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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理群:我每次读《故事新编》,都觉得心里堵得慌(2)

2022-01-18 08:47 来源:凤凰网读书 作者:钱理群 阅读

黑色人要求将一个煮牛的大金鼎摆在殿外,注满水,下面堆了兽炭,点起火来。“那黑色人站在旁边,见炭火一红,便解下包袱,打开,两手捧出孩子的头来,高高举起。那头是秀眉长眼,皓齿红唇;脸带笑容;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色人捧着向四面转了一圈,便伸手擎到鼎上,动着嘴唇说了几句不知什么话,随即将手一松,只听得扑通一声,坠入水中去了。水花同时溅起,足有五尺多高,此后是一切平静。”“……炭火也正旺,映着那黑色人变成红黑,如铁的烧到微红……他已经伸起两手向天,眼光向着无物,舞蹈着,忽地发出尖利的声音唱起歌来: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兮血兮兮谁乎独无。
……
血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阿乎呜呼兮呜呼呜呼!

随着歌声,水就从鼎口涌起,上尖下广,像一座小山,但自水尖至鼎底,不住地回旋运动。那头即随水上上下下,转着圈子,一面又滴溜溜地自己翻筋斗,人们还可以看见他玩得高兴的笑容。过了些时,突然变了逆水的游泳,打旋子夹着穿梭,激得水花向四面飞溅,满庭洒下一阵热雨来。

……黑色人的歌声才停,那头也就在水中央停住,面向王殿,颜色转成端庄。这样的右余瞬息之久,才慢慢地上下抖动,从抖动加速而为起伏的游泳,但不很快,态度很雍容”。——请注意,这里对眉间尺形象的描写:“秀眉长眼,皓齿红唇”,“颜色端庄”,“态度雍容”,还有那“玩得高兴的笑容”,这样的年轻,如此的秀美,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生命!但不要忘了,这只是一个头,一个极欲复仇的头­,这其间的反差极大,造成一种奇异的感觉。这个头­“忽然睁大眼睛,漆黑的眼珠显得格外精采”,就这么“开口唱起歌来”,依然是听不懂的古怪的歌:

“王泽流兮浩洋洋;
克服怨敌,怨敌克服兮,赫兮强!
……
堂哉皇哉兮嗳嗳唷,
嗟来归来,嗟来陪来兮青其光!”

唱着唱着头不见了,歌声也没有了。楚王看得正起劲,忙问这是怎么一回事,黑的人就叫楚王下来看,楚王也就果真情不自禁地走下宝座,刚走到鼎口,就看见那小孩对他嫣然一笑,这可把楚王吓了一跳,仿佛似曾相识,因为小孩正像他的发出父亲。“刚在惊疑,黑色人已经掣出了背着的青色的剑,只一挥,闪电般从后项窝直劈下去,扑通一声,王的头就落在鼎里了。”“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王头刚到水面,眉间尺的头便迎上来,狠命在他耳轮上咬了一口。鼎水即刻沸涌,澎湃有声;两头即在水中死战。约有二十回合,王头受了五个伤,眉间尺的头上却有七处。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他的敌人的后面去。眉间尺偶一疏忽,终于被他咬住了后项窝,无法转身。这一回王的头可是咬定不放了,他只是连连蚕食进去;连鼎外面也仿佛听到孩子的失声叫痛的声音。”

这时,黑色人也有些惊慌,但仍面不改色,从从容容地伸开那捏着看不见的青剑的臂膊,如一段枯枝;臂膊忽然一弯,青剑便蓦地从他后面劈下,剑到头落,坠入鼎中,“他的头一入水,即刻奔向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死劲咬住。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黑色人和眉间尺的头也慢慢地住了嘴,离开王头,沿鼎壁游了一匝,看他可是装死还是真死。待到知道了王头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就结束了复仇的故事。

