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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评论

根源于嗜血天性的暴力美学

2014-02-25 09:31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辛若水 阅读

  (一)对暴力的赏玩

  在美学中,确实存在着对暴力的赏玩。但是,我总觉得对暴力的赏玩,并不怎么宅心仁厚;相反,在这里有许多的残忍。我在想,对暴力的赏玩的真正根源在哪里?大抵真正的根源,就是暴力崇拜吧。那么,人们会为什么会崇拜暴力呢?在人类的历史上,所出现的暴力究竟有什么作用呢?我们可以说,暴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可以推动历史的进步,也会毁灭无数的生命。战争、流血、牺牲,永远是人类历史的里程碑;人类的历史是踏着千万具尸体前进的。这是历史的真实,谁都无法改变。但是,关键的是怎样对待这种历史的真实。如果我们仅仅以历史主义的态度来对待这一切,固然深刻,但却不免太残酷。因为这只看到了历史的进步,而忽略了人类付出的牺牲。当然,我并不否认,人类所付出的牺牲,在历史主义这里,会获得一种崇高;但是,即便再崇高,也不过是牺牲。所以,对于战争、暴力、流血、牺牲,我们还应该有一种伦理主义或者说人道主义的态度。当然,伦理主义或者说人道主义在冷峻的历史主义面前,不免有许多的幼稚、可笑、迂阔;但是,在这里却保留了人类的温情。人的世界,不应该是暴力的世界,而应该是温情的世界。我觉得,我们不应该过分地迷恋“由强权而得自由”,“枪杆子里出政权”。这些东西,当然具有颠扑不破的真理性;但是,由着一切很容易导致所谓的暴力崇拜。暴力当然具有强悍的力量,正如鲁迅先生所言,做一首诗,赶不走孙传芳,但是大炮一轰,就把他赶走了。但是,暴力却不能够被推向极端。暴力只有在它服务于正义的时候,它才可以具有积极的意义。如果暴力只是服务于无限膨胀的个体抑或群体的欲望,那就不过是穷兵黩武。暴力有巨大的效力,但是,它也会失掉自己的效力。合理的发挥暴力的作用,譬如武装和平,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暴力崇拜就不成了。在暴力崇拜这里,它以为可以用暴力解决一切问题。但是,暴力能够解决一切问题吗?显然不能的,因为暴力有自己的限度;超越这个限度,暴力的拥有者就会玩火自焚。所以,我倒非常喜欢甘地、托尔斯泰所倡导的非暴力主义。为什么要倡导非暴力主义?那就是为了避免人类的流血、牺牲。在非暴力这里,最灵魂性的东西就是不以暴力抗恶,正所谓“以暴易暴兮,吾不知其非也”。那么,应该用什么方式去抗恶呢?用和平的手段,让那些作恶者天良发现,幡然悔悟吗?然而,这样的想头,是多么幼稚,又多么不合时宜。他们只会对着弱者、受压迫者唠叨不已,而在事实上,已经做了作恶者的帮凶。那么应该怎么办呢?也只有回到暴力抗恶的道路上去。其实,人类是很难消除暴力的。既然很难消除,那就应该让暴力服务于正义。即便暴力服务于正义,它也应该有自己的限度。对于暴力崇拜,我们是应该克服的。如果没有对暴力的崇拜,又怎么会有对暴力的赏玩呢?人类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把所有的一切都变成艺术。即便是血腥的、暴力的场面,也可以艺术化,为人们所欣赏。当然,艺术化的暴力、血腥场面,有一层虚幻,但是,即便如此,依然可以刺激人们的神经。人们在对暴力的赏玩中,获得了极大的快感与愉悦。但是,人们在获得快感与愉悦的过程中,却忽略了,这暴力在毁灭人们的生命,哪怕只是在艺术的虚幻中。但是,艺术的虚幻恰恰根源于人们的现实。现实中的暴力毁灭了人们的生命,所以有艺术的反映;而艺术的反映,又反过来作用于现实本身。所以,对暴力的赏玩,不仅不宅心仁厚,而且贻害无穷。有人可能会为对暴力的赏玩辩护,说在这其中,有一种悲剧美。但是,所有的悲剧,都是重视人的生命的;而在对暴力的赏玩中,却践踏着人的生命。难道人的生命,只是用来被践踏、屠杀的么?如果我们真正尊重生命,尊重生命的价值,那就应该告别对暴力的赏玩,暴力,没有什么可以赏玩的。如果赏玩暴力,那真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了。在人,总应该有一颗仁爱之心吧。如果拥有了仁爱之心,又怎么会漠视生命的死亡,去赏玩暴力本身呢?

