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逃名”
《故事新编》于儒道两家贬多于褒,独许墨家的坚卓,笃实。不过,即使在以墨子为主角的《非攻》中,作者的重点也不是宣传墨家理论,而是表彰墨子本人不计荣辱、“一味行义”的精神。同样,禹后来虽然成了儒家景仰的“先王”,但鲁迅并不赞同儒家对禹的解释,而独取其实干、苦干的事迹。
警惕一切“名”、还原被一切“名”所掩盖所歪曲所玷污的人类精神的真实内容,这是鲁迅所特有的思想,而在《铸剑》中有更充分的表现。
眉间尺和黑色人的行事为人,表面上和出于墨家的“侠义”者流非常相似,但作者并不将他们归入这一流人物,他强调的是二人朴素的、不能为任何“名”所范围所定义的单纯的复仇意志。这在黑色人与眉间尺的对话中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来:
“你么?你肯给我报仇么,义士?”
“阿,你不要用这称呼来冤枉我。”
“那么,你同情于我们孤儿寡妇?……”
“唉,孩子,你再不要提这些受了污辱的名称。”他严冷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为什么黑色人要说眉间尺称他为“义士”是“冤枉”他呢?因为在他看来,“仗义,同情”这些好名称,“先前曾经干净过”,也就是说,名实相符,但是后来被一些人“污辱”了,也就是说,“名”与“实”不相符了。当名实不符时,那好听的名,在他看来,就是对他的“冤枉”,所以“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他拒绝“这些受了污辱的名称”。
就在《铸剑》完成四个多月之后,鲁迅还在杂文和演讲里多次谈到这个问题。鲁迅特别憎恶那些用好听的“名”来伪饰自己和欺骗乃至榨取别人的人,正是这些人,把原本“干净”的“名”糟蹋了。鲁迅对这些人有许多种称呼,其中之一,就是小说《铸剑》里黑色人所谓的“放鬼债”的人:
先前,我总以为做债主的人是一定要有钱的,近来才知道无须。在“新时代”里,有一种精神的资本家。
你倘说中国像沙漠罢,这资本家便趁机而至了,自称是喷泉。你倘说社会冷酷罢,他便自说是热;你倘说周围黑暗罢,他便自说是太阳。
阿!世界上冠冕堂皇的招牌,都被拿去了……
还不但此也哩!他到你那里来的时候,还每回带来一担同情!一百回就是一百担——你如果不知道,那就是因为你没有精神的眼睛——经过一年,利上加利,就是二三百担……(鲁迅《而已集·新时代的放债法》)
那些好“名”者所喜好的当然不是孤立的“名”,而是和这些名有关的“利”,他们把世界上所有的好“名”全部拿去,为的是得到世界上一切的“利”。“名”在他们手里,于是就被弄得一塌糊涂,再也干净不起来了。这时候,那些真正好“名”的人,即那些好“名”就是好“名”背后的“实”的人,该怎么办呢?他们只有与那些虚伪自私的好名者相反,不得不转过来拼命攻击他们曾经真诚喜好过的“名”了:
魏晋时代,崇奉礼教的看来似乎很不错,而实在是毁坏礼教,不信礼教的。表面上毁坏礼教者,实则倒是承认礼教,太相信礼教。因为魏晋时所谓崇奉礼教,是用以自利,那崇奉也不过偶然崇奉,如曹操杀孔融,司马懿杀嵇康,都是因为他们和不孝有关,但实在曹操司马懿何尝是著名的孝子,不过将这个名义,加罪于反对自己的人罢了。于是老实人以为如此利用,亵渎了礼教,不平之极,无计可施,激而变成不谈礼教,不信礼教,甚至于反对礼教。——但其实不过是态度,至于他们的本心,恐怕倒是相信礼教,当作宝贝,比曹操司马懿们要迂执得多。(鲁迅《而已集·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这里所说的魏晋时的“礼教”,就是一种最高最大的“名”。在鲁迅写作的时代,最高最大的“名”,则有许多,如“革命”,如上文所说的“精神”,鲁迅甚至还以“三民主义”为例(这当然也是一个“名”),说许多人假借这个由国民党总理孙中山所树立的“名”而任意打击别人抬高自己,“真的总理的信徒,倒会不谈三民主义,或者听人假惺惺的谈起来就皱眉,好像反对三民主义摸样”。他后来将这些真好与实际相符的名却因为别人污辱了这名因而故意反对这名的“老实人”的“态度”,概括为“逃名”:
有人说中国是“文字国”,有些像,却还不充足,中国倒该说是最不看重文字的“文字游戏国”,一切总爱玩些实际以上花样,把字和词的界说,闹得一团糟……于是比较自爱的人,一听到这些冠冕堂皇的名目就骇怕了,竭力逃避。逃名,其实是爱名的,逃的是这一团糟的名,不愿意酱在那里面。(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逃名》)
黑色人就是这样一个“逃名”者。
四、“伤害”·“复仇”·“死”
《铸剑》的出典见于古书者颇多,代表性的文献有唐代类书《法苑珠林》卷36《搜神记》(相传为晋干宝所作),宋代类书《太平御览》卷343“兵部”《列士传》和《孝子传》,卷364所录《吴越春秋》佚文。金代王寿朋增补唐人于文政《类林》而成的《类林杂说》卷一“孝行篇”,录《孝子传》更详,该书鲁迅1923年1月5日购得,有学者认为可能是《铸剑》最直接的素材。上述各篇,据鲁迅《古小说钩沉》、《中国小说史略》,都曾进入鲁迅视野。鲁迅在1936年2月17日致徐懋庸的信中说他写《铸剑》时,“只给铺排,没有改动的”,显然属于“博考文献”的写法。鲁迅对于古书“只给铺排”,亦即他所谓芥川龙之介的“复述”,当然不是为了“好奇”,而是“想从含在这些材料里的古人的生活当中,寻出与自己的心情能够帖切的触著的或物”。
