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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第七天》:杰作还是败笔?(2)

2013-06-28 10:16 来源:北京日报 阅读

  叙事:平淡中的悲喜交集

  “我”——杨飞——一个死者,也是一个没有墓地的永生者,从死亡的第一天起,便在两个世界里寻找自己曾经的爱人李青和父亲杨金彪。

  “便宜货”杨飞和美女李青短暂的婚姻是当下社会的平常事件。能将一个连故事都算不上的事件通过穿越生死的叙述转化成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这是余华娴熟的叙事技巧和奇特想象力的幸运结合。

  余华对细节的把握是敏感而准确的,在相似细节的反复叠加中,所有不经意的叙述便由小溪汇聚为情感的汪洋。“我”穿着胸口绣有“李青”两个字的殓衣就是一个被不断强化的细节。死亡第一天,“我”为自己净身,穿上这件当作殓衣的睡衣。遇到死去的李青后,她一眼看到衣服上的名字,帮被炸得面目全非的“我”整容。一件熟悉的衣服把两个长久分离的人拉到了一起。

  在生活化的叙述中不露痕迹地插入戏剧化的场景,以一个点的沸腾带动整个故事进入出人意料的情感氛围,是《第七天》常见的推动情节发展的方式。杨飞在饭馆吃饭看到报纸上李青自杀消息时的场景,如同置身于炮火连天的战场——饭馆轰然爆炸的声音、纷乱逃亡的人群、四处弥漫的浓烟……置身其中的杨飞只觉得“报纸上的文字黑压压地如同布满弹孔的墙壁堵住我的眼睛”。在看到李青死亡的消息时,杨飞的灵魂已经为她殉死。杨飞死后第一天和李青不约而同来到他们生前居住的小屋,两个人坐在一起互相悼念,默然相守,“好像坐在梦里”,在永别之前重回爱的童话。这段为爱而死、死后犹爱、相遇却成永别的爱情是否比以往读到的历经三生的爱情故事更令人心碎?

  《第七天》中更令人动容的还是杨飞和杨金彪不离不弃的父子之情。余华以往的长篇总让主述人沿着命运的直线行走,故事大多结构单一。寻父是《第七天》的主要线索,儿子杨飞看起来是主述人,在寻找父亲的过程中看到许多他人的故事,但父亲作为隐秘的主角,他神秘的陪伴让故事的结构具有回环性。

  死亡第一天,杨飞来到殡仪馆,他遇到身穿破旧蓝色衣服、戴着破旧白色手套的父亲,可他们“纵使相逢应不识”,都认不出已经变了形的对方。“我”在死后第三天回到和父亲一起生活过的地方,想起死前一直在寻找父亲,父亲得了淋巴癌后不久离家出走了。第五天,在骨骼的人群里“我”遇到父亲的朋友李月珍,才知道父亲原来一直在殡仪馆等待“我”。

  两种寻找在故事的结局终于相遇。父亲站在生死交界处的等待比儿子在两个世界行走包含更多难言的心绪。和《等待戈多》永远等待一个不会到来的人的荒谬不同,父亲的等待充满悖论:他在等待自己不希望到来的儿子。

  语言:熟悉经验的陌生化

  “我独自坐在池塘边,在过去的时间里风尘仆仆。”这是余华“呼喊与细雨”式的语言,这些密集的、在时间内外相互对望的句子让余华的同名长篇颇具叙事诗特质。余华的写实作品不再把语言当作一种为新意而新意的技巧,而是一种对世界的崭新体验,这让他的语言变得更为朴素。《第七天》就是这种贴近生活的语言。和《兄弟》因散漫的现场叙述冲淡了叙事的力度不同,《第七天》在追求真实感、现场性的同时还具有高度的概括力,一个颇有意味的现场表现出的是强烈的文化批判意识。

