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诗义的确定性
我们讲“诗无达诂”,主要是说,对于一首诗,没有标准的、一定的理解,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提出不一样的观点、看法。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一首诗怎么解释都可以;因为就一首诗而言,它的诗义还是确定的。也正是因为诗义具有确定性,所以这首诗才是可以理解的。所谓的诗义,并没有那么玄乎;如果玄之又玄的话,那所有的诗都不可以理解了。作者在做一首诗的时候,大致的意思或者说情绪,总还是确定的;既然如此,那写出来的诗,显然具有确定的含义。你像“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传达的不就是思念、怀乡之情吗?再如“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所传达的不就是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么?“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所描绘的不就是美丽如画的风景么?“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所写的不就是一片痴情么?“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不就是那种天荒地老的境界么?“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这不就是一腔爱国之情吗?“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这所表达的不就是一种希望吗?所以,诗义大致都是确定的。正因为诗义是确定的,所以,我们应该避免对诗歌乱解一气。为什么对诗歌会有胡乱解释?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则大致确定的诗义本身也有模糊性,这一点,下节再谈;二则“诗无达诂”的推波助澜。人们都是追求个性的,做诗追求个性,解诗也追求个性。作诗追求个性,那是极好的;只有富有个性的诗歌才能够沁人心脾,让人觉得亲切可亲。但是,解诗追求个性,就很成问题了。首首诗都要解出自己的个性来,那就可能与作者的本意或者说作品的真实含义相去甚远。不可否认,在诗歌鉴赏中可以有创造,但这种创造却必须以原诗为基础,并且不能背离原诗。我总以为,要真正懂诗,那必须自己能做;只有自己能做诗,才能够懂得诗人的用心。如果自己不懂得做诗,只是挥舞鉴赏的大棒,即便虎虎生威,却也不过隔靴挠痒。解诗,当然要达到这首诗的真实含义。可以说,诗的真实含义,是解诗的终极。不能达到这个终极,即便说得天花乱醉,也是无用的。所以,在解诗中,最忌讳的就是“你不说,我还懂,你越说我越不懂了”,这就如同“鲁叟谈五经,茫然坠烟雾”。如果解诗,只是在释放烟幕弹,把诗的本意给遮蔽起来,那岂不是误入歧途?其实,在解诗中,需要的不是天花乱醉的语言,而是一语中的的简洁。要言不烦,直指本心就是了。误入歧途的解诗,会把原本很确定的诗义,弄得模糊、不确定起来。所以,这不是诗歌本身的错,而是解诗者释放的烟幕弹。解诗者施放烟幕弹,恰恰说明他们不懂诗。其实,懂诗,真是谈何容易啊。诗人,总是抱怨别人不懂诗,不是没有缘由的。我们所谓的不懂诗,并不是指不认字,不懂诗句的意思。字也认得,诗句的意思也晓得,但是,就是不能由诗句之意而直达诗人之心。也就是,我们通过诗懂得了诗人之心,才可以读懂诗。其实,诗,在这里充当着并不只是传达诗人之心的工具,它本身就是目的,带着终极性。若把诗视为传达诗人之心的工具,同样亵渎了诗歌本身。在诗中,深蕴着诗人之心;但是,读诗的人,未必能领略诗人之心。在诗人是用心良苦,而在读诗的人,却可能平平看过,荡不起心中任何一点涟漪。然而,读诗的人,因为理论,知道诗人有良苦用心;于是,便寻章摘句,乱解一通,说诗人的用心是何等良苦。而实际上,诗人的良苦用心早与解诗的人失之交臂了。只有自己会做诗,才会懂得诗人哪里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大多解诗的人,不做诗或者做不好诗。所以,他们终究与诗人的良苦用心隔膜。诗,是最需要知音的;可是,即便知音,也未必能完全领略诗人的良苦用心,否则就不会有“知音如不赏,归卧故山秋”的话了。如此说来,那能真正懂得一首诗本意的,也只有作者本人了;然而,这不过孤芳自赏。然而,若是真有那灵魂的一脉清香,就是孤芳自赏,又有何不可呢?这总强过听不相干的人,乱解一通,亵渎了那灵魂的一脉清香。
