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文如其人”,但我一直以为文不必如其人。钱钟书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文字是表达那个人所认可的、所未得到的、所渴求得到的。文字所是的,恰恰是他/她所还未是的。或者相反,文字表达的就是他/她所渴望离开的、摆脱的,总之是身外之物,是发泄也好是创作也好,都是力所衍生之物。
任晓雯即是这样文不如其人。先说其人,她是一个非常温顺的人。有人评价上海的艺术家都很有礼貌,晓雯就是那么一个很有礼貌的人,而礼貌也许是因为上海人的距离,不知怎样才能处理好人与人的差距。她心地极其善良,内里却有社交恐惧症。偏偏这样的人,却广结天下朋友,也可谓识人无数。
一晃10年过去,我还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她的印象,这个复旦大学著名的美才女,当时正完全生活在纯粹的文人求知欲中,喜好学术与争辩。那时她的诗歌、评论都写得不错,已在圈内小有名气。如今年复一年,她越来越少激烈。也正在这个过程里,她渐渐专心于小说。她的小说处女作发表于《大家》,因其灵动与别出心裁受到赞誉,但从日后的成熟作品回溯,依然看得出,成为一个好作家的前提,是在才气的基础上,加诸漫长的磨炼。
在她的小说集《飞毯》中,最出色的是打头的《飞毯》和《乐鹏程二三事》。能以“语言简洁、叙述流畅”来形容。这看似简单的八个字,要真正做到很有难度,哪怕一些名气响亮的前辈作家,都不能摆脱翻译文体的影响。此二篇情绪引而不发,叙述不动声色,将大量信息与思想藏于平静的情节之下。这是传统中国艺术惯用的“留白”,也是海明威所说的“冰山”。这种克制力,很少在女作家身上——尤其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作家身上见到。相比那些还在为私非私、脱不脱而喋喋不休的青年女作家们,晓雯已经走得很远了。
《飞毯》的其他篇目,可以看出任晓雯多方面的写作才华。都市小品《甜》里的街景描写和人物刻划,《我是鱼》里丰富的想象力,《我爱莎莎》里突然变换儿童的牙牙语气,《篮指甲》里对男女关系的多层次的富有哲理的展现,能让人感觉,这真是一个万花筒般的小说世界。
这些彼此相异的小说,同时有着深深的共通点。作者本人有典型的上海摩登女子的精致美丽,而她的小说却总会先有一点世俗有一点脏,然后才是从那脏里面低层里面世俗里面挣扎出来的对干净的渴望。
可能同为上海人的缘故,从任晓雯某些小说的片段中,可以找出一些王安忆在《长恨歌》中的影子,有一点氤氲缭绕之间的细部的伤感,但是她又比王安忆要辛辣地多,也远没有那么温情脉脉吴侬软语。看任晓雯的小说,禁不住要一身冷汗:怎么能够这样刻毒。一个喜欢把温情脉脉的面具撕破的人,注定不是一个讨巧的人,但她那种坚韧而又残酷的力量,无论如何会让读过的人心里震一震。
任晓雯的写作风格,很难说能够归入哪种典型的女作家类群。她对细节极为考究,同时又对情节走向有着高超的把握能力,有时候她能写得像侦探小说那样引人入胜。她的小说可以说是写实的,但又加注了极诡魅的想象力,你以为她的小说情节就发生在你身边,而你却找不到场景之真正所在,找不到其所真正所属的时空之感。它们发生地是那么突然而真实,仿佛时时刻刻地就在身边,同时又找不到一个地点是想象所可以真正达到和落地生根的。所以不知道究竟该归于现实主义文本还是魔幻现实主义还是两者兼备。这种独特的风格,也许我曾从当代文学史中的才女萧红身上看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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