  (二)嗜血的天性

  嗜血的天性,自然是暴力美学的根源;如果人们要告别暴力美学,那似乎就只有克服嗜血的天性了。那么,人们能不能最终克服嗜血的天性呢?对此,我并不乐观。实际上,对于嗜血的天性,人们是回避的;仿佛讲这一点,就亵渎了文明人的优雅。但是,愈回避这一点,愈暴露了这一点的根深蒂固。其实,所谓的文明人,也并不见得那么文明。文明不过一张优雅的假面,它可以掩盖最恶毒的用心以及在人心中翻腾的兽欲。不有所谓的衣冠禽兽么?现在这样的人,可是越来越多了;但是,在以前,也未必就少。古人早就想出了两句极贴切的诗,来形容这样的人,叫做“春开鬼面花,地走人形兽”。从某种意义上,我们是可以把文明等同于作伪的;文明的程度愈高,人们作伪的能力也就愈强。文明就如同一张画皮,我们是把它撕下来呢,还是戴在脸上呢?如果撕下来,那岂不是失掉了文明人的优雅?可若戴在脸上,人们就看不出那险恶的用心了么?较之嗜血的天性,文明人的作伪,可以说属于更高的恶。嗜血的天性,还不曾知道掩饰自己,它纵然是恶的,人们也好防范;可文明人的作伪呢?败坏的却是善本身。当然,我们就不先忙着批判文明人的虚伪了;我们要面对的是嗜血的天性。在现代道德观中,嗜血的天性应该属于恶;但就它本身来讲,却无所谓善恶的,因为它属于天性。就像虎豹猎食动物一样,我们能说它们是善的,还是恶的么?不能的。因为虎豹要维持自己的生存,就必须猎食动物;否则,它们就不能够生存。嗜血的天性时时地提醒着我们,人类是从动物界走出来的;正如同人不可能完全克服自己的动物性一样,人也不可能完全克服嗜血的天性。在事实上,嗜血的天性,已经渗透到了人类文化的各个方面,只不过人们不曾留心,或者没有自觉罢了。当然,文化相对于天性来说,有一种升华;但是,这种升华,也可以解释为伪装。嗜血的天性,是赤裸裸的;但文化,就要含蓄许多。然而,它们的本质却是一样的。作恶的人总抱怨别人,不要把话那么难听。可是,我们即便把话说得好听些,委婉些,含蓄些,但那改变得了作恶的本质么?既然改变不了本质,那些文明的伪装,又有什么用呢?其实,作恶的衣冠禽兽,较之禽兽都不如的。嗜血的天性,当然是不好的;但是,较之衣冠禽兽,却又好了那么一点点。然而,我们并不因为这好的一点点,而五十步笑一百步。说到底,嗜血天性,应该得到控制;而能够控制嗜血天性的,也只有文明。但是,文明的表现并不让我们满意。因为所谓的文明,不仅没有很好的控制嗜血的天性,反而千百倍地发展了它。在原始的时代,嗜血的天性虽然也造成了极大地破坏,但是这远不如文明社会所造成的破坏大。棍棒或者刀剑所造成的伤害,是有限的,但是热兵器,譬如飞机、大炮乃至原子弹,所进行的屠杀,不只超出了人们的想象,甚至可能导致人类本身的毁灭。所以,要控制嗜血的天性,不能依靠作伪的文明,而应该唤醒文明本身的真诚。可是,我们面对最多的却是真诚的作伪。为什么作伪?因为在人们心中膨胀着无穷无尽的欲望。而这无限膨胀的欲望,适足以解放人们嗜血的天性。人是由动物变来的,这说明兽是可以变成人的,但人同样可以由人变回兽。引导兽变成人的,是神;引导人变回兽的,同样是神。过分地强调人的神性,反倒会激发兽性。譬如信仰的狂热,就是一种兽性。人摆脱兽,实际上采用了非常残酷的手段。也可以这样说,人是用兽性来摆脱兽性的,残酷的奴隶制即是明证。奴隶制是残酷的,但是,它没有伪装;而后世的伦理道德,就不一样了,它披上了温情脉脉的面纱,在吃人之前,总要讲一套大道理,譬如“存天理,毁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其实,在温情脉脉的伦理中,我们同样发现了嗜血的天性。历来都是软刀子杀人不觉死,所以,我们要警惕了。实际上,完全消灭嗜血的天性,也是人们的一个理想;虽然这个理想变不成现实。我们有过向人性宣战的教训,所以,就不做那样的好梦了。虽然嗜血的天性并不能够完全消灭,但却不应该得到礼赞。礼赞嗜血的天性本身,就是反人性的。