在《铸剑》中,这“或物”(某种东西),除了上面所讲的“历史退化”、“中国的脊梁”、“逃名”之外,还有更加“与自己的心情能够帖切”的内容,那就是鲁迅在完成《铸剑》之前两年的一篇杂文《杂忆》中反复张扬的“复仇和反抗”。又因他所张扬的“复仇和反抗”是彻底的,毫不妥协,毫无保留,所以那结局,包括复仇和反抗的方式,乃是“死”。《铸剑》实是一篇描写旨在反抗的“复仇”与“死”的小说。
大家知道,鲁迅向来是主张“复仇”的。早在1903年编译的小说《斯巴达之魂》(收入《集外集》)中,他就高度称赞古代斯巴达人宁死不屈的彻底的复仇精神。在杂文中,他更是反复论述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进行复仇的合理性,而对那种劝导人们放弃正义的复仇的言论,总是投以激烈的骂詈。直到临死,他还在写给亲属的遗嘱中告诫后人:“损了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并且公然宣称对于自己的怨敌“一个都不宽恕”。他非常激赏明代王思任的一句话:“夫越乃报仇雪耻之国,非藏垢纳污之地也”,还专门著文,无比神往地回忆幼时在绍兴乡间戏台上看到的“女吊”,说她是“带复仇性的,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
主张复仇、赞美复仇,理由很多,而具体在《铸剑》中,则诚如黑色人所说,乃是因为“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先说别人所加的伤。
在鲁迅著作中,涉及心灵创痛的文字俯拾即是。鲁迅的文学性格,某种程度上就形成于他对种种由别人和环境所加的伤害的高度敏感。但我们不能说,鲁迅的作品完全基于他一己的惨痛遭遇,实际上他的杂文、散文、小说、书信反复诉说的心灵创伤,大部分是他设身处地,同情和体贴那些受到伤害的他人,这样我们才能够在他的作品中,看到传统的中国文学几乎从来未曾出现过的阿Q、闰土、范爱农、祥林嫂、单四嫂子、吕纬甫、魏连殳、爱姑、子君、夏瑜、孔乙己、狂人……这一系列精神和肉体都饱受伤害的可悲的中国人的形象。如果说鲁迅贡献于二十世纪中国的是一种创伤文学,那主要是因为他对中国的无数被侮辱与被损害者有广博的同情,对未来的健全的“人国”有无限的渴望,所以特别敏感于实际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吃人”和“把人不当人”的现象,他说“自有历史以来,中国人是一向被同族和异族屠戮,奴隶,敲掠,刑辱,压迫下来的,非人类所能忍受的楚毒,也都身受过,每一考查,真教人觉得不像活在人间”,他甚至将整个中国比作一间摆设人肉筵席的厨房,并且无限愤慨于中国的文明传统竟然“使人们各各分离,遂不能再感到别人的痛苦”。
即使直接控诉自己所遭遇的童年的悲凉、政治的压迫、流言的中伤、旧伦理的荼毒、来自同一营垒的战友和青年人的利用与攻击——他的杂文、散文诗集《野草》、回忆录《朝花夕拾》乃至历史小说《故事新编》充满了这样的控诉——鲁迅也是将这一切作为人类的痛苦表现出来。换言之,他已经用那种特别能够体味伤痛的风格独特的文字,将“受伤的鲁迅”典型化为“受伤的人类”了。
但是,如何理解黑色人所说的自己在自己的灵魂上所加的伤并且因此“已经憎恶了我自己”呢?一个饱受侮辱的人还会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侮辱自己吗?
如果我们设想一下,黑色人也是普通人,也有一个渐渐成长的生命历程,这个问题就不难理解了。黑色人成长为“善于报仇”的人,肯定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一开始也会像眉间尺,不懂得如何对待自己所遭受的伤害,肯定也有过懦弱、胆怯、遗忘和麻木,而一旦认清这一切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深深的自责,嫌恶,就像《野草·题辞》的作者那样,承认那一切都是“我的罪过”了。在污辱伤害之下没有属于人的正常的反应,这难道不是值得憎恶的窝囊十足的奴性吗?即使倔强坚韧如鲁迅,也经常悲哀地在自己身上发现这种奴隶性。在和陈西滢论战时,对方指责他一直在北洋军阀政府做官,本来是不近人情的一种苛求,但在鲁迅自己,也未尝不是被打中了隐痛。为了生存,隐忍于自己并不拥戴乃至极其憎恶的政府机关,在鲁迅看来,这也未尝不是由自己亲手加在自己身上的伤害。就在那篇揭露中国历史由“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交替循环的秘密的《灯下漫笔》一开头,他就老老实实地告诉读者,自己也“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他甚至在自己身上发现了比奴隶性更加可怕的东西,比如在那篇揭露中国历史“吃人”本质的《狂人日记》中,“狂人”发现一直恐怖着被人吃的自己,原来也曾吃过人,而且已经有“四千年吃人履历”了!一旦发现这样的事实,他对自己能不憎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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