一定有幸福快感吗?我们见到的情况是,用一生的幸福为代价,通过告状的方式寻求公正,结果,有的成功时,生命已经走到尽头,有的生命走到尽头时,成功还没有希望。社会的公正如此难以寻求,这是怎样的恐怖社会,然而,社会现实确实充满着这样的恐怖。

  秦田试图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肯定寻求不到“最终的公正”。个人的苦难只有个人担负,这个社会必然没有希望;个人的苦难通过个人的复仇来最终解决,这个世界就永远充满了恐怖。问题在于,我们这个世界的秩序往往就是通过这些不正常方式构成的,等级社会和官僚秩序的力量是如此强大,没有权力或没有财富就会显得极其可怜。为什么人们要如此凶残?这难道就是一个“永远的人吃人的世界”,这难道就是一个永远不能盼望公正与爱的世界?当你面对秦田这样的苦难仇恨绝望而又富有良知的连体婴儿时,如何能不忧心焦虑。川沙以其严峻的现实姿态正视了我们生活的悲剧,他还没有寻找到解决的方式,这种深刻的绝望情绪与循环的苦难现实确实值得我们深思。也就是说,这部极具个人性的小说提供给我们一个深邃的问题:文化大革命的仇恨的根源是什么?如何解除仇恨的根源?在我看来,我们社会的至深仇恨,就源于贫穷和不公,源于等级欺视和压迫,源于没有建立真正的公民意识与法律意识。强者逞强,弱者无助,每个人骨子里又追求极端的精神平等,所以,在不公的社会,没有爱,没有关怀,只有自己,只有仇视。人们嫉妒财富,也嫉妒权力,嫉妒社会地位,事实上,一个不公正的社会,没有自由与平等,金钱就是作威作福的武器,权力就是鱼肉百姓的符号;人与人之间没有关怀,强者充满着对弱者的蔑视,弱者就充满着对强者的仇视。一个仇恨的世界,一个时刻渴望复仇的世界,一个时刻幻想残暴的世界,必然是非理性的疯狂世界。倘如此,这个世界必然有“人吃人,人杀人”的事件发生,也必然有无数弱者选择自杀或与强者同归于尽的绝望选择。因此,秦田这个形象给予我们以警示:只有公正的社会,只有没有仇恨的社会,才有希望,否则,苦难必将永远与我们相伴。
  
  三、苍莽与悲情叙述的诗情力量

  《阳光》是一部大小说,川沙以四十万字的篇幅进行激情书写,我感到作者似乎还有许多话没有说完,特别是面对现实可能性的自由想象时,作者只有《先锋男孩》的诗情想象,而没有现实可能性的历史情节或具体形象。当然,从艺术性上说,这部作品写得相当成功。其一,四十万字的大篇幅,没有给人压迫感和空洞感,相当不易,作者的叙述与转换相当流畅,情节有张有弛,紧张有力。其二,作者将诗与叙事自由贯通,叙述句式皆富有激情,充满感染力。其三,在细节想象和细节描绘方面显示出相当的艺术功力,达到了极其特别的抒情效果。例如,白桦极其赞赏的呼呼作响即将爆炸的手榴弹,在梦中,在叙述中具有特别的象征韵味。(《阳光》第4-11页。)其四,象征与神秘的意象构造,使小说叙述具有深刻的思想意蕴。

  虽然我历来主张批评者最好不要就艺术问题与作家对话,因为批评家在创作方面实在是艺术家的学生,没有多少可以贡献于作家的,而艺术的自由和完善本来就是艺术家的天职。但是,真正的批评又不能漠视艺术,因为作家的艺术与其思想是连成一体的。也许我不能正确地评价川沙的艺术成就,但我能感到作者叙述的那种苍莽与诗情的力量,总体上说,川沙这部长篇小说在艺术上是相当成功的。

  首先,诗与小说叙述的艺术交错,在创作中获得了成功。因为主人公就是一个诗人,所以,诗注入小说就成了顺理成章或合法合理的事情。《先锋男孩》这首诗在作品中具有中心指向性意义。川沙本来是诗人,不知为何最终还是走向了小说,这也许与他的个人才情本来不专属诗歌有关,他的思想情感可能更需要一种复杂的语言艺术载体。于是,他从诗歌转向小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抛弃了诗歌,而在于他把诗歌巧妙地融入到了小说之中。诗歌作用于小说,本来是极难成功的,这是由于诗歌思维不同于小说思维,诗歌的弥漫性思想与抒情意象,往往造成小说叙述的跳跃性,使得情节叙述不完整,诗情干扰了小说的细节连贯性,但是,川沙似乎结合得相当成功,诗情激荡着叙述,叙述充实着诗情。所以,他的叙述显得很老到,其中充满生命的激越。川沙虽然还保留着诗,也受到诗歌的强烈影响,但我以为他总体上是以小说的特性来主导叙事抒情本身。从整体上看,小说始终由诗情主导叙述,这样,整个小说颇有气势,弥漫着力量。与此同时,他的小说细节描绘,甚至是书信的运用,我觉得相当成功,特别是“四封女人的书信”,朴实而真情,写得极为感人。(参见《阳光》第271—278页;第412—420页。)

