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创新精神当然也表现在小说创作之外,比如杂文创作。中国的传统杂文(主要是指议论色彩比较浓厚的“杂说”)和西方的“随笔”是鲁迅杂文的中外文化渊源。为了能够迅速反映急剧变化的现实,增强文章的感染力,鲁迅又在这种本质上属于散文的体裁中融入了诗与政论的因素,从而使这种体裁在鲁迅手中成为了一种全新的创造。又如鲁迅旧体诗词对前人的超越,是连他当年的论敌也不能不承认的事实。著名南社诗人林庚白曾经写诗谩骂,说鲁迅是“刀笔酸儒浪得名,略谙日语果何成?挟持译本欺年少,垄断书坊是学氓!”但他真正读到鲁迅的七律《惯于长夜过春时》和七绝《悼丁君》之后,也承认鲁迅的旧体诗词“不假雕琢,耐人寻味”,甚至认为鲁诗的工力“突过义山”,即超越了唐代大诗人李商隐。鲁迅的创新精神当然也表现在学术领域。鲁迅编撰文学史,不但继承了清代考据学的精神和辑佚的方法,而且也大胆运用了西方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理论,因而能在尊重前人论断的同时说出一些别人没有说过的话来。他倡导新兴木刻运动,就主张既采用外国良规,加以发挥;又择取中国遗产,融合新机,用一块木板,几柄刻刀,迅速反映现代社会的魂魄,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之路。鲁迅的翻译,在译文的“信·达·雅”三要素中把“信”看得更重一些,就是希望不但输入新的内容,而且输入新的表现法,创造出新的中国的现代言语。我们今天继承鲁迅的文化遗产,同样要继承鲁迅的创新精神,而不能邯郸学步,取其皮毛弃其精髓。宋人姜夔在《送项平甫倅池阳》一诗中说得好:“论文要得文中天,邯郸学步终不然。”
(本文摘自作者讲演稿《鲁迅的“红色·灰色和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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