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能力
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来看,能力是人们成功地完成某种活动所必备的个性心理特征。它和气质、性格一样,都属于个性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完成某些复杂的活动,仅仅具备一种能力是不够的,它需要多种能力有机结合。这种为了成功地完成某种活动所需要的多种能力完备结合就称为才能。能力是顺利地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心理特征,是人们完成活动,掌握知识、技能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由于能力形成建立在对许多事物的分析、综合的基础之上,由此它具有较为一般的概括性,能广泛地迁移到其他活动中去。所以,能力是发展、培养技能的基础。能力属于个性结构的内容之一,人的能力绝不只是一般的认识特点,也不是一般的操作特征。因为能力不是由纯粹的理智方面的因素构成的,而是属于每一个具体的人的智力与操作等因素的有机统一体。因为个性把能力的各个方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因而在每个人身上表现出自己的独特风格,表现出个性的差异。能力大致可以分为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一般能力是指人在不同种类的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共同能力。这种能力是有效地掌握知识和顺利地完成活动所必须的心理条件,哪怕是最容易的工作,都必需这些一般能力。特殊能力是指从事专业活动所必要的多种能力的有机结合。一般能力与特殊能力构成有机的整体,它能保证有效率地完成某种特殊专业活动。特殊能力是一般能力在具体活动中的具体化,即在思维过程中对特殊的信息进行特殊加工,进而制作出特殊的产品(创造发明、艺术作品等)。特殊能力是在一般能力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一般能力又寓于特殊能力之中。如果一般能力水平较差,就很难发展特殊能力。所以特殊能力必须在一定水平的一般能力基础上,再经过专业性训练才能发展起来。所以,一般能力是在特殊的心理活动中发展起来的特殊能力的背景,而特殊能力则是一般能力在某种特殊活动中特殊化发展的结果。两者都是在具体的活动中得到发展的。在书法艺术上从创作主体方面来说的话,书家的艺术才能可以分为“天资”和“功夫”两个方面,也可以把它们看成是“先天的能力“和“后天的能力”。美学家朱光潜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天生的是资禀,造作的是修养;资禀是潜能,是种子;修养使潜能实现,使种子发芽成树,开花结实。资禀不是我们自己力量所控制的,修养却全靠自家的努力。”[ 朱光潜:《朱光潜全集》,安徽教育出版社,1987年10月第一版。]他这里所说的“资禀”就是“天资”,是先天的能力,“修养”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功夫”,指的是后天的能力。
(一)先天的能力
艺术能力就是一种特殊能力。所谓“先天的能力”对于书法来说也就是 “天资”,又称“天分”、“天性”、“天然”、“笔性”、“禀赋”等等,主要指书法家在审美创造方面优越的先天自然禀赋。它主要体现在书法家心灵方面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天才的创造方面,这是一种偏于内在的、先天的才能。对一个书家来说,要想达到更高的艺术境界,不仅仅需要良好的笔墨功夫,还必须凭借内在的天赋才能。“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也”[虞世南:《笔髓论》,见《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不由灵台,必乏神气”[张怀瓘《文字论》,见《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他们都强调“天资”在书法学习、创作中的重要性。清代朱履贞《书学捷要》以为,书有六要,其中:“一气质,人禀天地之气,有古今之殊,而淳漓因之,有贵贱之分而厚薄定焉:二天资,有生而成之,有学而不成,故笔资挺秀秾粹者则为学易,若笔性笨钝枯索者,则造就不易。”