你看,在这一段文字里,鲁迅充分发挥了他的想象力,把这个复仇的故事写得如此的惊心动魄,又如此的美,可以说是把复仇充分的诗化了。小说写到这里就好像到了一个高潮,应该结束了,如果是一般作家也就这样结束了。但是如果真到此结束,我们就可以说这不是鲁迅的小说。老实说,这样的想象力,这样的描写,尽管很不凡,但别一个出色的作家还是可以写得出的。鲁迅之为鲁迅,就在于他在写完复仇的故事以后,还有新的开掘。甚至可以说,鲁迅的本意,或者说他真正兴趣所在,还不是描写复仇本身,他要追问的是,复仇“以后”会怎么样。也就是说,小说写到复仇事业的完成,还只是一个铺垫,小说的真正展开与完成,小说最精彩,最触目惊心之处,是在王头被啄死了以后的描写。

当王死后,侍从赶紧把鼎里的骨头捞出来,从中挑拣出王的头,但三个头已经纠缠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的了。于是,就出现了一个“辨头”的场面——

“当夜便开了一个王公大臣会议,想决定那一个是王的头,但结果还同白天一样。并且连须发也发生了问题。白的自然是王的,然而因为花白,所以黑的也很难处置。讨论了小半夜,只将几根红色的胡子选出;接着因为第九个王妃抗议,说她确曾看见王有几根通黄的胡子,现在怎么能知道决没有一根红的呢。于是也只好重行归并,作为疑案了。”

“到后半夜,还是毫无结果。大家却居然一面打呵欠,一面继续讨论,直到第二次鸡鸣,这才决定了一个最慎重妥善的办法,是:只能将三个头骨都和王的身体放在金棺里落葬。”

我们很容易就注意到,鲁迅的叙事语调发生了变化,三头相搏的场面充满悲壮感,三头相辨就变成了鲁迅式的嘲讽。也就是说,由“复仇”的悲壮剧变成了“辨头”的闹剧,而且出现了“三头并葬”的复仇结局。这又意味着什么呢?从国王的角度来说,国王是至尊者,黑色人和眉间尺却是大逆不道的叛贼,尊贵的王头怎么可以和逆贼头放在一起葬呢?对国王而言,这是荒诞不经的。从黑色人、眉间尺的角度说,他们是正义的复仇者,国王是罪恶的元凶,现在复仇者的头和被复仇者的头葬在一起,这本身也是滑稽可笑的。这双重的荒谬,使复仇者和被复仇者同时陷入了尴尬,也使复仇本身的价值变得可疑。先前的崇高感、悲壮感到这里都化成了一笑,却不知道到底该笑谁:国王?眉间尺?还是黑色人?就连我们读者也陷入了困境。

三头相搏的场面充满悲壮感

而且这样的尴尬、困境还要继续下去:小说的最后出现了一个全民“大出丧”的场面。老百姓从全国各地、四面八方跑来,天一亮,道路上就挤满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名义上是来“瞻仰”王头,其实是来看三头并葬,看热闹。大出丧变成了全民狂欢节。当三头并装在灵车里,在万头攒动中招摇过市时,复仇的悲剧就达到了顶点。眉间尺、黑色人不仅身首异处,而且仅余的头­还和敌人的头­并置公开展览,成为众人谈笑的资料,这是极端的残酷,也是极端的荒谬。在小说的结尾,鲁迅不动声色地写了这样一段文字——

“此后是王后和许多王妃的车。百姓看她们,她们也看百姓,但哭着。此后是大臣,太监,侏儒等辈,都装着哀戚的颜色。只是百姓已经不看他们,连行列也挤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

这段话写得很冷静,但我们仔细的体味,就不难发现看与被看的关系。百姓看她们,是把她们当成王后和王妃吗?不是,百姓是把她们当成女人,是在看女人,是男人看女人;她们看百姓,是女人看男人。就这样,男人看女人,女人看男人,全民族从上到下,都演起戏来了。这个时候,复仇者和被复仇者,连同复仇本身也就同时被遗忘和遗弃。这样,小说就到了头了,前面所写的所有的复仇的神圣、崇高和诗意,都被消解为无,真正是“连血痕也被舔净”。只有“看客”仍然占据着画面:他们是唯一的、永远的胜利者。