  余华一直努力在对世界的荒诞感的描述中重建自己的话语体系,《第七天》也是一部书写荒诞的作品,但这一次余华彻底将生与死、喜与悲、聚与散等所有关乎生命感觉的词语的原有意义擦抹去了,我们只能跟着死者重新认知这个世界。“他的声音里有源远流长的疲惫。”“我感到既是永别的抚摸,也是重逢的抚摸。”当这些鲜活的话语与时间中某个闪亮的瞬间相遇时,我们熟悉却久已乏味的语言和生命经验瞬间分崩离析。

  余华在《活着》序言中说作家应该“向人们展示一种高尚”,力图向读者表明《活着》是对生存的高尚理解;《第七天》仍是书写个体生命渴望能够高尚地存在,无奈这种高尚只能在死无葬身之地感受到。

  王陌尘,作家,北京语言大学速成学院副教授。

  真实仍在一步之外

  周健森

  熟悉余华的读者很可能会对他的新作《第七天》感到失望。此前他从博尔赫斯或其他作家的阅读体验中所继承的文字美感,在这部作品中已荡然无存。同样消失的还有那些精巧的节奏和赋格,据说这是他曾从巴赫的音乐中体悟到的。当这些典雅的文学性的东西被统统抛弃之后,余华呈现给我们的,更接近于刊登在通俗杂志上的市井传奇,其质感是生硬而廉价的,甚至显得有些粗俗。

  但是,余华又在这部作品中带给我们一个出人意料的惊喜。他终于摆脱了那一代作家对于形式和叙事实验的过度迷恋,想要触碰一下社会现实了。这个转变是如此重要,读者甚至可以因此忽略掉他在文字上的缺陷,毕竟,用粗俗的文字去描述一个丑陋的世界,或许还算是恰当的。可遗憾的是,当我们读完全书就会明白,余华对现实的所谓触碰,可能仅仅是他摆出的一个姿态而已。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生不如死”的故事。书中的主要人物大多是在社会底层挣扎的人,他们在往生的途中回忆前世,由此拼凑出一幅血肉模糊的浮世绘。在他们的讲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熟悉而敏感的词汇,以及很多同样熟悉而敏感的人物,比如强拆事件中的受害人,比如因为一个山寨iPhone而自杀的洗头妹,比如火灾事故中被瞒报的死者。

  我们熟悉这些词汇或人物,因为他们或者来自近年来的热点新闻事件,或者早已充斥在微博之中。我们每天都在网络上喋喋不休地讨论着这些人和事,并且早已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结论和认识。但是在小说中,余华的工作无非是把这些素材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了自己名下,却并没有提供什么比新闻报道或长微博更高明的说法。在个别地方,他甚至“抄袭”了我们的智慧。当读到“他们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这样的网络名言时,我们甚至不得不怀疑,这位作家是否真的介入到了现实世界之中,还是仅仅通过一层电脑屏幕在隔岸观火。

  如果写作者无法真正步入社会,那么他对现实的表述必定是肤浅甚至变形的。小说中主要叙述者的前世身份是一个男性公司白领,但是余华显然对这个群体并不了解,他把这个人物硬生生地塞进电梯里,并且命令他为了旁人的遭遇而潸然泪下,其结果特别像是懦弱的文艺青年在自我臆想中占领了道德高地,虚伪得令人感到肉麻。同样,他把自杀的洗头妹和割肾而亡的男友也塑造成了内心纤弱的文艺青年,他们的行事动机和内心思绪时常背离他们的身份,有时难免显得矫情。不过,书中对于父亲形象的描述十分准确而动人,让我们隐约找到了在作者过往作品中曾经收获到的一些感动。

  《第七天》的名字源于《圣经》中的典故,余华也将自己打扮成了一个试图抚慰人心的圣徒形象。在小说的后半部分,他不惜笔墨地详细描绘出世外桃源般美好的世界,让那些可怜的死者在这里得到永生的快乐,他将那里称作“死无葬身之地”。这个写作者似乎一直试图使我们相信:他懂得世人所经受的苦难,并且可以安抚那些受伤的心灵。事实上,他也确实曾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做到了这一点。但是这一次,余华却无法博得我们的信任,因为他与我们真实的生活分割得太久了,也太远了。

  周健森,青年剧作家,现居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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