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为诗歌本质论的“别趣”说
严羽在提出“别材”说的同时,又提出了“别趣”说,这实际上提出诗歌的本质与义理是不是有关系?这更是一个尖锐的问题。儒家的诗教是“发乎情,止乎礼义”[6],或者用白居易的话来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7]重要的是果实,所以情、言、声只是工具,最后的作为果实的“义”,这才是诗之根本所在,或者说诗是政治谏书的感性的补充而已。宋代许多诗人更把这一点看得很重,宋诗最主要的代表苏轼虽然在创作思想上主张“天成”、“平淡”等,但其诗就常常以议论时政入诗,后来酿成了著名的“乌台诗案”,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在严羽看来,诗的特征不在与义理、时政的联系上,他提出“别趣”说,是说“诗有别趣,非关理也”。“义理”不能构成诗,诗的特征在于它要有“兴趣”。当然,如前所说,严羽在提出他的“别材”、“别趣”说时也说:“然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极其至”。他还是主张诗人要多读书、多穷理的,因为读书、穷理是诗人的必要修养。诗人若善于选取符合诗歌的特殊材料,再加上完全被吸收了的、变成了自己的血肉的知识,那么在诗人的感性的艺术的表现中就会有理性的升华,诗人的高翔的翅膀就能飞得更高,诗就能达到理想的境地。
那么作为诗的本质的“别趣”又是什么呢?严羽认为盛唐诗人之所以创作出那么优秀的诗篇,因为“盛唐诗人惟在兴趣”。严羽用一系列的微妙而模糊的禅家词语来说明“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这些话大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据说,羚羊夜间,将角挂在树枝上,身悬空中,即使有什么凶猛的野兽来,因寻找不到它的踪迹,而不能伤害它。《传灯录》卷十六引义存禅师语:“我若东道西道,汝则导言逐句;我若羚羊挂角,你向什么处扪摸?”又卷十七引道膺禅师语:“如好猎狗,只能寻得有踪迹底,忽遇羚羊挂角,莫道迹,气亦不识。”严羽借此说明“兴趣”非墨迹文字可求的特征。“故其妙处”以下六句,也是借用禅家语来说明“兴趣”的可以目睹而不可求实的特征。“凑泊”就是聚会、凝聚、会合之义,“不可凑泊”也就是不可会合。因为“兴趣”像“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都是可以看见,却不可实在的把握,所以是无法会合在一起的,你可以目睹它、意会它、感叹它,但你无法用确切的语言“落实”它、“确定”它、“砸死”它。总而言之,“兴趣”是“言有尽而意无穷”的一种诗的境界。这与司空图所引戴容州的话——“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在意思上是一致的。这样我们也就可以了解严羽的思想:诗的本质特征是审美的,而不是知识的,所以他说诗“非关理”也。如果我们将他的思想发挥一下,那么可以说,诗人的审美眼光,是不看他掌握的知识、义理有多少,而看他是不是在很平凡的事物里有自己的新鲜的“看法”或“想法”,例如,白居易16岁所写的《赋得古原草送别》,无论就全诗看,还是其中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名句看,都比他在40岁左右时所写的《轻肥》、《卖炭翁》等“新乐府”、“秦中吟”系列更合乎诗的审美本质特征。因为前者有“兴趣”,言有尽而意无穷,而后者则有明确的理念,主要是关于“理”的,虽有形象,可那形象不但太实在,而且是作为“理”的附属品。
“别材”、“别趣”说是严羽诗歌理论的核心,他就从这个基本的观念出发来讨论各种诗学问题。
三、作为诗歌创作论的“妙悟”说
在诗歌创作论上,严羽还是以禅为喻,把“别材”“别趣”说推到诗歌的创作上面,提出了“妙悟”说。其在《沧浪诗话·诗辨》中说:
禅家者流,乘有大小,宗有南北,道有邪正;学者须从最上乘,具正法眼,悟第一义。若小乘禅,声闻辟支果,皆非正也。论诗如论禅:汉、魏、晋与盛唐之诗,则第一义也。大历以还之诗,则小乘禅也,已落第二义矣。晚唐之诗,则声闻辟支果也。学汉、魏、晋与盛唐诗者,临济下也。学大历以还之诗者,曹洞下也。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且孟襄阳学力下韩退之远甚,而其诗独出退之之上者,一味妙悟故而已。惟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然悟有浅深,有分限,有透彻之悟,有但得一知半解之悟。
诗歌的创作问题在宋代成为一个热门问题,特别是以黄庭坚为代表的江西诗派讲究“法度”,讲究“无一字来处”等,这种理论的根本在于:强调在诗的创作中,“知性”是主要的,而“知性”是可以在读书过程中积累的。这就给人一个感觉,只要努力读书,无人不可成为诗人。严羽的“妙悟”论就主要是针对江西派的论点而发的。他把诗与禅进行类比,说“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也就是说,严羽主要就“妙悟”这一层面把诗的创作与参禅作了类比,并不是在禅与诗的一切层面进行类比。过去有人批评严羽对禅根本就不懂,因为禅是与语言无关的,而诗则最终要落实到文字上,诗与禅完全不是一回事。这种批评没有分清严羽是在一定的层次上把诗与禅进行类比的,他并没有把诗与禅的一切方面都等同起来。
在诗歌创作论上,严羽认为参禅是“妙悟”,而作诗也须“妙悟”。那么“妙悟”是什么样的心理机制呢?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直觉”。直觉是无需知识的直接帮助的,无需经过逻辑推理而对事物的本质作直接的领悟。直觉是通过最朴素的方式达到最玄妙的境界。一旦有知性的介入,就有了“知性”的障碍,那就不是直觉了。严羽用禅学的语言,把这诗与禅共同拥有的“妙悟”称为“具正法眼”者,是“第一义”之悟,是“透彻之悟”。所谓“正法眼”,即“正法眼藏”,又名“清净法眼”,泛指佛教的正法。《五灯会元》卷一:“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唯迦叶尊者破颜微笑。世尊曰:‘吾有正法眼藏付嘱摩诃迦叶’。”严羽把“正法眼”用到此处,是说诗歌要求的妙悟是像禅宗那样的真正的“悟”。所谓“第一义”、“第二义”、“声闻辟支果”,也是佛学用语。第一义,即第一义谛,又名真谛,胜义谛,指佛理;第二义,即第二义谛,世欲谛,指世俗之理;声闻、辟支果,意为听佛陀言教而觉悟者。声闻的极境,是达到自身的解脱,修得阿罗汉。辟支,即缘觉,亦作独觉,意为“自以智慧得道”。在严羽看来,第一义的觉悟是最高的觉悟,其次为第二义,再次为声闻、辟支,这里觉悟有高下之分。严羽推崇汉、魏、盛唐诗歌,认为是第一义,是诗的极境。他认为晚唐和宋代的诗已落到“声闻”、“辟支”的较下的等级。那么他这样说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他在《沧浪诗话·诗评》中恰好有一段话解释他的说法:
诗有词理意兴。南朝人尚词而病于理;本朝人尚理而病于意兴;唐人尚意兴而理在其中;汉魏之诗,词理意兴,无迹可求。
在这里,严羽把诗歌分为词、理、意兴三个因素,他认为这三个因素完全融合为一是最好的。如汉魏之诗,天然浑成,分不清哪是词,哪是理,哪是意兴,朴拙中一切都在其中,这种诗歌是生活本身的延伸,无须借助于悟;盛唐诗歌“尚意兴而理在其中”,也是把三个因素融合为一,这是经过人工的努力却达到了天然浑成的境界,所谓“但见情性,不睹文字”,“有血痕,无墨痕”,这就是“第一义”之作。或者可以说,汉魏人无须悟,即达到极致;盛唐人的诗则是真妙悟,“彻底之悟”。南朝人“尚词而病于理”,即专在词句上下功夫,整体的意兴则缺乏,这只能得到个别的佳句,是“小”妙悟;本朝人诗则与南朝人诗相反,是“尚理而病于意兴”,也就是说有理趣,但缺少具体的生动的形象,缺少审美的魅力,也是“小”妙悟,同晚唐一样,这是“一知半解之悟”,不是“彻底之悟”,已“堕野狐外道鬼窟中”(《沧浪诗话·诗评》)。也就是说,晚唐人、宋人都没有真妙悟,在诗歌创作上所得甚少。严羽对晚唐和宋代诗歌的评价是不是公允,这是可以讨论的,不能由他一人说了算,但从他对不同时代诗歌的评价中,特别是他要求词理意兴融合为一,要求真正的妙悟中,可看出他对诗歌创作的独到的见解,是值得认真对待的。