(二)诗义的模糊性
讲了诗义的确定性,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讲诗义的模糊性了。其实,讲诗义的确定性,总不免有点胶柱鼓瑟;而在诗义的模糊性这里,似乎就可以大胆地创造了。我们说,“诗无达诂”,最深刻的根源就是诗的模糊性。有一种观点认为诗就是要写的朦胧模糊。别说读者看不出什么意思,就是作者本人也说不清什么意思。其实,这种观点是非常极端的。如果这样讲来,那谁也看不懂的诗,就是天地间最好的诗了。但是,有人说了,正是因为谁也看不懂,所以大家才忙着猜谜啊。都说自己猜中了谜底,可实际上,却堕入了五里雾中。诗义具有模糊性,这是一定的,但是这种模糊却是在大致意思确定下的模糊。也就是说,诗义的模糊性不是没有边际的。诗义可以模糊一些,但总是要让人懂得。并不是诗义越模糊,越是好诗;同样的,也不是诗义不模糊,就是好诗。诗义的模糊与否,并不是判定诗歌好坏的标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这诗义并不模糊,又何曾不是好诗呢?“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这诗义当然模糊的紧,但同样是好诗啊。有的时候,诗人的意思是很明确的,譬如以诗言志,就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直抒胸臆就是了。有的时候,诗人的心绪、意思是很模糊的,譬如“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这就没有必要讲很清楚。其实,愈是朦胧、模糊,愈是拥有艺术魅力。对于模糊、朦胧的诗句,在解诗的人,自然就犯难了。其实,那种模糊、朦胧的心思、意绪,在自己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既如此,我们又怎能强求解诗的人,把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意绪,说得清清楚楚,道得明明白白的呢?不过,愈是说不清、道不明,对解诗的人愈有吸引力。别人说不清、道不明,又安知我说不清、道不明呢?于是,穷尽全部的心思,提出了新颖别致的观点。其实,这种观点未必能够直指作者的本心,反倒为原诗增加了一层谜团。当然,愈是诗义模糊的诗,愈容易具有遥深的寄托;而寄托愈是深远,诗义愈是模糊。可以说,遥深的寄托,与诗义的模糊性,是互为因果的。但是,究竟什么样的诗,或者哪一首诗,具有深远的寄托,这真的很难判断。碰到诗义模糊,不怎么好懂的诗,便说寄托遥深,甚至深文罗织,必欲证成之,这究竟对不对呢?可以说,很成问题。不可否认,有的诗,确实寄托遥深,但问题是,这遥深的寄托真如解诗者所言么?言在此,而意在彼,这自是常有的;但作者之意,却未必为解诗者所领会,而解诗者所领会的,也未必作者之意。也即是说,解诗者所谓的寄托遥深,可能和作者的遥深寄托风马牛不相及。其实,解诗重在心领神会,而决不是深文罗织。所谓深文罗织,已解经算不得解诗了;它不过构陷文字狱的手段,而这也可以算做一种政治美学吧。坦率地讲,我对深文罗织的解诗方法是深恶痛绝的,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诗无达诂”,所谓能容纳的是解诗的创造性,而决不是无中生有的深文罗织。因为诗义具有模糊性,所以为解诗者的创造留下了极大的空间。但是,我们的创造,并不能随心所欲,它还是受规矩制约的。而这规矩,就是作者的原诗,即便有再大的模糊性、多义性,我们也应该有最起码的尊重;而这尊重,首先是对诗义确定性的承认。模糊中,有确定的东西;惟其如此,才成其为模糊。虽说“诗无达诂”,但对一首诗而言,却还是有的解的。所谓的解,就是正确的解释,合乎作者本意的解释。诗义模糊,并不意味着没有作者的本意。模糊、朦胧,既为诗的创作留下了极大的空间,也为诗的鉴赏留下了极大的空间。我们都有朦胧、模糊,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的意绪、心思;诗歌把这种心思、意绪描写出来,又有什么不好呢?并不是所有的诗,都要气吞山河。在朦胧、模糊的意绪中流连、徘徊,同样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不有很多人喜爱朦胧诗么?虽然有的人讲,一些朦胧诗并不朦胧;但是,朦胧诗真正的价值,就在于写出了那种朦胧、模糊、说不清、道不明的意绪、心思。