不知大家感觉怎么样,我每次读到这里,都觉得心里堵得慌。我想鲁迅自己写到这里,他的内心也是不平静的。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鲁迅的信念,鲁迅是相信复仇、主张复仇的。鲁迅的可贵,在于他对自己的“复仇”主张也产生了怀疑。虽然他主张复仇,但同时又很清楚复仇是无效的、无用的,甚至是可悲的。鲁迅从来不自欺欺人,他在情感上倾心于复仇,但同时他又很清醒地看到复仇是必然失败的。——这就表现了鲁迅的一种怀疑精神。而且这种怀疑精神是彻底的,因为它不仅怀疑外部世界,更怀疑自己,怀疑自己的一些信念,这样他就把怀疑精神贯彻到底了。

于是,我们也就明白,在《故事新编》里,鲁迅所要注入的是一种彻底的怀疑主义的现代精神,把他自己非常丰富的痛苦而悲凉的生命体验融化其中。这样一种怀疑精神表现在他的艺术上又是如此的复杂:悲壮的、崇高的和嘲讽的、荒诞的悲凉的两种调子交织在一起,互相质疑、互相补充,又互相撕裂。很多作家的写作是追求和谐的,而鲁迅的作品里找不到和谐,那是撕裂的文本,有一种内在的紧张。就写作结构而言,小说各部分之间,尤其是结尾与前面的描写,常常形成一个颠覆,一个整体的消解。这些都可以看出鲁迅思想的深刻,艺术的丰富性和创造性。这样的小说是我们过去没有看到过的,是全新的创造。

《采薇》:伯夷、叔齐与强盗

鲁迅在《故事新编》中同样以严峻的、批判的态度,去重新审视中国历史上的一些圣人、贤人——孔子、墨子、老子和庄子。他让这些圣人、贤人和一些意想不到的人之间发生奇怪的相遇,使他们处在一种荒诞的情景之中。

《采薇》这一篇写的是伯夷、叔齐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他们是儒家里的道德典范,两人互相谦让,谁也不肯当皇帝,然后一起逃到首阳山,“不食周粟”。他们是孔孟之道的忠实信徒,开口闭口都是要遵循“先王之道”。 鲁迅认为他们是真正的信徒,是真心真意相信,并且实实在在愿意实践儒家先王之道的。

宋 李唐《采薇图》

宋 李唐《采薇图》

在鲁迅看来,其他更多的表面上宣布自己奉行先王之道的那些所谓儒家信徒都是假的。 一个真信徒和一个假信徒相遇,这个真信徒就显得非常可笑。 于是,鲁迅就凭空设置了一个伯夷、叔奇去首阳山的路上碰到强盗的场景。 这个强盗叫小穷奇,是鲁迅创造出来的一个人物。 他处处宣布“我是信奉先王之道的,我是儒家最忠实的信徒”,这就出现了一个非常滑稽可笑的场面。 强盗提着刀说: “小的带了兄弟们在这里,要请您老赏一点买路钱。 ”很客气,可以说是彬彬有礼。 “我们哪有钱呢? 大王。 我们是从养老堂里出来的。 ”“阿呀! ”强盗吃了一惊,立刻肃然起敬。 “那么,您两位一定是‘天下之大老’了。 小人们也遵循先王遗教,非常敬老,所以要请您老留下一点纪念品……”伯夷、叔齐不知说什么。 强盗将大刀一挥,提高了声音说道: “如果您老还要谦让,那可小人们只好恭行天搜,瞻仰一下您老的贵体了! ”——你看,他明明是个强盗,却口口声声“遵先王遗教”,在“敬老”的大义之下,行拦路抢劫之实。 还要宣称这是“恭行天搜”。

“恭行天搜”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我搜身也是是根据天的旨意。 这个情景看起来非常荒诞,实际上有很大的概括性。 所有信徒都有真有假,假信徒们常常打着旗号,窃取美名,干抢劫的勾当,而这样的人却最吃香,最能风行于天下。 伯夷、叔齐这样的真信徒在他们面前,确如鲁迅所说,就像一头“笨牛”,反而显得滑稽可笑。 鲁迅对这种真信徒怀有非常复杂的感情,称之为“笨牛”,就既有嘲讽、否定,又多少觉得他们也还有可爱之处,他最痛恨的就是“小穷奇”这样的假信徒。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假信徒比比皆是,而真正像伯夷、叔齐那样的老实人反而是行不通的。 这里面包含着鲁迅对儒家学说及其命运,非常深刻的理解及感悟。

