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研究所倡导的日常生活审美化,从两个方面陷入了古代社会美的范畴。一方面,审美化被局限于日常生活的表层,这个表层的美几乎等同于“漂亮”,它表现在对人的衣食住行和生活环境的装饰美化上,表现在物品外观色彩靓丽的形式组合上,表现在瑰丽炫目的广告图像上;另一方面,无论是否自觉地意识到,在这种表层的审美化下,文化研究看重的是物欲占有和享乐意识。这内外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完整的社会美的古代形态。尽管这个问题是以后现代消费社会的视点提出的,但还是让人感到了中国古代的“礼”所包含的那种生活趣味和审美追求。可以说,文化研究的审美思维与蔡仪初创社会美范畴的审美思维一样,都没有超出古代社会美的历史局限。它实质上是向古代美学倒退了。这种现象可称之为“美的误认”或“审美复古”。 但是古代印记无法概括社会美的全部内涵,在现代美学条件下,这个范畴因其直接关涉现实生活而具有概括新的社会历史内容的理论潜力,也具有将现代人与社会生活的新关系、新感受不断吸纳进来的可能性。在中国当代美学研究中,社会美从古代到现代的历史转换问题,已经得到初步的论证。这是一个有待继续深化的研究。与关注现实生活外在形式美的审美倾向不同,社会生活在现代条件下的审美化,首先就是将生活原生态呈现出来。审美的意义在这里不是漂亮、美观、炫目,不是愉悦、舒畅、欢快,而是生活原生态的如实呈现。这是时空直观中的真实感知,是苦涩中的感动,震惊中的沉思。在这里,审美化仍然出现在日常生活之中,但漂亮、美观等等在这里中断或淡出,生活的纷乱驳杂、矛盾纠葛,人情冷暖等等,那些被韦尔施称之为“盲点文化”的东西,在审美化中如其本然地裸露出来,历史的痕迹和现实的真实,在炫目之美消退的同时显现出来。社会美的形态于是出现根本性的转换,它消除了漂亮之下的商业动机和物欲追求,转化为韦尔施所说的伦理学的审美化和认识论的审美化。
文艺学研究试图转向文化研究的主要动机,就是力图重建文艺学与现实生活之间的有机联系。但文化是一种整体的生活方式;不能将文化或生活狭隘地理解为享受的通俗文化或悠闲的消费文化。这种狭隘性曾经受到文化研究理论奠基者威廉斯的批判,针对艾略特将文化理解为“运动、食物及哥特式教堂”等赏心悦目事物的倾向,他指出,艾略特并没有完全接受“整个生活方式”的含义,作为整个的生活方式,文化“还可以包括炼钢、乘汽车观光、混合农场、证券交易所、采煤以及伦敦的公共交通”等⑤。而在中国文化研究所开列的当代生活的项目中,就我有限的了解,似乎并没有将“炼钢”、“采煤”这样的生活纳入视野。现在的问题是,当现实生活以社会美的现代形态展现出来的时候,当它在审美化中被揭开消费时代的华丽面纱,以其原有的状态裸露出来的时候,文艺学是否还会提出学科反思和变革的要求?或者说,当平淡、灰暗、杂乱、破旧、污损、丑陋的生活转化为社会美的新形态的时候,当人性的诗韵从这些原本被古典主义视为无美可言的现象中涌流而出的时候,我们的文艺学是否愿意思考文学与这种新型美的联系?
如果说炫目之美的召唤使文艺学感到文学需要移动边界,那么,盲点之美的展现则需要文艺学关注文学本身的现实含量。当我们说要重建文艺学与社会的联系,尽管也包括对当代社会产业结构和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文学变动的认真考察,但首先要提出的问题是文学的双重结构,即如何在维护审美特性的同时加大文学的现实含量。从美学研究的角度看,这两个在古代历史条件下无法取得一致的倾向,在现代美学中却有着一种共生的关系。在这里,文学面对着两个相互联系的问题:第一,那个被掩盖在绚丽的古典之美下面的盲点文化或当代社会美,是否得到了真正的关注;第二,文学应当如何将这种生活的原生态审美地展现出来。对于中国的文艺学和文学创作来说,这仍然是一个未能真正解决的历史课题。在我们所继承的中国传统美学的诗化倾向和伦理倾向中,现实生活以原生态现象裸露出来,这是无法想象的;在我们所借鉴的亚里士多德重本质、重必然的客观模仿论中,展现原生态的现象化也是不被允许的;同样,在我们所欣赏的消费时代重时尚、重享乐的商业美学中,生活原生态的裸露也是不合时宜的,至少是倒胃口的。这样看来,要重建文学与社会的联系,重建文艺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首先要考虑的是怎样不被中西古代美学所干扰,也不被中西当代商业美学所迷惑。文艺学不必忙着移动文学的边界,不必忙着在商业美学的诱导下去迎合美丽的形象;文艺学首先应当思考的是,即便在文学原有的边界内,它的现实含量是否已经充足,它与生活原生态的联系是否已经建立,它展现社会美现代形态的能力是否已经具备。在这种对现实的思考中,文学审美特性问题已经包含其中。在这里,文学的自律性不再是古代美学的空灵化,也不再是形式主义美学的孤立化,自律性对当代美学来说,就在于理性的东西始终溶解在感性的东西之中;对于社会美的新形态来说,就在于被情感溶解的审美直观始终沉浸在对原生态现象的感受体认之中。可以认为这种追求是纯审美的,但“纯”的含义就在于它对生活的理解始终离不开对感性现象的体认,这种感悟不但不与现实生活隔绝,相反,它在本性上要求尽可能多样、尽可能复杂地展现社会人生。于是,恶扩散和丑增加与所谓的纯审美或自律性成为一体。劝导说教在这里显得苍白无力,本质规律在这里无处悬挂;在生活现象的裸露中,人性的真谛和人生的意蕴同时得到真切的显示。这些问题,在文艺学的理论思考中是否已被提出,或者反过来说,它是否根本不值得被提出?
注释:
① 韦尔施:《重构美学》,陆杨、张岩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40页。
② 《世界首个博客文学奖公布入围名单》(路透社伦敦3月8日电),载《参考消息》,2006年3月10日。
③ 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王才勇译,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版,第43—44页。
④ 蔡仪:《美学论著初编》(上),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347—354页。
⑤ 威廉斯:《文化与社会》,吴松江、张文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02—3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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