(三)作者的本意
我以为,无论从创作还是从鉴赏的角度来讲,作者的本意都是一种假定。做一首诗,或者写一篇文章,作者自身,当然有大致的意思;但这大致的意思,并不是这首诗或者这篇文章的本意。因为在创作的过程中,作品是可能背离作者本意的。就像巴尔扎克的创作,本意是要赞美封建贵族的,但却写出了资产阶级的崛起,而不过为封建贵族唱了一曲无尽的挽歌。也就是说,在创作中,有一种东西是高过作者本意的,那就是真实。作者可以为真实违背自己的本意。在这里,作者的本意和作品的真实含义是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我们一方面要了解作品的真实含义,另一方面也要由此推知作者的本意。作者自身都没有法子在作品中很好的贯彻自己的本意;那我们对作者本意的假定,是不是一种虚妄呢?其实,即便作者在作品中很好的贯彻了自己的本意,读者也未必能够领略到。我们要了解作者的本意,只能通过作品,即便作者能够现身说法,也未必可信。因为作者的现身说法同样受情境的限制;作者的心里话,未必能讲,也未必愿意讲。从作者的只言片语出发去理解作品,远没有回到作品本身来得深刻。更何况,古代的经典作家,早已化为泉下之土,所以,谁也无法起死人于地下,那作者本意就更加暧昧难明了。作为假定的作者本意,一方面为创作提供了大致的思想轮廓,另一方面也为鉴赏设定了终极。有了大致的意思,才可以做一首诗,或者写一篇文章。有了作者的本意作为终极,那我们的鉴赏,才不会胡编乱造,不着边际。对诗或者文章的鉴赏,我们总指责别人的不合作者本意,而只有我们的鉴赏直指作者的本心;其实,在别人也有类似的想法。人人都以为自己的观点是作者的本意,那作者的本意又究竟在哪里呢?其实,作为假定的作者本意,只有一个的;它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多元的。如果作者的本意都是多元的,那鉴赏者更可以胡说八道了。鉴赏者,对诗或者文章的解释,总是很难服人;因为他们的解释背离了我们想象中的作者之意。不同的人,对作者之意的想象,也是不同的,因为在想象中,已经有了鉴赏者的创造。而鉴赏者的创造,又体现着他们各自不相同的个性。有人说了,如果作者的本意是那样暧昧难明,我们直接取消这个假定,不就完了么?但是,没有作者本意的虚悬,对诗文的鉴赏,就更加不着边际了。其实,所谓的诗文鉴赏,早就荼毒了诗文本身。所以,我们真要做首诗或者写篇文章,完全没有必要理会鉴赏者的梦呓。可以说,创作与鉴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以鉴赏的眼光去创作,往往写不出来什么。因为鉴赏需要理性的态度,而创作,则定要有激情。没有激情,是不会有好作品的。虽然我反对以鉴赏的眼光去创作,但却喜欢以创作的态度去鉴赏。鉴赏,也是一种创作;不能创作的人,在鉴赏方面,很难有多深的造诣。懂创作,方能鉴赏的。若是不懂创作,那在鉴赏中,对作者本意的把握,往往不过捕风捉影。其实,对作者本意的执着,不过鉴赏者自高身价的手段。仿佛只要领略了伟大作者的本意,自己也就伟大了。然而,这不过一种痴心妄想。真正伟大的是伟大的作品以及伟大作品的创造者;至于鉴赏,意义并不是很大。对于伟大的作品,既有画蛇添足式的狗尾续貂,也有让人恶心万分的附骨之疽;而这些,从根本上败坏了伟大的作品。他们名义上,把作者之意视为终极,尊为神圣;而在事实上,却连最起码的尊重却没有。因为人人却把自己之意说成作者之意;这难道不是对作者之意的最大亵渎吗?其实,对伟大的作品,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并没有什么错,甚至还可激可赏;但是,我们万不可将一己之意强加给作者。作者之意,究竟是什么,这已经很难求证了;即使作者结束永恒的酣睡,恐怕也无法厘定其间的是非。既然如此,我们的独得之见完全可以脱离伟大的作品而存在,而没有必要把自己的见解强加给作者。作者的本意,作为一种假定,有益于创作,有利于鉴赏。可若把一己之私见强加给作者,就是一种霸道;并且这种霸道,还有些底气不足。如果真霸道,完全可以“一空依傍,自铸伟辞”,又何必做伟大作品的附骨之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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