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记者:追杀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是什么原因促使你在多年后,在今年写下这段经历?
拉什迪:最主要的还是本能。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愿意写这样一本书。我感到这会困扰我,迫使我重新回到那段时间,并纠缠其中。但我始终知道,我终会写下来。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情,作为写作者都有这种病,就算你在最糟糕的时候,你也会拍拍肩膀说:“好故事!”那就是我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开始写这本日志的原因。我知道那些事情的分量,那些事情转变的速度,那些事情的复杂性,即便最好的记忆力也无法还原细节。
记者:这本书写了多久?
拉什迪:2年半,最后拿出的书有600页之多,对我,这有点快了。但写这样一本书是该快一点,因为你知道所有发生的事情。从一开始我就很清楚,这本书的结构是什么,这一幕和最后一章该如何。
记者:为什么是用第三人称写?
拉什迪:我一直不希望这是一本日记,或者自白书和控诉。我不希望它只是一本复仇之书。我知道所有事情,我清楚自己不希望这本书是什么样子,但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样子。我曾试过几次去写,但没法写,所以放在了一边。然后我就知道一件事情,我首先真正厌恶的第一人称,没完没了的这个“我”,那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然后“我感到”,“我做了”,“人们这样说我”,“我害怕”。这种自恋有些荒谬。所以,在某一天我觉得,“假如我用小说形式来写让我看看会怎么样,而且用第三人称。”在那刻开始,我开始写,这一点对我这本书就像“芝麻开门”一样。
记者:如果这本书像一本小说,它也不是发生在一个被迫躲藏起来的家伙身上的卡夫卡式故事,它同样是一出婚姻悲喜剧,主人公作为丈夫和情人有些倒霉。你可以在书里读到很多细节,比如你(指拉什迪)与玛琳娜(Marianne Wiggins)之间的婚姻关系,而在很多人看来这些细节是多余的。
拉什迪:什么是多余?我赞同卢梭的观点,如果你要去写一本这样的书——我的意思是没人要求你写,你懂我意思?如果你准备去写一本书,尽你可能去讲出所有真实。
记者:但这本书也是一份备忘录,是对某些重要事情的记录。
拉什迪:我发现自己确实卷入了你所说的世界历史事件中。你可以说,这是我们这个时代很重大的政治和知识分子事件,也可以说是道德事件。这里指的不是“追杀”,而是一场与伊斯兰极端主义之间的冲突。现在连自由派里都有人这么说,我觉得这套说法是很危险的、本质上是文化相对主义,按照这种说法,我们对他们的行为要容忍,因为那是他们的文化。杀人当然是不对的。我们要有对与错的常识。
记者:你认为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改变了什么么?
拉什迪:一些英国的穆斯林现在会说:“我们觉得我们错了。”他们中一些人是出于策略性考虑,其他人是真的利用了所谓言论自由:“假如我们要说我们想说的话,他就该说他想说的任何话。”所以我认为,这其中确实有一些教训。
记者:躲避暗杀期间,你个人学会了什么?
拉什迪:我学会在开车时反侦察。如果在高速公路上想要知道是否被跟踪,你要做的就是不停变换车速。你得突然加速到100码,然后减速到30码,再加速。在城市里,为了避免车流,要不停转向,在环形路口绕上两次。一般来说,你的车开得像个傻瓜,若也有人像你一样傻,那么,那个人就是(跟踪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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