《出关》:老子被迫讲学

《出关》讲的是老子,而老子主张无为而治。鲁迅在三十年代国难当头的背景下,当然要反对这种无为而治。所以他要对老子开一个玩笑,用游戏笔墨跟他开个玩笑。老子要出函谷关,关长说:“老先生既要出关,我有个条件,请你来讲学。”就出现了老子被迫讲学的场面。听他讲学的是些什么人呢?“四个巡警,两个签字手,五个探子,一个书记,账房和厨房。”于是,老子这样一个大哲学家、大学者,就与这些巡警、侦探、账房、厨房有了一个奇怪的相遇。

“老子像一段呆木头似的坐在中央,沉默了一会,这才咳嗽几声,白胡子里面的嘴唇在动起来了。大家即刻屏住呼吸,侧着耳朵听。只听他慢慢的说道: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窍,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他越说越玄,“大家显出苦脸来了,有些人还似乎手足无措。”

——请注意,这“手足无措”三个字写得非常传神。巡警、账房们开始打哈欠,连笔记本都掉下来了,哗啷一声,把大家吓了一跳。

这是典型的“对牛弹琴”的场景,“牛”固然可笑,可这个“弹琴”者也许更为可笑,而且他还被这些人议论,轻薄地议论。等他走了,那个巡警说:“哈哈哈!……我真只好打盹了。老实说,我是猜他要讲自己的恋爱故事,这才去听的。要是早知道他不过这么胡说八道,我就压根儿不去坐这么大半天受罪……”最后关长把老子留下的《道德经》扔在架子上,在堆满灰尘的架子上,有没收来的盐和土豆——跟这些东西放在一起,实在是不伦不类。

这是鲁迅跟老子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采薇》:哲学家遇到乡下人

再看庄子,就更可笑了。我们一起来读《起死》。这个题目就很有意思:所谓“起死”就是让彼时彼地的古人复活,与此时此地的现代人对话,这其实就是鲁迅写《故事新编》的本意,整本《故事新编》就是一篇“起死”。 具体到这篇文本,是从《庄子》《至乐》篇的寓言故事里演义出来的。 故事中的那个骷髅,是五百年前的一个乡下人。 当年是条汉子,夹着一个包裹,拿了雨伞去看亲戚,走在半路,被一棍子打死了,而且被剥光了衣服。 现在,这个骷髅被庄子施法术,复了生,不过却是赤条条的,没衣服穿。 他只看到旁边有一个老头,当然这老头就是庄子。 于是他一把抓住庄子说:

“你把我弄的精赤条条的,活转来又有什么用?叫我怎么去探亲?”

庄子说,这跟我没关系呀!不是我弄你的。

“我不信你的胡说。这里只有你,我当然问你要!我扭你见保甲去!”

这时,庄子就开始和他讲起自己的哲学来:“慢慢的,慢慢的,我的衣服旧了,很脆,拉不得。你且听我几句话:你先不要专想衣服罢,衣服是可有可无的,也许是有衣服对,也许是没有衣服对。鸟有羽,兽又毛,然而黄瓜茄子赤条条。此所谓彼也一是非,此也一是非。你固然不能说没有衣服对,然而你又怎么能说有衣服对呢?”

庄子

这是鲁迅的神来之笔。庄子大谈他的哲学,汉子大怒:“放你妈的屁,不还我的东西,我先揍死你!”

哲学家的相对主义,遇到了乡下人的现实主义 ,就一筹莫展,陷入非常狼狈的境地。

汉子说,既然你说衣服可有可无,那你把衣服剥下来给我穿吧。庄子说,不行,不行,我要见楚王,怎能不穿衣服去呢?可见这样的玄而又玄的相对主义哲学是连哲学家自己也不准备认真实行的。汉子死死揪住庄子不放,庄子没办法,只好吹警笛,请巡警帮他解围。

这也是鲁迅和庄子开的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在古代文化中,对鲁迅影响最大的就是庄子了。鲁迅说过:孔孟之道对我没多大影响,真正对我有影响的一个是庄子,一个是韩非子。实际上,鲁迅对庄子怀有很复杂的一种情感。作为学者的鲁迅,他对庄子的评价,和作为一个杂文家的鲁迅对庄子评价是不一样的:在《汉文学史纲》中,鲁迅对庄子的文采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而作为杂文家的鲁迅关注的则是,庄子这种哲学在中国现实生活中发挥了什么作用。学者的鲁迅和杂文家的鲁迅,在面对不同对象、不同任务的时候,对庄子有不同的评价,这是我们在读鲁迅著作时应该注意的。