说到底,他的“词理意兴”合一论,“妙悟”论,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审美整体论,是有它的理论价值的。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他认为“妙悟”就是诗歌的“当行”、“本色”,诗人仅靠知识的拼凑是不行的,要“一味妙悟”。这就说明了诗歌创造是审美的创造,要以艺术直觉为主,要从生活中领悟那些富于诗意的成分,或者说要诗意地领悟生活,不能只是一般地认识生活,这不能不说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诗歌创作的特殊性。同时对宋代诗歌创作中那种“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的倾向,具有纠偏的作用。
那么如何才能获得“妙悟”的能力呢?在这个问题上,严羽提出了“以识为主”、“熟参”等观点:
夫学诗者以识为主,入门须正,立志须高;以汉、魏、晋、盛唐为师,不作开元、天宝以下人物。……功夫须从上做下,不可从下做上。先须熟读《楚辞》,朝夕讽咏以为之本;及读《古诗十九首》,乐府四篇,李陵、苏武、汉、魏五言皆须熟读,即以李、杜二集枕藉观之,如今人之治经,然后博取盛唐名家,酝酿胸中,久之自然悟入。……诗道如是也。若以为不然,则是见诗之不广,参诗之不熟耳。
这里所说的“识”,也是佛学用语,本是指破除世俗之迷障,认识永恒宗教的精神本体的神秘能力。严羽以“识”来论诗,意思大致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审美鉴赏力,要鉴别诗歌品味的高下。因此学诗的功夫要从品味高的学起,也就是从上做下,不可从下做上。具体来说就是要“参读”高品味的诗歌。不但要“参读”,而且还要“熟参”。对盛唐的代表李、杜更应熟参,这样“博取盛唐名家,酝酿胸中,久之自然悟入”。江西诗派也主张要熟读杜甫等人的诗,严羽的“熟参”不是与江西派的主张一样吗?就熟读这一点说,的确并没有什么不同,不同之处在江西诗派主要是从文字上学习,严羽则不主张从文字上学,而是要像“参禅”那样(参禅参的是禅机),通过对前代诗歌的思虑揣摩,“参”出文字之外的那种神秘的诗歌创作的规律。所以,严羽虽然也是学习前人,但其学习的目的更为玄妙。那么,在获得“妙悟”的能力后,在诗歌创作中要达到怎样的目标呢?严羽在这个问题上又提出了“入神”说。
诗之极致有一,曰入神。诗而入神,至矣,尽矣,蔑以加矣!惟李、杜得之。他人得之盖寡也。
《易·系辞上》注释:“神也者,变化之极。妙万物而言,不可形诘者也。”严羽所讲的“入神”是作为诗歌的极致提出来的,通过妙悟的能力,最后要达到这个最高的目标:“入神”。实际上他所说的“入神”,就是精妙到不可言传。要达到这一目标是不容易的,只有像李白、杜甫才达到这种境界。但学诗的人就要取法乎上,以此为目标,也许能得到较好的结果,所谓“学其上,仅得其中;学其中,斯为下矣”(《沧浪诗话·诗辨》)。
总的来看,严羽的诗学思想强调诗的审美特性和创作中直觉的作用,有相当的理论价值。他的理论在后来遭到那么多人的非议,是因为那些人坚持儒家的“诗言志”的教化传统,而严羽的理论恰好脱离了儒家的教化传统,所以有人站在儒家的立场上来批评他,是不足怪的。当然,严羽的理论不是没有问题,他在注意诗歌的独特对象、审美本质和创作的直觉性的时候,只强调以盛唐诗人为师,以自己的情性为师,而没有考虑如何以生活为师,在这一点上,他不如陆游,也不如杨万里。但我认为严羽的诗学思想并不是唯心主义的。
注释:
[1]见《陈辅之诗话》“清风明月常有光景常新”条。
[2]参见张寿康、刘三富:《中国文学理论发展史》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四部丛刊本,《豫章黄先生文集》第19卷,第204页。
[4]参见郭绍虞:《沧浪诗话校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29~30页。
[5]《别林斯基选集》第2卷,上海译文出版社,第429页。
[6]《诗大序》。
[7]白居易:《与元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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