“有生而能之,有学而不成,故笔资挺秀秾粹者,则为学易;若笔性笨钝枯索者,则造就不易”。资性灵异之人,落笔便有意思,虽不待经年苦功而能自成气象,无事刻意模拟而能自合规矩。资性迟钝之人,虽终日操管作功夫,其笔调总乏灵动之气,天机汩没,字多平庸。故天资高朗者,切不可恃才傲物,放浪自恣,若心期纵逸,不思还淳返朴,深自韬晦,则每易滑入疏野一路;天资驽下者,切不可囿于规矩,死守成法,要努力从古人妙迹中开拓自己灵性,再以读书尚友,一通天地造化之机。故书虽小道,实非易事,天分第一,代有论述,凡天分不足者,可以功夫补之,乃可入“能品”之流。况一个人是否有笔性,在学习阶段很难看出,特别是以功夫法度见胜的楷书,不可因法度不熟而怀疑自己,只有在创作阶段,特别是以灵动见长的行草,才能稍稍见出,但在很大程度上仍决定于功力的深到和法度的圆熟,因此天分对于书法艺术的创作并不起主要作用,初学者万勿因此而自暴自弃。
清人项穆在其《书法雅言》中也谈到“天资”与“功夫”的统一问题,他说:“资分高下,学别浅深。资学兼长,神融笔畅,苟非交善,讵得从心?书有体格,非学弗知。若学优而资劣,作字虽工,盈虚舒惨、回护飞腾之妙弗得也。书有神气,非资弗明。若资迈而学疏,笔势虽雄,钩揭导送、提抢截曳之权弗熟也。所以资贵聪颖,学尚浩渊。” 周星莲在《临池管见》中说书法创作“虽藉人功,亦关天分”。庾肩吾《书品》中云:“张功夫第一,天然次之,衣帛先书,称为‘草圣’。锺天然第一,工夫次之,妙尽许昌之碑,穷极邺下之牍。王工夫不及张,天然过之,天然不及钟,工夫过之。”在庾肩吾看来,虽然张芝和锺繇各善其妙,但真正能称得上“书圣”的还是王羲之,因为王氏天资与功夫兼善。对书法家来说,或以天资居胜,或以功夫见长,这是书家才能的不同特点,但是如果单凭“天资”,或者只靠后天“功夫”,或者一方面过于弱的话,他便不能取得更高的艺术成就,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两者兼备(可以一方面比较强),使功力化为天性,又寓天性于功力之中,才能真正体现艺术创作的自由精神,才能成为“大家”。只有“天资既高,积学深至,心手相应,变态无穷”才能卓然成家。
(二)后天的能力
对于一个书法家来说,后天的能力体现在形式表现技巧、人格修养和知识修养等几个方面。
(1)表现技巧
它是风格的表现手法,而艺术风格往往又是通过不同的形式来表现的。从笔法上来说,用中锋与用侧锋不同,用方笔与圆笔有别,用笔精细与和粗犷又不一样,线条的粗细、长短对人的视觉造成的刺激也不相同,等等。如方笔的雄强,圆笔的飘逸。善露锋者字多精神,喜藏锋者字多含蓄。迟涩之笔表现出一种沉着凝练的风度,疾速之笔表现出一种激昂兴奋的神气。笔力挺拔者字多刚毅,笔力柔和者字多婉约。点画丰腴者自然有一种朴素之风,点画清腴者自然有一种朗秀之气。如大王在用笔上多内敛,而小王则好用外拓之法,这是他们各自独具个性特色的点画形态的来源。以韵律而言,纵横驰骋者字必豪放,雍容自如者字多沉静。荡漾波发者则有一种潇洒的风度,笔意舒展者则有一种宕逸的风致。以墨法而言,润则温柔,燥则奇险,浓者厚重,淡者清雅,善用渴笔者自然有一种骨苍神腴之态,善用枯笔者自然有一种气清质实之度。刘墉作书喜欢用浓墨,有“浓墨宰相”之称,而王文志作书则偏爱淡墨,有“淡墨探花”的美誉,这两种风格形象,主要体现在笔墨技巧和墨色的变化上。以章法结构而言,匀称端庄者字多谨严,诡奇险峭者字多恢诡。以侧取势者则有有一种奔放之态,以奇反正者则有典雅之姿。疏朗旷远者风致萧散,字行紧凑者神采茂密。实践证明,一个书家其功力越深、技巧越高,表现的风格越成熟,笔调愈灵,手法愈多,习气的流露就愈稀少。书法的风格通过技法表现出来,但书法具有审美价值的风格,却不仅是形式的设计。重要的是运用技法的精神修养、气骨、格调等。阿布罗夫在《艺术的审美特征》中说道:“艺术家就是必须有所谓高度的技艺,这种技艺可以作为高度本领的标准,即技艺的标准。”“艺术家必须真正具有技艺即高度的工艺熟练程度。但是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任何一个艺术家应当是匠师,而绝不是所有的匠师都是艺术家。”[ 阿布罗夫:《艺术的审美特征》,见《西方美学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对于书法来说,倘若要做书法家,先得做一个出色的“写字匠”,得有良好的形式表现技巧,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笔墨等形式技巧的获得, 大概有师承、立意、审美趣尚等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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