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凯歌导演接受新浪娱乐记者采访,扬言要告自由职业者胡戈,起因是胡戈将他的电影《无极》进行改写,制作成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从而在网络上下引起网友对胡戈的热捧,对陈凯歌和他的电影《无极》报以嘲笑,当然也间接地给这部电影造成商业损失,导致他的个人名誉受到影响。就这个事件的性质而言,我为陈凯歌深感悲哀,为胡戈深表同情,当然我也需要通过本文,建议真正支持胡戈的网友通过中国消费者协会集体投诉陈凯歌,从而使这个事件能有一个公正/公平/圆满的结果。
作为一个大众娱乐事件,我本来不想就此事发表什么看法的。但是,看到陈凯歌得礼不让人,通过新浪记者表示,他已经启动了法律程序,而此前作为一介平民的青年自由职业者胡戈已经恳求陈导演不要告他,面对这种文化霸权和网络草根文化的不对称局面,作为网络文化生成族群中的普通一员,我觉得,一些话我还必须得说,原来的不介入和旁观者心态有问题,因此通过网络发表我对此事的看法已经非常必要。
我为陈凯歌悲哀的原因是,作为第五代导演,陈凯歌通过他的电影作品《孩子王》奠定了他的文艺电影风格,当然通过评论/媒体/陈凯歌的话语互动,相当长的时间以来,陈凯歌这个大众文化符号是有文化立场和知识背景的指代,而且陈在这个指代的文化结构中,通过公共受众场域已经分享了足够的属于他本人的文化资本/经济资本,然而遗憾的是,这次,陈凯歌先生因为文化炼金术的策略向商业逻辑僭越,要改换他的拍片路数,从文艺电影向大众娱乐电影转型,因为市场的残酷,观众的不买账,导致他的商业电影《无极》受到以胡戈为代表的网络草根文化的抵制/嘲弄/批评,作为一个拥有相当文艺电影导演名望、而且具有牢靠知识背景支撑的国际著名导演,陈凯歌先生本来理应坦然面对,明白当今公共文化空间的后现代文化游戏规则,即,胡戈的《馒头》与他的《无极》是相同的文化场派生的两种不同文化文本,这种文本的存在自二战结束后,尤其是通过68年的五月风暴已经形成谁也无法控制的文化裂隙,而且围绕这种裂隙,在当下的全球化语境中已经风行世界各国,作为这种文化状态的知情者,陈凯歌先生理应一笑了之,或者自认倒霉,或者暗暗地骂上青年自由职业者胡戈的祖宗八代,然后他该干嘛继续干嘛即可,但是,因自我膨胀的个人欲望,加上《无极》理应付出的商业损失却让他挺而走险,导致陈凯歌先生不顾几乎整个网络的呼吁依然要状告胡戈,这件事情的后果,就算他能赢了官司,那么在当下的大众文化空间,陈凯歌原来的文艺导演的名望值不但要严重受损,而且通过官司带动的整个媒体话语事实,还会把他定位在糟蹋投资人钱财,根本不是拍商业片的失败者的“耻辱柱”上。
就《馒头》引发的网络热捧而言,本文也顺带表达一个看法,其实通过这个事件,我们承认胡戈的聪明机智,感谢他带来的快乐,但是胡戈本人和胡戈的支持们也不须太欢欣鼓舞,把胡戈供奉在网络文化英雄的高位,因为作为后现代文化的生长状况,除开谁都知道的周星星现象不提,其实,自二战以来,五月风暴之后,作为先行者,后现代小说家巴塞尔姆已经调戏了格林兄弟的《白雪公主》;法国高师的愤青前辈和工人阶级已经联手赶走了戴高乐;结构马克思主义学派已经修理了《资本论》;德理达已经瓦解了逻格斯的意识形态等等,……面对如此之众的业已过时的新儿女英雄,胡戈的《馒头》只是一个后现代文化的暂时现象,借助汉•弥尔敦的概念,《馒头》可以是诙谐的,幽默的,感性的,同样,它也是可以批量生产并且被颠覆的。因此,我们喜欢胡戈,支持胡戈,这仅仅只是一种情感,而非各位的文化理性。
回到陈凯歌状告胡戈的事件上,颠覆与被颠覆/被颠覆与反颠覆,这无疑是一个非常普遍的游戏规则,作为类似俄罗斯轮盘赌的血腥的隐性文化机制;以我之见,作为陈凯歌这边,陈先生完全可以重新凑集数亿美元以超豪华的制作来解构《馒头》,把胡戈的草根文化理想和我们这些草根声音消灭在萌芽状态;作为胡戈呢,其实现在也大可不必害怕什么,陈凯歌告你,你让他告,把你那点家当都抵押给他,让他拿去平衡他的文化无知和文化狂妄心态,以安慰他被投资人指着鼻子骂娘的悲哀境遇就是,你是如此年青,况且还有网络的兄弟姐妹支持你,活人不会被尿憋死,车到山前必有路的道理你又不是不懂;当然,作为这个事件的局外人和旁观者、我的看法是,既然大家都喜欢胡戈,同情胡戈,那么大家已经看过陈凯歌的电影《无极》的或者还没看过的网络大众,我们可以积极行动起来,大家都去影院看《无极》,然后凭手中的票据,以文化消费利益受到损失为由,通过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陈凯歌,要求陈凯歌赔偿损失,然后将所得赔偿来支持胡戈的官司,让执迷不悟,被自我虚妄的文化霸权充昏了头的陈凯歌付出代价,找到从新认识自我的经验教训。除此之外,依我之见,陈凯歌状告胡戈事件已经没有公正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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