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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灵魂的舞蹈:狂欢(2)

2013-09-16 10:18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辛若水 阅读

  (四)精神的狂欢

  我想把狂欢的精神与精神的狂欢做一个区分。可以说,狂欢的精神是属于群体的;在这里,虽然每一个人都在狂欢,但所表达的却是集体的情绪,并没有个性的存在。但是,精神的狂欢,就不一样了,它是属于个体的。也就是说,这是一个人的精神状态,而不是一群人的精神状态。狂欢的精神,很类似于我们所谓的“与民同乐”;而精神的狂欢,则表现为一个人思想的天马行空。思想的天马行空,当然是无比自由的,这很容易让我们想起所谓的“行神如空,行气如虹”。从某种意义上讲,精神的狂欢,才是真正的自由灵魂的舞蹈。精神,本来就是个体的东西。如果它为群体所裹挟,那必然失掉自身存在的价值。我所以要区分狂欢的精神与精神的狂欢,就是为个性或者说个体的精神自由,保留一定的空间。如果精神不自由,是谈不上狂欢的;即便狂欢,也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式的狂欢。狂欢,不应是战战兢兢的,更不能出自强迫,而应该发自内心。只有发自内心,才能够成就狂欢的精神。狂欢的精神,让我们看到了群体的力量;那人山人海的场面,确实会让我们怦然心动,甚至也要融入欢乐的海洋。但是,我却觉得,这群体的狂欢,不过一种艺术的虚幻,转眼成空的。更何况,在群体的狂欢中,找不到个性的表达,同样会让人觉得悲哀。所以,我要把精神的狂欢,留给个体。当然,不可否认,个体精神的狂欢,会受到群体狂欢精神的感染,并且这种感染是如此得强大,以致让每一个个体都会如痴如醉。但是,个体精神的狂欢,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反思,一种对群体狂欢精神的反思。群体狂欢的精神,洋溢在每一个人的心中;这是无比热闹留下的狂喜。但是,个体的精神,就不免面对狂欢过后的冷清与平静。我们狂欢过了,又能怎么样呢?在狂欢所创造的艺术虚幻中,我们忘记了身份,忘记了等级,甚至也忘记了自我。每一个人,在狂欢面前,似乎平等了。每一个人都可以狂欢;但是,这种狂欢真的具有相同的内涵么?狂欢,只是在艺术的虚幻中打破了等级。狂欢过后,人们依然被等级束缚着。我说过,在狂欢中,照进了理想之光;如果这理想之光不能改变什么,那就不过是欺骗。狂欢的精神,是一种欺骗吗?我说不清楚的。我总觉得,群体很容易被欺骗,因为大家为情绪所裹挟。更何况,群体,尤其狂欢的群体,是不固定的;他们带有很大的随机性。他们的聚合,没有什么道理;他们的分散,同样没有什么道理。聚起来,不容易;分散开,却也很难。被情绪所裹挟的群体,是非理性的,他们往往做出疯狂的事情。就像这狂欢精神,就不是一种理性的精神吧。然而,惟其非理性,它才是艺术。所以,我们定要以艺术的态度来对待狂欢的精神。相反,若是从现实政治的角度出发,狂欢的精神就要变质了。我们并不否认,在狂欢的精神中,有着打破等级的诉求,而现实政治恰恰是要维护等级的;所以二者不免冲突。但在我个人,却想远离这种冲突。因为要远离这种冲突,所以也会远离群体的狂欢精神。坦率地讲,群体是可怕的,至少对我来说。我并不希望自己被群体的情绪所裹挟,我要保持自己独立的判断。而要保持独立的判断,就必须站立在群体之外。在群体之外,当然难以领略那种狂欢的精神了;但是,个体的人,可以因为孤独,而达到精神的狂欢。我说过,在狂欢的精神中,只有群体,没有自我;而在精神的狂欢中,则把自我彰显出来,至于群体本身,反倒不怎么重要了。可以说,在精神的狂欢中,实在是“万物皆备于我”,实在是“宇宙即吾心,吾心即宇宙”。有的时候,我发现,其实,狂欢的精神与精神的狂欢,并不相通。狂欢的精神,把自我贬低到了极点,甚至完全漠视自我的存在,在这里激荡着的只有群体的情绪与精神;而精神的狂欢呢,则把自我膨胀到了极点,甚至自我就是宇宙的全部,至于所谓的群体,反倒渺小不足道了。其实,这两个极端都不好的。我们定要以中庸的精神,把二者统一起来,一方面,要找回在狂欢的精神中泯灭的自我;另一方面,又要把在精神的狂欢中无限膨胀的自我,打回原形。自我,不是完全不重要,但也不是太过重要。

