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的尊严
其实,讲知识与权力的博弈,也就是讲知识与权力的斗争。不过,现在的人们好像对“斗争”这个词儿相当避讳,仿佛这样讲就会破坏所谓的和谐似的。实际上,博弈与斗争的意思是差不多的。只不过,“斗争”定要一方压倒或者吃掉另一方;而博弈,似乎不过在做下棋的游戏,并不定要一方压倒或者吃掉另一方,而是要达到所谓的双赢。但是,双赢的局面,又岂是那么容易达到的,这是以实力为基础的。就像真正的下棋吧,也没有为和棋而下的,双方总要分个输赢。大家都喜欢所谓的博弈论,我想,主要是因为那种和谐的色彩;其实,和谐的色彩,往往能够掩盖真实的斗争。斗争,即便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也往往是你死我活的;而所谓的博弈,似乎就有了一种超越,可以高坐在云端里看待人世间的纷争了。知识与权力的博弈,实际上是贯穿人类的历史的。知识是人类的创造,但是,权力却要求它为统治阶级服务。而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知识要捍卫自己的尊严,而权力则要维护自己的权威。所谓的权威,就真实的意义而言,它是以服从为前提的;没有服从,也就无所谓权威。但是,权威并不必然地代表真理;当权威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依然要求服从,那就会带来损失。所以,知识与权力、权威的博弈是完全必要的;惟其如此,才能促进真理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因为知识的存在,权力就很难印证自身的万古长存。知识是人类探索真理的成果,也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工具。知识本身,自然是有尊严的;这种尊严,根源于真理,又通过服务于人类的福祉体现出来。如果知识不能够服务于人类的福祉,不但自身的尊严无法体现,同时也会陷入可怜可笑的境地。当然,所谓的知识,也是有分类的,一是科学技术知识,二是社会科学知识。在现代社会,前者受到了极大的尊重;而后者的处境,一直比较尴尬。我们常讲“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就是尊重自然科学的明证。可以说,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已经渐渐的成为了一种意识形态,牢笼着现代的人们。科学技术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人们编织在了里面;而人们在其中,却无法发现自己的价值。而能够把人们从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中解放出来的,恐怕也只有社会人文科学了。当然,我们也看到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交叉。自然科学在强调自己的人文性;而人文科学,也在引入自然科学的观点。很明显,单纯的科学技术,解决不了人的尊严与价值问题。人的尊严与价值,当然具有形而上的性质,但最深刻的根源还在现实本身。很奇怪的,人们愈是在现实世界里感觉不到自己的尊严与价值,愈是需要在形而上的精神领域重建它。我们讲知识的尊严,实际上就是在捍卫人本身的尊严。人本身的尊严,足以对抗一切强权;甚至他不惜以生命的毁灭来捍卫这种尊严。知识从来都不是孤立的;它是服务人类的过程中体现自身尊严的。如果知识本身,服务于无限膨胀着的私欲,即便讲“知识越多越反动”,也并不曾错。我们现在已经看到,有太多所谓的精英,运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去满足无限膨胀的私欲。如果这样做的话,知识本身的尊严就被败坏了。知识成为欺骗的工具,谁又敢说它是有尊严的呢?当然,我们可以说知识本身无所谓善恶;但是,运用知识的人,却有善恶之分。知识只有服务于人类的福祉,才是有尊严的。所以,我们有理由要求知识本身的正义立场。如果知识本身,丧失了正义的立场,那就难免服务于邪恶的目的。在正义与邪恶之间,去幻想中间地带的存在,这本身就是人性的冷漠。知识可以是美妙的;但是,太多美妙的东西为邪恶所利用了。知识要维护自身的尊严,定要有献身真理的精神;否则,在与权力的博弈中,很快就会败下阵来。知识,所以优越于权力,就在于它拥有时间的超越性。没有万古长存的权力,却有永远有效的知识。知识,一方面要确证人本身的尊严,另一方面也要参与到人类改造世界的伟大事业中。也可以说,知识的尊严就在于增进了人类的福祉。相反,若是知识损害了人类的福祉,那将是它莫大的耻辱。