  与此同时,从主题上说,《先锋男孩》这首长诗,加强了他的叙述效果。它的节奏和内容,与文化大革命的历史精神特质也是丝丝入扣。这首诗本身,让人很容易联想到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事实上,川沙也不隐讳其中的“金斯伯格意味”,但我个人对金斯伯格的诗一向持保留看法,因为在过分粗野的诗情表达中,自然有许多空洞的东西,而且,在情绪宣泄之后,留给人们强烈反思的东西并不多。通过《先锋男孩》,川沙一方面反对文化大革命的迷狂,另方面也崇尚诗情的野蛮反叛和迷乱,在这种迷狂之中,带有某种理想的东西,属于个体对自由与狂热的崇拜。这种迷狂因素并不好做出清晰的区分,因为任何迷狂皆有激烈的因素蕴含其中,如果调控不当,就可能走向反面。当然,文学艺术本身就是要表达情感,制造迷狂,如果小说家像哲学家的著述那样让人正襟危坐,那实在是艺术的大失败。所以,从我个人的艺术经验来看,川沙在诗情叙述方面获得了相当的成功!

  其次,当下叙述与历史叙述的错综处理,构成强烈对比效果,而且衔接相当自然。长篇小说叙述的成功是异常艰难的,这可以从无数汉语小说的命运可以看出。在我看来,川沙的长篇小说保持了很好的艺术节奏,因为他知道他心中的任务,就是要在历史时空与现实时空的交汇中,构造人物的情感发展史和心灵发展史,他从现实时空切入,促使异国情调与故乡记忆交相叙述,这对于读者来说具有陌生感。当然,异国情调只是外在的衬托,因为根本性故事基本上是在中国人之间展开。伍芬虽然是台湾来的留学生,但毕竟在汉语文化的血脉中长大,不可能完全不理解秦田的精神生活与价值判断。不同的中国人,要共同背负关于历史的艰难思考,这是小说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川沙不自觉地处处在运用对比艺术结构,在抽象的层面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而且,在具体的层面上,艺术转换也恰到好处。

  第三,恐怖场景与情爱场面交替而行,使小说叙述节奏保持着“必要的张力”。构成川沙这部小说内在张力的叙述,实质上说是恐怖场景与情爱场景的奇怪统一。基于生活自身与接受需要,川沙在这部小说涉及到了“爱欲叙述”,看得出来,他不是为了爱欲叙述而叙述,但是,他恰到好处地运用了性欲叙述的力量。特别是秦田偷窥到梅姨与他父亲的月夜情欲疯狂,显出变异与凄惨的美感。与情爱叙述遥相对比的是:恐怖性场景与苦难记忆。“一颗永久的手榴弹”,则表征着秦田心灵深处永远苦难的伤痕;对于敏感的诗人来说,童年的真切记忆不断浮想,让个体生命的无助与卑贱意识在自省中达到不能自抑的地步。在非人性的时代,在无真正法律保证的时代,在只有官僚特权而没有真正公民权利的时代,人们只能像奴隶一样在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中挣扎。川沙将“文化大革命”的巨大的苦难记忆融合成这一基本叙述意象,在作品中始终予以强调,构成整个小说的中心思想意象与情节冲突环节。所以,他恰当地运用了对比叙事艺术,使得仅有的几处性爱叙述没有游离主题之外,而且给整部小说起到了很好的调节作用。

  第四,方言叙述以及对巴蜀文化的深入理解别有韵味。在《阳光》中,川沙始终没有轻视故乡经验,甚至可以说,故乡经验构成了他叙述中最动人的方面。为了恢复故乡经验的原真性,他不仅动用了大量的环境描写,而且还采用方言土语,甚至不惜采用注解的方式。为了达到对巴蜀文化的理解,他插入苏格兰英格兰文化的叙述与之构成对比。重庆是作者的故乡,他对故乡的爱恨情仇,由他的长篇小说叙述倾向可以看到,那些方言土语,那些建筑城墙,那些风俗饮食,只要是美丽的,作者皆充满着“温情的记忆”。美丽的人与美丽的事物,在作者那里变成了对美丽故乡的深情怀念,但这也不影响作者对故乡的历史、故乡的人物的批判性反思。那特殊年代的残忍与疯狂,凶暴与反人性,作者更觉得有反思的必要。对于作者来说,没有反思,永守不住美丽,而且,在强权与野蛮下,永远没有文明的日子可以期盼。故乡,特别是那个“三清寺”,在作者笔下既是美丽的记忆,更是无限的精神折磨,甚至要用神秘的惨痛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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