  (五)由醉狂而圣哲

  说实在的,对于醉狂,我们是有很多迷恋的。在酒精的刺激下,我们似乎忘记了现实中的一切,而进入一种醉醺醺的迷醉状态。这种迷醉状态,是如此得快乐,以致认为自己成仙作佛了呢?不是有人醉后,“自称臣是酒中仙”么?其实,这是一种似醉非醉的状态。在这里,一方面是狂放的,譬如自称“酒中仙”;另一方面,也有自己的清醒,譬如并未忘记自己在现实中的身份是“臣”。在似醉非醉的状态,我们固然可以“酒后吐真言”;但是,依然受着很多的制约。既然醉了,为什么还忘记不了自己的身份呢?忘记不了自己的身份,那就说明有着理性的制约。我们可以说理性是无所不在的,即便在醉狂中,依然可以找到它的因子。然而,醉狂所以为醉狂,就在于它在很大的程度上突破了理性的限制。也可以这样说,在醉狂中,理性也处在似醉非醉的状态。我们所谓狂欢的精神与精神的狂欢,其实都属于醉狂的。狂欢的精神,体现在集体的醉狂中;而精神的狂欢,则是个体的醉狂。我们实际上,是通过醉狂,达到了一种理想的境界。在这理想的境界中,我们暂时忘却了现实的羁绊,得到了极大的欢喜。我们的生命在飞扬,我们的精神在飞扬。在现实中,我们哪敢飞啊,我们是在一步一步地爬。但是,有了这醉狂,我们就可以自由地飞,无所顾忌地飞。我们没有了限制,挣脱了束缚;也就是说我们自由了。哪怕这种自由,只是艺术的虚幻;但我们的心灵,毕竟被这种理想照亮了。狂欢的精神,就是醉狂的精神。在这种精神中,我们感受到的是一种朦胧或者说微醺;它并不明晰,我们自己也并不怎么清楚,但惟其如此,才是极乐。也许,我们只有在醉狂中,才能体会到人间的极乐吧。当然,对人间极乐,人们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人以为做皇帝是最快乐的;但几乎每一个人都体会到过“虽南面王之乐不易也”的快乐。也就是说,世界上有比称孤道寡更大的快乐,譬如男女之爱的欢乐,就让人觉得消魂的。也可以说,所有消魂的快乐,都让人进入了醉狂的境界。不是说欲仙欲死么?快乐到了顶峰,想死的念想都是有的。虽然我们不可能永远地处在巅峰体验之中,但只要拥有这样的体验,那也就不虚此生了。当然,没有过欲仙欲死的巅峰体验,会让我们觉得白活这一辈子了。从某种意义上讲说,醉狂是通向圣哲的。伟大的圣哲,必然有过自己的醉狂;没有这醉狂,他们就无以成为圣哲。可以说,醉狂与圣哲,拥有着两种皆然不同的精神。醉狂的精神,是迷醉的酒神精神;而圣哲的精神,则是明晰的日神精神。酒神精神,让人陶醉,让人体验到巅峰;但是,它毕竟不清晰,不明朗。它可以成为一时的发泄,却不能够做生活的指针。如果用酒神精神来指导我们的生活,那定然会迷路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它可以成就伟大的艺术。而日神精神,则是清晰的、明朗的。我们可以说,这就是一种理性的精神。理性的精神,是生活的指针,它意味着有条不紊的秩序。我们知道,作为自由灵魂舞蹈的狂欢,它实在是在虚幻的艺术中,猛烈地冲击着现实的秩序。虽然由醉狂可以过渡到圣哲;但是,二者的精神,并不相容。圣哲的精神,总是维护现实的秩序;为了维护现实的秩序,所以它特别重视道德的楷范。我们根本不能指望,在圣哲这里,有反抗的精神。圣哲,所要做过,不过是培养顺民或者完全驯服的工具。实际上,古人早就认识到所谓圣哲,不过大盗。当然,这样讲,比较偏激;但是,这却深刻地表明了,圣哲的精神,实际上是有毒素的。而能够消除这毒素的,也只有醉狂,或者说狂欢的精神。即便狂欢,只是艺术的虚幻,它也让我们看到了在欢乐面前,人人平等的美丽图景。人在社会上努力地成就身份,于是便被身份束缚了;人努力地爬到更高的等级上去,于是被等级束缚了。但是,却有一个世界,可以忘记身份,打破等级,在欢乐面前,人人平等。难道这个世界不会对人们产生巨大的吸引力么?我们并不希望自由灵魂的舞蹈,只在艺术的虚幻中。也就是说,我们要求理想的现实性。而要做到这一点,那我们只能让精神的狂欢去冲击圣贤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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