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241 “那么你是说,人们的一致决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人们所说的内容有对有错;并且就所用的语言来说,人们是一致的。这不是意见的一致,而是生活形式的一致。(Dies ist keine Übereinstimmung der Meinungen, sondern der Lebensform.)[7]
我们在任何争吵“之先”,就已经达成了某种“共识”,正是这个“共识”才让争吵得以可能。这个“共识”就是我们的“语言游戏规则”,我们“盲目地遵从着语言游戏规则”。因此,“人们所说的内容有对有错;但就所使用的语言来说,人们是一致的”;人们并不会为了他们的“争吵”所已经共同使用的“语言”而争吵。而这个“语言使用的一致性”则正是“生活形式的一致性”——它们说的其实是一回事——“生活形式的一致性”也就是“语言使用的一致性”;或者也正是某种“生活形式的一致性”才“给予”了某种“语言使用的一致性”即某种“语言交流的可能性”。正是某些数学家之间生活形式或语言使用的一致性,才给予了他们之间语言交流(包括争吵)的可能性。生活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复数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形式,生活形式之间差异越大,当事人之间的语言沟通就越困难,反之生活形式间越相亲近,则他们的语言沟通就越容易。因此,完全可能出现根本“不一致”的生活形式或语言使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连“吵架”都吵不起来——两边是完全“异质的”——相互视对方为“绝对的他者”。
我们可以构想一个动物生气、害怕、伤心、快乐、吃惊。但能够想象它满怀希望吗?为什么不能?
一只狗相信它的主人就在门口。但它也能够相信它的主人后天回来吗?——它在这里无法做到的是什么?——那我又是怎样做得到的?——我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呢?
惟能言说者才能希望吗?只有掌握了某种语言的用法的人(才能)。也就是说,希望的诸表象是这种复杂生活形式的诸变形样式(die Erscheinungen des Hoffens sind Modifikationen dieser komplizierten Lebensform)。(如果一个概念指的是人的书写的特征,那么他就不能用到不写字的生物身上。)[8]
维氏在这里强调了不同生活形式之间的巨大差异。按照他以上所构想的情境,我们甚至可以认为:生活形式并非为人所独有的,比如像“狗”这样的动物也是有其独特的生活形式的。但它的生活形式与人类的生活形式相比,却是非常“简单的”,简单得不能产生出像“希望”这样的“复杂语言现象”来。因此,我们甚至进而可以大胆地说:像“狗”这样的动物甚至也是有着某种语言游戏的,只不过与人类的语言游戏相比十分不同、并且“简单”许多而已。但我们并不可将它理解为:维氏在“强烈地比较”不同生活形式或语言游戏之间的“高低优劣”。维氏在这里只是区分了相对“复杂”和相对“简单”的生活形式或语言游戏而已。从这个例子我们也可以看出:维氏对于“生活形式”及“语言游戏”的理解是相当深刻和宽泛的,甚至不排除包容某种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倾向。
须接受者,被给定者——我们可以说——是诸生活形式。
(Das Hinzunehmende, Gegebene--könnte man sagen--seien Lebensformen.)[9]
生活形式作为语言游戏之“基础-背景-大地”,是“必须接受下来的东西、给定的东西”,是无可选择的东西。我不能“选择”我的生活形式,我“已经”坐落在我自己的生活形式当中,我“从来”就生活在自己的生活形式当中。我既不能“挑剔”她、也不能“改变”她,更不能“甩掉”她。“她”(生活形式)就是“我的生活”。我必须接受我的“生活形式”,同时也即必须接受我的“语言(游戏)”。做什么具体的语言游戏、说什么具体的话,这是可以选择的,但“语言游戏”本身却是不可选择的——不得不接受的。还须特别注意的是,维氏这里使用的是“复数的”“生活形式”(Lebensformen)。他一直就强调“生活形式”的复多性:原本就有着“多种多样”的“生活形式-语言游戏”,它们相互“并列”在那儿,相互挤撞、冲突或交融着。接下来我们再把目光焦点转移到自行显示着生活形式的语言游戏之上。
二、自行显示着生活形式的语言游戏
PU97 思想被一个光环环绕。——思想的本质,即逻辑,表现着一种秩序,世界的先验秩序(Ordnung a priori der Welt);即世界和思想必定共同具有的诸可能性的秩序。但这种秩序似乎必定是最最简单的。她先于一切经验;必定贯穿整个经验;她自己却不可沾染任何经验的浑浊或不确定性。——她倒必定是最纯粹的晶体。这种晶体却又不是作为抽象出现的;而是作为某种具体的东西,简直是最具体的,就像是世界上最坚实的东西。(《逻辑哲学论》第5.5563节)
我们有一种幻觉,好象我们的探索中特殊的、深刻的、对我们而言具有本质性的东西,在于试图抓住语言的无可与之相比的本质。那也就是命题、语词、推理、真理、经验等等概念之间的秩序。这种秩序是——可以说——某种超级概念之间的超级秩序。其实,只要“语言”、“经验”、“世界”这些词有某种用处,那么它们的用处就必定像“桌子”、“灯”、“门”这些词一样的卑微。[10] 《逻辑哲学论》所描述的语言(即思想的表达)与世界共有的“先验逻辑秩序”即“最纯粹的晶体”在《哲学研究》里被彻底粉碎了!这根本就是一个纯粹的幻象!语言与世界的“实事”哪有这么简单、透明和精致的呢?“语言的本质”也即命题、语词和推理等等“超级概念之间的超级秩序”是根本“不存在的”。“语言”、“世界”这些先验哲学的“大词”实际上同“桌子”、“灯”等日常用词一样的“卑微”,——它们都只是在“诸语言游戏”中被这样或那样“使用”的“工具”而已。语言根本就没有“本质”(Wesen),它的“本质”被“消解”在多种多样的“语言游戏”之中。维氏在其后期思想(以《哲学研究》为代表)中将“语言-言说”(的“本质”)理解为、或归属于“语言游戏”。那么,究竟什么是“语言游戏”(Sprachspiel)呢?
“可惜”,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并没有给出“语言游戏是什么”的本质定义。他只是列举了许许多多的语言游戏,如:
PU23 下达命令,以及服从命令——
按照一个对象的外观来描述它,或按照它的量度来描述它——
根据描述(绘图)构造一个对象——
报道一个事件——
对这个事件的经过做出推测——
提出及检验一种假设——
用图表表示一个实验的结果——
编故事;读故事——
演戏——
唱歌——
猜谜——
编笑话;讲笑话——
解一道应用算术题——
把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
请求、感谢、谩骂、问候、祈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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