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611年的明末清初大戏剧家李渔,今年正好迎来他的四百年诞辰。李渔能编能写能演能闯,他既是那个时代的畅销书作家,创作了大量风靡一时的戏剧,又亲任班主,招募演员、组织了面向市场的戏班,带着演出队四处演出。他还根据自己的实践进行梳理,形成完备的戏剧理论体系。他还是数度被禁的“黄书”《肉蒲团》的作者,他活着的时候曾颠沛流离,也曾穷困潦倒。
文\本刊特约撰稿 王国华
最具实力的中国戏剧之王
历数中国文化史上成千上万的文化巨人,谁可以称得上戏剧界的NO.1 有人说是关汉卿。不错,他的《窦娥冤》、《赵氏孤儿》、《救风尘》等名作流传千古,享誉海内外。但他只是个剧作家,缺少演出实践;那么,唐明皇李隆基应该差不多吧?这位皇上在宫廷里排练节目,组织大型演出,把戏剧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甚至被戏剧界奉为祖师爷。但他只是一个组织者、观赏者,缺少原创,几乎没有流传下可以称道的作品。
因此,真正的戏剧之王呼之欲出了,他就是明末清初大戏剧家——李渔。
李渔能编能写能演能混,他既是那个时代的畅销书作家,创作了大量风靡一时的戏剧,又亲任班主,招募演员、组织戏班,带着演出队四处演出。他还根据自己的实践进行梳理,形成完备的戏剧理论体系。李隆基组织的宫廷戏班,主要是供其个人欣赏,戏班的走向决定于他个人的品位和鉴赏能力。而李渔的戏班是面向市场,平地抠饼,要从观众腰包里掏钱出来,必须迎合绝大多数观众的口味,与市场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大众的品评修正自己的演出,他的戏剧理论是来源于实践的,也因此成为后世模仿和学习的重要标杆。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李渔都是最具实力的“王”,尽管他活着的时候也曾颠沛流离,也曾穷困潦倒。
李渔生于1611年,卒于1680年,今年正好四百岁。他幼年生活于江苏雉皋(今如皋),本名仙侣,后改名渔,字谪凡,号笠翁。李渔的父亲是个中药贩子,家底殷实。年轻时,为光宗耀祖,李渔醉心于功名,二十四岁考中秀才。四年以后,再赴杭州参加乡试,不幸落第。但当时明朝已在风雨飘摇之中,考中了似乎也没什么用处。于是他隐居故乡浙江兰溪夏李村数年,等时局安定下来,又举家搬到省城杭州,开始了自己的文坛生涯。
情色小说多,但不是他的代表作
今年上映的香港3D电影《肉蒲团》因为尺度过大没能进入内地市场,一些大陆旅游团甚至专门组织游客到香港去看《肉蒲团》。《肉蒲团》为什么有这么大魅力?翻翻历史就知道,这是一本曾被数次封禁的“淫邪之作”。通俗地说,就是“黄书”。而其作者正是李渔。事实上,这部作品在李渔所有著作中并不特别出色,在艺术价值上更不值一提,其超大名气来自于数次封禁。像历史上的其他禁书一样,严厉的封禁往往引发人们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偏要找来读读。除了这本书外,李渔在当时创作的《怜香伴》、《风筝误》、《意中缘》、《玉搔头》及《无声戏》、《十二楼》等作品,都曾畅销一时。这些作品有几个共同特点,即,故事性强,写人写性不再隐晦,甚至刻意描摹夸大性描写。
明朝于1644年灭亡,其时李渔三十三岁。他前半生属于明朝,后半生属于清朝。清朝前期留下过许多著名的文字狱案例。这种情况下,知识分子们写什么都容易犯忌,只能写写风花雪月。可以说,李渔致力于通俗小说和戏剧,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原因,更有历史大背景的原因。
真正让李渔名垂青史的,自然不是这些通俗文学,乃是其代表作《闲情偶寄》。这是我国最早的系统的一部戏曲论著。该书包括词曲、演习、声容、居室、器玩、饮馔、种植、颐养等八部,其中,前三部是讲戏曲的。其中,李渔提出了“结构第一”的命题,把故事结构放在首位,依次为“词采第二”,“音律第三”,“宾白第四”,“科诨第五”,“格局第六”,全面广泛地论述了戏曲创作中的诸多问题,其中对结构、语言、题材等论述尤为精辟。而后面五部则涉及养生之道、园林建筑、花鸟虫鱼等。林语堂在谈到《闲情偶寄》时说:“李笠翁的著作中,又一个重要部分,时专门研究生活乐趣,时中国人生活艺术的袖珍指南,从住室与庭院、室内装饰、界壁分隔到妇女梳妆、美容、烹调的艺术和美食的系列。富人穷人寻求乐趣的方法,一年四季消愁解闷的途径、性生活的节制、疾病的防治……”
李渔写完此书,曾送一位朋友指正。朋友对戏剧理论不感兴趣,翻了十来页便觉乏味。李渔写了一首诗回赠:“读书不得法,开卷意先阑。此物同甘蔗,如何不倒餐?”此书最好玩的部分都在后面的章节,一般读者若从后面开始读起,就会读出其中的“甜”了。 李渔反盗版,反出一个百年老店
在杭州生活期间,李渔成了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明朝末年,印刷业发达,很多书商靠翻刻各种典籍大发其财。李渔这样可以写当代人当代事的作家,自然更受欢迎。生活在末世的人们,喜欢读消愁解闷的书,以此获得心理寄托。一个欣欣向荣的世界,人们忙于创造,对这个还真兴趣不大。后人有评价说李渔的小说里歌颂了男女青年自由恋爱,谴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批判假道学,具有一定反封建的进步意义,其实哪有那么多意义?都是后人给他扣的大帽子而已。即使书中偶有微言大义,也不过是回避一下风险,更多的则是迎合读者趣味。
但李渔并没因此获得多少利益。他的作品一问世,马上就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书商盗印。那时候盗印没什么技术含量,买一本新书,自己找几个刻书匠在家里刻印,然后销往市场,当然也不用付给李渔稿费。他的作品只要在杭州市场上出现,苏州、南京等地的书商很快就能翻印出来。据说,在缺少交通工具的清朝初年,数日之内,三千里外的地方都能见到李渔的新作,可以想见传播之快。那时候没有版权局,没人帮李渔维权,眼看着自己的文字替别人换来大把银子,李渔好不撮火。他四处奔走,查找源头,与人打官司,甚至通过关系到苏松道台孙丕承那里告状,终于成功查处了一起严重盗版事件——他的书还没正式出版,盗版书却已经上市了。
更有甚者,书商找来几个无名作者的书稿,直接署上“湖上笠翁”的名字就摆上书摊。后人好歹还搞一块遮羞布,用全庸、金庸著、古尤、吉龙来冒充金庸和古龙,当时的人不管那一套,反正你可以叫“湖上笠翁”他也可以叫“湖上笠翁”,李渔只能干吃哑巴亏。














川公网安备 510411020000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