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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祥:限制名家画作出境是为炒作服务(2)

2013-04-07 09:26 来源:广州日报 阅读

  我一直坚持一个观点,艺术品是民族的,也应该是世界的。从目前来看,我们的民族艺术品尤其是书画虽然为国民所追捧,收藏热潮波涛汹涌,但我个人隐约感觉到,除了瓷器,中国艺术还没真正被世界所接受。像被限制出境的这些书画家,他们的作品在世界艺术市场的地位并不高。而国外一直在积极地输出艺术大师的作品,像毕加索的名作《向日葵》等,就是日本的藏家买下了。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做的是要积极地把中国书画艺术推向世界,跟海外紧密互动,让更多的国家、更多的收藏家了解中国的知名书画家,认识中国书画的魅力。优秀的中国书画作品如果能逐步被西方人所认可,价格才有可能与世界接轨,书画家的影响力也才有可能向毕加索等名家靠拢。这才是对中国艺术家、中国艺术真正负责任的态度。

  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国强:不会推高书画家作品价格

  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规定,对拍卖行而言,并无任何影响。我看了一下名单,这些书画家作品的消费市场基本都在大陆地区,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欧美等国家购买中国艺术品的积极性也在减弱,这一规定很难波及到他们。

  有人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会推高这些书画家作品的市场价格,我认为也不太可能。一个艺术家作品的价位跟他的艺术水准关联最大,其他方面的因素很难起作用。

  虽然国外也有类似的政策,但我们的限制范围还是显得有点宽泛了。另外,一些去世不久的艺术家,其在美术史上的地位还需要时间的检验,不是现在就能够盖棺定论的。另外,所谓的“原则上不能出境”、“代表作不能出境”,这样的定义也非常模糊。“原则上”是我们国内最常见的一个词,至于是什么原则我们就不得而知了;而一个知名画家小学时的作品,代表的是他在美术启蒙时期的水平,算不算其代表作呢?是不是也该限制出境?

  当然,就拍卖公司的实操而言,无论是“原则上”,还是“代表作”之类的提法,都没啥影响。根据《文物保护法》和《拍卖法》的规定,拍卖公司在上拍前都必须将名录上报文物艺术品管理机构进行审核,之后在展示拍品时说明是否允许出境,并按规定在图录上标明禁止出境的拍品,所以不存在实操的困扰。

  著名收藏家 颜明:与其限制出境不如鼓励回流

  保护文物艺术品,宽进严出的准则本没有错,但这个规定的出台,已经严重到荒唐的地步了。同时又没有做到宽进,对回流艺术品也进行“严打”, 这样很不利于艺术品市场的繁荣,跟提升中国文化在世界上的软实力是背道而驰的。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这份新鲜出炉的限制出境著名书画家名单,可以看到,其中不少“名家”,艺术水准很一般,其作品在市场上的价格也属于二三流。这显然会让人感到不公正、不客观,缺乏权威性;也让人深感这样的文物艺术品管理机构对市场既不了解,对艺术价值也缺乏判断力。

  当下,我们对历史文物的出境限制非常严格。此前《文物法》规定的是乾隆六十年之前的文物不能出境,后来又延伸到1911年以前的文物都不能出境了。如今,在1949年以后已故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名单中又追加这么一串名字,让人感觉是要把整个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大门关起来。雪上加霜的是,我们对海外回流文物还进行了严防死守。其实,要真正保护中国文化,应该做的是鼓励回流。

  从甲午战争以后到新中国成立前,中国的文物艺术品基本上就只有出去没有回来的。而现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经济衰退让欧美及日本等国的藏家无可奈何地将东西拿出来送拍,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文物单边回流现象。我们本来应该把握这个百年不遇的机会,将珍贵文物迎接回国。可惜的是,当前海外进行的中国文物拍卖,很多人还要抗议,说是掠夺的,不能上拍。如果抗议、交涉能迫使对方无条件地交回文物,那当然是好事,如果要不回来,那就应该允许乃至鼓励大家出钱买回来。要怎样鼓励?很简单,就是减免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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