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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刊”之争游戏规则,可以变一变了?

2012-09-24 11:27 来源:文汇报 阅读

    9月12日看来是个宜休战的日子。这天晚间7点多,先是《小说选刊》杂志的官方微博发出一条“郑重声明”,称“从现在起,结束与《收获》的一切争论。”5个小时后,《收获》官方微博也发出一条“郑重声明”,宣布已经上市的今年第五期《收获》中所有作者都授权他们拒绝转载。这意味着,黄永玉、叶兆言、颜歌、徐则臣、盛可以、张辛欣、南帆、陈国富等作家放弃了他们发表在这期《收获》上的作品被各类文学选刊杂志选载的机会。

    不管怎么说,两本堪称在文学界跺跺脚都能震下一大片瓦当的重量级刊物——也许说彼此之间势均力敌也不为过——以各自的方式结束了这一轮口水仗。兀自留下双串渐行渐远的脚印。只是,他们终究还要再相逢,因为同在一块奶酪里,已没有太多转身空间。

    事件回溯:《收获》想要修改游戏规则>>>>>>

    今年五月,《收获》宣布从第三期开始,在原创作品“保护期”内,谢绝选刊物转载杂志上发表的作品。此举甫出,引起热议一片。赞同者认为与时俱进的行业版权保护规则将有利于文学原创的繁荣,反对者认为杂志以“拒绝转载”的强硬方式“维权”有欠考虑,因为文学作品毕竟不等于一般商品,它天然地要求更广泛的传播和更多的读者,尤其在信息时代,“关门”一举简直是螳螂挡车。还有一拨观望者,他们更为关心读者和作者的利益,有人担心《收获》是否有“绑架”作者之嫌,“拒绝转载”是否真实地体现了作者的意愿。

    刊物的执行主编程永新表示,目前不少文学选刊已演变成侵犯知识产权的客观存在。例如马原的长篇《牛鬼蛇神》,在《收获》上首发之前经历了编者与作者双方两个多月的修改完善,一旦发表,选刊类杂志付一百元左右的转载稿费就“摘果”摘掉了。更恶劣的是目前没有原创保护期,这个月发表的原创作品,下个月就可能被选刊杂志全文转载,两者几乎是同时出现在市场上,形成不公平竞争。

    程永新提出:“我们只想在《著作权法》允许的框架内,维护原创刊物的一点点尊严和权益。选刊起码应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征得作家和原创刊物的同意;2,三到六个月的时间差。3,提高作家和原创刊物的转载费。这三点不过分吧?”

    九月初,国内文学选刊类期刊的代表之一《小说选刊》杂志的主编和编辑等先后接受不同媒体的采访。主编杜卫东说,《小说选刊》即使在经济十分窘迫的情况下也按照千字40元的标准支付了稿费,经济条件有所好转之后已把标准提高到了千字50元。他们对原创文学期刊编辑的努力和贡献心怀敬意,但实在无法在稿费上向《收获》看齐。编辑部主任王干则表示:“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在作者手上,我们只要和作者打招呼并支付稿酬就已经尽了义务了”,“其实这几年我们选刊过得也很艰难,真正占了便宜的是网络盗版。这个大问题不解决,就算把全国的选刊都关了,《收获》的发行量也不会增加1万份。”而编辑鲁太光很不满意“摘果”这个说法,他认为“果子”——“作家的作品”也是心甘情愿被“摘”的。“在当前的文学形势下,选刊在推介作家方面有自己独特的优势,作家希望转载也有情理之中。”他还透露,“我们的确只有几个编辑,但并不等于我们就偷懒,我每月集中阅读的十多天里基本不做饭,而是叫外卖,阅过的中短篇小说不少于150部,不低于200万字。”

    针尖对麦芒,谁也说服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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