  (三)走向毁灭的狂欢

  在暴力美学这里,所有的是走向毁灭的狂欢。本来,狂欢的精神是很可以礼赞的,我也曾这样做过。但是,在暴力美学这里,我却感到一种极大地悚惧。因为这里的狂欢,不再是一种艺术的精神,而在导致人本身的毁灭,哪怕这种毁灭只是在艺术的虚幻里。多有文学作品描写杀戮的快感,譬如《水浒传》中武松、李逵的杀人。我当然知道,作者是在用杀戮,来彰显一种英雄的精神。但是,这些水浒英雄所杀之人未必都是罪该万死,而且还有许多的无辜。杀戮无辜之人,可以说是违背人性的。即便所杀之人皆是该杀之人,我觉得,也不应该渲染杀戮的场面。把杀戮的场面文学化、艺术化,让人去赏玩,这不仅有失忠厚,而且丧失了最为基本的人道立场。英雄的精神固然可贵,但是,只有杀人才能够成就英雄的精神么?我并不这样认为,移山的愚公,射日的后羿,逐日的夸父,填海的精卫,都不曾杀人,但同样拥有着英雄的精神。可以说,在上古的神话中,英雄的精神是通过战天斗地,改造自然体现出来的。在这英雄的精神中,有着淋漓的元气,有着原生的力量。很可惜,到后来英雄的精神堕落了;仿佛只有杀人如麻、杀人无算,才可以成其为英雄。三国、水浒中的英雄,大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当然,在英雄这里,可能有满腔的忠义或者满脑子“替天行道”的观念;但是,这些崇高的东西,改变不了他们杀戮的本质。我觉得,我们现在需要的不是杀人的英雄,而是救人的英雄。当然,这会涉及到通过杀人来救人,或者说以杀止杀。但是,在这里,我并不想争论这些问题,我只是想让人们远离走向毁灭的狂欢,也可以说远离暴力美学。动物的死,我们都不忍看到;更何况是人之生命的毁灭。对于发生在历史上的大屠杀,譬如南京大屠杀,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屠杀,我们都是激烈反对的。因为这不只在挑战人性的底限,更重要的是反人类,完全没有任何的同情与怜悯之心。从屠杀中得到快感,这也应该是暴力美学的一个很重要的内涵。正因为有对屠杀快感的陶醉,所以才有所谓的杀人竞赛。从杀人中取得快感,这绝不是真正的美学,而只是畸形的暴力美学。其实,我并不打算将暴力美学作为美学的一部分;只不过大家都在这样讲,我也不免要谈到。在这里,当然是有一种矛盾的;反对暴力美学的存在,但是暴力美学依然存在。就像文学作品中,不可避免地会写到战争;而在战争中,总不免了杀戮。如何去描写战争的杀戮,这其实可以反映人们不同的观念。战争自然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从情感上讲,我们反对非正义的战争,而支持正义的战争。但是,这正义与非正义,也只是政治的区分。无论什么样的战争,都会伴随着无数个体生命的死亡或者说被杀。在无数个体生命的死亡或者被杀面前,所谓“战争造就英雄豪杰”的豪言壮语,显得那么虚弱无力。我们古人早就讲过,“兵者,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所以,即便是打了胜仗,也要用丧事的方式对待。所以,描写战争,应该有一种人道的同情;有了人道的同情,就不会有那种对杀戮本身的陶醉了。其实,就人类的真实来讲,厮杀的久了,总不免有一种忘我的陶醉;但是,这种忘我的陶醉,有太多的血腥。古人讲过“杀人如草不闻声”,在这里,就有一种忘我的陶醉的。杀人的战争场面,又怎么可能没有任何的声音呢?但是,大家忙于捉对厮杀,而忘却了声音的存在。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杀人如草不闻声”,就是一场真正的走向毁灭的狂欢。这狂欢达到了极点,反而让人忘却了狂欢的存在。对于走向毁灭的狂欢,我们所有的是深深地悲悼。这是不应该发生的,可为什么就发生了呢?其实,我们的文学艺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但是,我们却可以提出这个问题,也许,能够回答这个问题的,只有世界历史本身。可是,作为个人的世界历史,为什么要践踏那么多美好的东西呢?在这个世界身上,什么是最美好的;我想,就是人的生命本身。人的生命在狂欢中走向了毁灭,这确实让人情何以堪。我们为什么不能够消灭战争,消灭暴力呢?不能消灭战争,消灭暴力,却苛求暴力美学,这不是舍本逐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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