(二)强悍的权力
所谓权力,就是指政治的强制力量。无论专制的方式,还是民主的方式,都是为了贯彻政治的强制力量。可以说,权力本身天然地要求强悍;但是,权力的强悍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所有的权力都是强悍的。实际上,权力的强悍是能力为基础的。没有政治的能力,是谈不上对权力的运用的。如果力小而任大,不但不能运用权力,反而会为权力本身所压倒。如果权力丧失了自身的强悍,那就会陷入软弱涣散、一盘散沙的局面。从大的社会来讲,我们自然希望权力葆有自身的强悍性,因为这是太平盛世的保障。但是,若从知识与权力博弈的角度来讲,权力控制的松弛,却有利于思想文化的繁荣。然而,思想文化的繁荣又是以乱世为代价的。关于这一点,确实有历史的印证,譬如“文章之盛,莫盛于亡宋之日”,再如“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但是,在历史的太平上,究竟是思想文化的繁荣重要,还是国家的长治久安重要呢?可以说,我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因为所谓的太平,毕竟是政治的最高理想。就是在思想文化繁荣的乱世,百家争鸣、处士横议,也是为了最终摆脱沉沦,进入太平盛世。我们也在想,所谓的太平盛世会不会与思想文化的繁荣,必然地矛盾。而这就涉及到知识与权力的博弈了。我们知道,在乱世,所谓的权力,失掉了自身的强悍性;就是在政治内部,都弄得一团糟,所以无暇顾及思想文化。因为权力对思想文化的控制松弛,所以在思想文化本身反倒有了相对自由的空间。因为这种相对自由的空间,所以思想文化就繁荣起来。在这里,各种各样的观点、学说、思想,并不单纯地在打嘴仗,它们都想用自己的主张去恢复权力的强悍。也就是说,在这种背景下,思想文化早就不以自身的繁荣为满足,而是想着干预权力,重新打出一个太平盛世来。所以,这个时候,思想文化有着巨大的使命感;当然,这也可以看做“经世致用”传统的恢复。“英雄四起挽沉沦”,这本身就是思想文化的功劳;因为恰恰是思想文化用启蒙唤醒了救亡。然而,一旦权力恢复了自身的强悍,打出了一个太平盛世的局面,把社会治理得井井有条,那它就要在思想上加强控制了。一方面,要定思想于一尊,另一方面也要用定于一尊的思想去改造思想文化本身。虽然权力本身也在期待一个思想文化繁荣的局面,但是,它更重视思想文化的纯洁。而对思想文化纯洁的追求,就难免要求一百种鸟用一个调门歌唱,一百种花比赛一下谁开的花最红。纯洁年代,扫除了一切污秽;这确实合乎我们的理想,但是很多时候也难免感受到严冬的肃杀,譬如把文化部变成意识形态的公安部,我们就觉得很难接受。在知识与权力的博弈中,一般来讲,知识处于比较脆弱的地位;就是在知识想着干预权力的乱世,同样如此。但是,在许多时候,脆弱的东西也能够爆发出力量。在拿破仑,不就有思想最终战胜剑的确信么?我们知道,权力虽然天然地要求自身的强悍,但是,它本身也有脆弱的一面。权力是存在于一定的时空的,它很难超越特定的时空;一旦时间的河流带走一切,未来的人们怎么做,那就不是权力所能知道的了。我也在想,能不能在知识与权力的博弈中,造就一个均衡的局面呢?其实,这真的很难,因为知识与权力根本就不对称。知识,虽然可以影响人心,但并没有政治的强制性。而权力,恰恰拥有这种强制性;所以,拥有知识的人,许多时候也只能保持沉默,这也正是所谓的“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吧。有的人讲,知识有向权力说出真理的义务;但是,如果权力不承认知识所讲出的真理,反而认为是妖言惑众,那知识的拥有者就岌岌可危了。知识与权力的博弈,就如同鸡蛋与石头的战争。鸡蛋没有必要与石头碰个支离破碎;在石头是没有什么损失的,但在鸡蛋,已经粉身碎骨了。当然,这可以体现一种精神;但是,在现实中,精神固然重要,然而,策略具有着更大的意义。知识是柔性的,它所以能够克刚,就在于不以硬碰硬。其实,强悍的权力也往往不能奈何柔性的知识。更何况,权力还想着让知识为自己服务呢?
