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通史》(江苏文艺出版社)十二卷本内容涵盖从公元前先秦文学到公元二000年的我国各民族各地区的文学,由张炯、邓绍基、郎樱担任总主编。这一次新版《中国文学通史》计600万字,上编为古代文学史,共六卷,即从先秦至清代,下编为近现代文学史,也共六卷,全书修改和新写的部分超过三分之一。
文学史的编写无法回避文学史观念、方法论、历史分期、文学交流、文体演变等问题。而如果我们承认文学史的编写也是一种历史叙述,那么就应该意识到历史叙述关乎的不仅是历史史实,而且涉及到历史叙述的立场、视角、声音、语体、文体、修辞等等,在所涉及到的这许多影响历史叙述的因素中最重要可能应该是历史叙述的价值立场,每个历史学家都只能根据自己所理解的材料去建构和描述历史。即便如此,历史作为一种客观的存在,应是可以认知的。历史科学的任务就在于要从大量的、甚至彼此矛盾的叙述中去清理真正存在过的历史事实,分析彼此间复杂的种种因果关系与规律,给予各种历史现象和历史运动以符合自身历史作用的评价。文学史的任务也在于客观地叙述文学发展的历史过程,恰当地评价作家作品和文学运动、文学现象,并尽可能研究与揭示文学发展的历史特征与规律。
《中国文学通史》有着自己的述史立场,其文学史叙述建基于全新的中国想象之上,它站在整个中华民族的立场上来认识历史上发生的各个民族之间的矛盾与战争,以是否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为准绳,以评价前人的功过得失。中国文学通史的编写既然涉及全国多民族的文学,对作家作品的爱国主义的评价就不能不是一个需要加以慎重研究的重要问题。自有民族国家产生就会有爱国主义。以往的许多历史著作或站在大汉族主义的立场上,或站在某一王朝正统的立场上去处理爱国主义问题,这在实现了中华各民族平等、团结的今天,自然不再合适。对各民族文学作品中的爱国主义无疑应当联系具体的历史情况去作不同的评价。《中国文学通史》不再保持只尊崇某一民族、某一王朝正统的立场,而是承认各民族国家的爱国主义都是正当的,歌颂各民族国家保卫自己家园和生存权利的爱国主义精神,并在道义上斥责侵犯他人家园和生存权利的非正义行为。完整意义上的中国文学史应该是涵盖中华各兄弟民族的文学贡献的文学史,也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在内的文学史,而不仅仅是大陆地区的汉族文学史。正是从这种意义上,《中国文学通史》是有着清晰“中国想象”的文学史叙述。《中国文学通史》的撰写向完整意义的中国文学史做出自己的尝试与努力。
《中国文学通史》文学史叙述的中国想象是新中国以来几代学者文学史叙述中国想象的累积,这就使得它和同类著作不同,具有当代中国文学史研究的学术史意义。1958年根据国家文化发展的需要,时任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所长的何其芳提出撰写中华各民族文学史的设想。但上世纪整个五十年代由于各种政治运动的干扰,具体工作难以实际展开。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已担任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的何其芳终于组织有关学科的科研人员参加被列入国家高等学校文科教材的《中国文学史》和《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编写工作。前者指定余冠英为总负责人。其中上古至隋代部分由余冠英主持;唐宋部分由钱钟书主持;元明清部分由范宁主持。后者指定唐弢任主编。他后来在樊骏协助下还主编了《中国现代文学史简编》。一九七八年,文学所划归新建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不久,又分出部分人员筹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当时主持文学所工作的陈荒煤又提出编写自古至今的文学史的课题。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我国文学研究界在中国文学史研究领域都做了不少工作,也有许多新的进展,不仅发掘了许多新的史料、新的作家与作品,出版了许多中国文学的断代史和文体史,还出版了许多少数民族的文学史。其中就包括由余冠英、林庚、唐圭璋任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邓绍基、刘世德、沈玉成等主持下组织编写的中国文学断代史系列;还有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所前所长刘魁立主持下组织编写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系列(现已出版了十四个民族的文学史)。本着既要继承以往稳定性研究成果,又体现充分吸收新时期以来文学史研究方面的新成就的原则,《中国文学通史》保留了由余冠英先生主持编写的《中国文学史》三卷约八十三万字中无需修改的一部分章节,特别是余冠英、钱钟书等名家撰写的章节。此书第二编《中国近现代文学史》的现代部分共一百万字,其中采用了唐弢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简编》的部分章节约二十一万字(包括唐弢执笔的章节)。
因此,《中国文学通史》是当代中国文学史叙述中少有的能够完整地呈现新中国以来中国文学史研究历史进程的文学史著作,是集大成者。一定意义上,《中国文学通史》是一部向新中国以来几代成果卓著的文学史研究学者致敬的文学史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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