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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叔华:最有资格做徐志摩夫人的民国才女

2012-09-28 09:05 来源:新浪读书 作者:肖素均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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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才女凌叔华

    “民国书生”陈西滢

    1924年5月,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问中国,这在京城文学界引起的骚动不亚于台风登陆。一帮负责担任接待泰戈尔的文化人胫骨商讨后决定,为大诗人搞个不落俗套的茶话会。5月6日下午,凌叔华得以女主人的身份主持这场世纪大聚会,她穿梭于名流之间,谈吐珠玑,风华绝代,倾倒了在场所有男人,其中就包括陈西滢,凌叔华日后的丈夫。

    陈西滢本名陈源,字通伯,笔名西滢,江苏无锡人。留英博士、学者、评论家。大凡知道陈西滢这个名字,多是因为他被鲁迅骂过。照中国人惯常的理解,和好人打架的肯定是坏人。于是,各种读物乃至中学教科书里都把他视为坏人。这便是陈西滢“名气”的由来。

    事实上,多年的留学经历使陈西滢看惯了英国文化的理智和有序,对中国的一切都带着几分偏见而看不入眼。他对中国人的劣根性十分不满,却又同鲁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有质的区别。他字里行间那种理智的态度和傲慢的神情,缺少了和时代相呼应的热度,让人很难接受。

    所以,陈西滢与鲁迅的论战,无论从结局上还是道义上,他都是一个失败者,“失败得让人难以同情”,而失败的结果,是他至今仍是中国新文化运动史上的一名“反派”角色。

    阎晶明评价,陈西滢的过于“理智”,使他在人们的印象中滑向了“反动”,也就是鲁迅所讽刺的“正人君子”和“绅士”。

    他与鲁迅交恶之后,写新文学运动以来的10部著作时,只选了两个短篇小说集,一为郁达夫的《沉沦》,一为鲁迅的《呐喊》。他评时有敬意也有鄙薄:“鲁迅先生描写他回忆中的故乡的人民和风物,都是很好的作品。”在批评时指出“还是一种外表的观察,皮毛的描写。”后又说:“到了《阿Q正传》,就大不相同了。阿Q是一个type,而且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与李逵、鲁智深、刘姥姥是同样生动,同样有趣的人物,将来大约会同样不朽的。”但话锋一转:“我不能因为我不尊敬鲁迅先生的人格,就不说他的小说好,我也不能因为佩服他的小说,就称赞他的其余的文章。”接着便数落鲁迅先生的杂感,“除了《热风》中二三篇外,实在没有一读的价值。”

    作为评论家,陈西滢的可贵之处在于用一杆秤称世人,立论为公。他评论好友徐志摩的作品,在肯定他的文字贡献的同时,也尖锐地指出艺术上的毛病:“太无约束,堆砌词藻。”对徐志摩的译作《涡堤孩》,责其不忠于原著,批评他“跑野马”。

    有人评论说,陈西滢的这种作风,颇有伏尔泰的“我和你意见不同,可是我宁可牺牲我的生命也要保护你发言的权力”之风。陈西滢的女儿陈小滢说,父亲告诉她,在30年代初的一次文坛聚会上,他与鲁迅邂逅,两人还礼貌地握了一次手。      与徐志摩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缘

    徐志摩一生为四位女性所困:张幼仪、林徽因、凌叔华和陆小曼。

    徐志摩与张幼仪系奉父命而结合,以仳缡告终;与林徽因相见恨晚,是一厢情愿;陆小曼与徐志摩终成眷属后,却又悲剧收场。因此,《不容青史尽成灰》作者刘绍唐认为,“仅有凌叔华本最有资格做徐的妻子、徐家媳妇的”。

    1924年泰戈尔访华,徐志摩侍奉大诗人左右。凌叔华是作为燕京大学学生代表去欢迎泰戈尔的,由此同时认识了徐志摩和后来成为其丈夫的陈西滢。

    据说,泰戈尔曾对徐志摩说过,凌叔华比林徽因“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时,北京欧美留学生及部分文教人士每月有一次聚餐会。后将聚餐会扩大为固定的新月社,由徐志摩主持。上世纪20年代社交公开已蔚然成风,林徽因、凌叔华和陆小曼夫妇都入盟成为新月社的常客。

    这时,最为新月社主要成员的徐志摩自然有更多的机会可以接近当时最富盛名的三位女人。林徽因当时已有婚约在身,因此对徐志摩自然是以礼相待,而凌叔华和陆小曼却都因欣赏徐志摩的才气,而与之越走越近。

    徐志摩双美在侧,自然高兴非常,他双管齐下,与陆小曼、凌叔华同时交往并通信。但毕竟,陆小曼是已婚之人,徐志摩多少有些顾忌。而凌叔华是自由之身,加之徐志摩对凌叔华的才貌很欣赏,他为凌叔华的第一部小说《花之寺》作序,是一生中唯一一次为人作序。他的处女诗集《徐志摩的诗》出版扉页上的题词“献给爸爸”,就是出自凌叔华的手笔。于是二人的交往便越来越密切了,相识半年光通信就有七八十封,差不多两天一封,再加上聚会,可以说这显然超出了一般的友谊。这恰恰表明凌徐二人相知极深。

    徐志摩称凌叔华为“中国的曼殊菲尔”。曼殊菲尔作为一个异性的外国女作家,徐志摩对她一直怀着一份特殊的情感,称赞她“像夏夜榆林中的鹃鸟,呕出缕缕的心血制成无双的情曲,即便唱到血枯音嘶,也不忘她的责任是牺牲自己有限的精力,替自然界多增几分的美,给苦闷的人间几分艺术化精神的安慰”,而对于曼殊菲尔的外貌,徐志摩更是惊为天人,说她“眉目口鼻子清之秀之明净,我其实不能传神于万一;仿佛你对着自然界的杰作,不论是秋水洗净的湖山,霞彩纷披的夕照,或是南洋莹彻的星空,你只觉得它们整体的美,纯粹的美,完全的美,不能分析的美,可感不可说的美……”

    当然,也许人说诗人就喜欢夸张的语言,可诗人夸张的程度往往和情感的程度相一致。

    这样的一种才貌双全的也许只有林徽因可以比之,可是“中国的曼殊菲尔”这项桂冠,他却颁给了凌叔华。

    然而徐志摩对凌叔华的感情,却又是那么地雾里看花,一种比朋友更亲,比恋人略淡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看他们含含糊糊地交往,仿佛感觉原来其实是“粉蝶无踪,疑在落花深处”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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