(三)权力创造知识
“权力创造知识”,这是福柯在《规则与惩罚》中讲的观点。可以说,我以前并不曾意识到这一点,我甚至以为知识是独立于权力之外的。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并不全面。确实是权力在创造知识,譬如关于典章制度、法律法规的知识,这不都是权力创造的么?权力创造出典章制度、法律法规,那是为自身服务的。就是深层次的思想文化,同样是权力创造的。权力创造出思想文化,那是为了统治人心。社会人文科学知识,出自权力的创造,也许还好理解些;那自然科学知识,也是出自权力的创造么?其实,自然科学知识的创造,是服务于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的。人向自然立法,获得科学知识,就是为了统治自然。统治自然本身,不就是一种权力吗?所以,自然科学知识同样出自权力的创造。当然,我们现在都爱讲人与自然的和谐;却不知道,这种和谐是以人对自然的统治为基础的。如果人不能够统治自然,那也就无所谓人与自然的和谐。原始人与自然的关系,恐怕更合乎现在和谐的理想,但是,那却是茹毛饮血的时代;恐怕没有人愿意生活在那种和谐之中。其实,权力创造知识,也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知识;它同样地受制于规律。在自然科学方面,虽然有“人向自然立法”的豪迈,但是,这种豪迈也只是为了让客观规律凸显出来。人对自然的权力,并不是无限的;相反,人在自然面前,依然有许多的脆弱,尤其在遭遇到灾难的时候。人对自然,并不可能赢得完全的胜利;这种胜利,只是一种理论的虚幻。相反,自然往往能赢得对人本身的胜利。所以,人在自然面前,还是不要那么狂妄的好,而应该学会谦卑。这种谦卑,当然不会失掉“人向自然立法”的豪迈,但是,更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有人说了,权力创造自然科学的知识,不可以随心所欲,那它创造典章制度、法律法规、思想文化,总可以随心所欲了吧。其实,并不是这个样子。虽然典章制度、法律法规、思想文化的创造,可以体现权力的主体性,但是,这些东西同样有自身的规律。譬如封建制与郡县制的创造,都有不得已的情势;并不是想用封建制就用封建制,想用郡县制就用郡县制。最终郡县制取代封建制,同样是客观情势的结果。我们甚至可以说,权力对典章制度、法律法规的创造,所受到的制约更大。那么,权力对思想文化的创造,就不会受到那么大的制约了吧。因为思想文化,是随心所欲的;但是,再随心所欲,也是“不逾矩”的。虽然权力是政治的强制性,但是,这种强制性的贯彻,是受制于规律的。所以,权力创造知识,实在是非常艰难的事情。然而,知难不难,只要我们认识了客观规律,那就可以通过权力的强制性,运用自如了。有人说了,如果知识尽为权力所创造,那知识本身,岂不失掉了独立性。其实,并非如此。知识本身为权力所创造,但依然有自己的独立性。因为在知识之中,恰恰渗透着权力;并且知识本身也天然地要求权力,譬如知识对权力的干预即是明证。所以,创造知识的权力,即便再强悍,也要求尊重知识。只有尊重知识,权力本身才能够很好地运作。如果知识受到了践踏,那权力也会渐渐地失掉支撑,而变得孤立起来。其实,知识所要求的权力,也并不是很大。只要知识本身受到尊重,并能够服务于人类的福祉,它就满足了。因为知识本身的价值就在这里。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知识的创造者并不能够通过权力去制约别人。不过,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可以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知识的创造中去。而一旦知识创造出来,那它也就天然地具有了一种权力,也就是服务于人类福祉的权力。对人类福祉的服务,同样需要强制的力量。因为在许多人,别说洞察到人类福祉的所在;就是自己真正的福祉在哪里,也不是很清楚。有整体,也有局部;有长远,也有暂时。但是,有太多的人,为了局部而牺牲整体,为了暂时而掏空长远。知识与权力确实处于一种博弈的状态;我们当然希望这种博弈,能够达到一种和谐。但是,几乎所有的和谐,都是斗争中的和谐。所以,只有知识与权力处于一种永久的斗争状态,人类的福祉才是有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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