刚才我们在不长的时间里把鲁迅的《故事新编》读完了,每一篇都作了简要的分析。我想最后再说几句:我们今天是一个文学之旅,大家一边读一边会感受到一种诧异感。鲁迅的很多描写都在我们的意料之外,和我们所见到的小说不大一样。这就是鲁迅作品经常给人的审美的感受,一种惊喜和惊奇感。这样的层出不穷的出乎意外的奇思异想,是显示了鲁迅非凡的想象力的,我们甚至感到这种想象力仿佛要溢出艺术文本,并能引起我们新的想象和新的创造。在我们感受到鲁迅这样一种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时候,不得不想到中国的现代文学以至当代文学有个非常大的问题:缺乏想象力,特别是这种非凡的想象力。

为什么鲁迅有如此的想象力,而我们一般的作家没有呢?这除了鲁迅个人的才情外,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与鲁迅自觉的继承神话传统和子书传统有关。中国小说的渊源来自于神话、传说和史书,中国小说和这三种古代文献关系最密切。但小说在后来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受到史书影响,相反,神话、传说的影响越来越小,这就是造成小说发展中想象力不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从更深层面来说,我们这个民族可能是想象力不足的。鲁迅曾做过解释,他说原因在于中国人的生存太困难了,所以中国最发达的哲学是生存哲学,是一种“活着”的哲学。因为现实苦难太多,“怎么活着”就成为中国人第一性的问题。这样身受的艰难就使得中国人对彼岸世界的想象有些不足,这可能就构成了我们这个民族的一个弱点。从这个角度我们再来看《故事新编》,看它的非凡的想象力,就显得特别可贵。

我们还注意到,《故事新编》八篇小说中,有五篇写于1935-1936这个时期,是鲁迅生命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中,鲁迅时时刻刻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处在一个内外交困、身心交瘁的境地,然而他的小说风格却如此从容、洒脱、幽默。鲁迅自己对《呐喊》、《彷徨》并不完全满意,大家都认为《狂人日记》是鲁迅的代表作。但鲁迅在一篇文章里公开表示:“我的《狂人日记》写得太逼促,不够从容。”他最满意的小说是《孔乙己》,而《孔乙己》的长处就在于写得非常从容。

狂人日记

鲁迅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审美标准——从容。但追求从容之美又和前面所说的他的小说内在的紧张,形成了一个内在的矛盾。象《故事新编》、《孔乙己》、《在酒楼上》都很好的处理了这种矛盾,而有的小说处理这种矛盾就会露出某种破绽。比如《狂人日记》,“我看来看去,从字里行间看见了‘吃人’两个字”,这样的描写从艺术上讲太逼促了,太急于把自己的看法表白出来,显得不够从容,不够含蓄。反过来看《故事新编》,显然有内在紧张,但表达出来却是如此诙谐、幽默、从容不迫,这 种笔调,就能使读者在大笑中感受他内在的紧张。幽默 是一个大境界,不仅是文学的大境界,更是人生命的一个大境界。《故事新编》是鲁迅思想和艺术的一次超越,所以小说家的鲁迅以《呐喊》、《彷徨》开始,以《故事新编》作为结束,这本身就是非常有意义的。其实《故事新编》也是一个没有达到十分完美的境界的作品,因为他写得毕竟太匆忙,而且是在大病的情况下写的。在某种程度上说《故事新编》是一部没有完成的杰作。

读鲁迅的作品,我们会时时刻刻为鲁迅的艺术才华所折服,同时我们也常常会感到千古文章未竟才的遗憾。因此,就像鲁迅说他自己是“中间物”一样,他的小说在整个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中仍然是一个中间物,它只是一个阶段,但这个阶段,却是十分的辉煌,而且让我们后人永远怀想。

本文节选自

 《钱理群讲鲁迅》
作者: 钱理群
出版社:当代世界出版社
出品方:活字文化
出版年: 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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