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就这些不同风格、样式、特征的文化产品对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对实现人类的全面发展所提供的可能性及历史水准而言,这些文化产品所包含的文明价值是有高低之分的。但就这些风格、样式、特征与其所属的民族、地域、时代之间的关系而论,文化本身并无贵贱之别。
譬如穿衣,我们穿的衣料能否取暖、是否舒适、可否满足人类自身的基本需要,这其间有着一个文明的问题;至于是穿西服还是穿和服、是穿旗袍还是穿超短裙,这其间又有着一个文化的问题。在前一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衣衫褴褛是不文明的表现;在后一种意义上,我们却不能说穿中山装是没有文化的标志。
譬如吃饭,我们吃的食物能否果腹、有无营养、是否卫生,这其间有着一个文明的问题;至于是吃西餐还是吃中餐,是吃法国大菜还是吃日本料理,这其间又有着一个文化的问题。在前一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茹毛饮血是不文明的表现;在后一种意义上,我们却不能说吃美国快餐是没有文化的标志。
譬如工具,我们用的器皿会不会渗水、是不是坚固,这其间有一个文明的问题;至于是用石器还是用玉器,是用彩陶还是用黑陶,这其间又有一个文化问题。在前一种意义上,我们可以在石器时代、陶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之间排列出一个文明的序列;在后一种意义上,我们却不能说色调单一而又质地细密的黑陶没有文化品位……
如此说来,文明与文化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概念:文明是文化的内在价值,文化是文明的外在形式。文明的内在价值通过文化的外在形式得以实现,文化的外在形式借助文明的内在价值而有意义。一般来说,文明的内在价值总要通过文化的外在形式体现出来,而文化的外在形式之中又总会包含着文明的内在价值。如果说穿衣有着一种文明的内在价值,那么穿西服还是穿和服则是一种文化的外在形式——我们很难设想有一种不带民族、时代、地域特征的、没有任何风格和样式的抽象的服装;如果说吃饭有一种文明的内在价值,那么吃中餐还是吃西餐则是一种文化的外在形式——我们很难设想有一种不带民族、时代、地域特征的、没有任何风格和样式的抽象的饭菜;如果说使用器皿有一种文明的内在价值,那么用中式的陶瓷酒盅还是用西式的高脚玻璃杯则是一种文化的外在形式——我们很难设想一种不带民族、时代、地域特征的抽象的容器……
二
在当今世界上,似乎没有哪个东方国家比日本的西化程度更高了;然而与此同时,恐怕也没有哪个东方民族比日本更善于保存传统文化了。
在对“文明”与“文化”这两个概念进行界定之后,我们便会发现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文明是一元的,是以人类基本需求和全面发展的满足程度为共同尺度的;文化是多元的,是以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时代的不同条件为依据的。如果我们只承认文明的一元论而不承认文化的多元论,便有可能得出“欧洲中心主义”之类的邪说;如果我们只承认文化的多元论而不承认文明的一元论,便有可能得出“文明相对主义”之类的谬论。前者企图将一种文化的模式强加给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不同民族,并肆意贬低和蔑视其他民族的文化创造;后者则企图用文化模式的多样性来抵消文明内容的进步性,并以民族特色为借口而拒绝外来文明的影响和渗透。 文化没有高低之分,却有强弱之别。所谓“强势文化”就是指能力较强、效率较高,从而包含文明价值较多的文化系统。相反,所谓“弱势文化”则是指能力较弱、效率较低,从而包含文明价值较少的文化系统。譬如语言文字,这种因民族、地域的不同所形成的不同的符号系统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其作为人类的日常交际工具和信息传递手段却有着是否丰富、是否准确、是否容易掌握、是否便于处理等等差别。从这一意义上,我们固然不能说云南纳西族人保存至今的东巴文字没有文化价值,但这种古老的象形文字系统在当今的信息时代却难以发挥更大的影响。一种语言文字如此,而那种以语言文字为子系统的大的文化母系统更是如此。人类学家怀特曾把文化看成是一个能获取能量的系统,认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文化随着每年每人利用能量的增加而演化,从而满足着人们物质和精神上的各种需要。尽管从环境保护主义的立场上看,这种观点似乎是值得商榷的,但人类迄今为止的文明发展和文化创造却很难提出反面的例证。
刚才说过,文化的差异原本产生于时代、地域和民族的不同,但随着科技的进步、交通的改善、信息的加强,不同民族、地域之间以经济交往、文化交流、政治对话、军事征服等各种方式渐渐打破了固有的文化疆界。然而,在世界一体化(也就是时、空一体化)的过程中,不同文化系统之间的彼此影响和相互渗透并不总是自愿的,更不是等值的。在这一过程中,“强势文化”常常居于主导和支配的地位。这种影响和渗透自然有其好的一面,它使得居于劣势地位的“弱势文化”不得不改变其固有的状态,以提高其文明含量。因此可以说,这种全球化的历史过程,也正是人类文化不断提高其内在的文明总量的过程。但是,这种影响和渗透也有其坏的一面,它使得不同民族和地域之间的文化差别越来越小,文化面貌日渐趋同。因此可以说,这种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也正是人类文明不断减少其外在的文化差异的过程。这两句话是我的创造,它显示了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二律背反”,你们可以把它叫做“陈氏定理”(众笑)。
仍以语言为例,16世纪,英语还只是居住在英格兰岛上的几百万人的母语,而时至今日,世界上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口已达到3.75亿之多,包括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全球有约四分之三的邮件是用英语书写的,而国际互联网上的英语信息更是高达90%以上。不难想象,在英语成为世界语言的过程中,人类的交往获得了很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有多少个比云南纳西族更为不幸的民族文化连同它们的语言文字一同消亡了。今天,全世界有多少人穿着西服,系着领带,开着丰田牌轿车,来到星级化管理的写字楼里,坐在由IBM公司生产的电脑面前,使用着由比尔·盖茨开发的WINDOWS系统呢?或许,这一数量与全球的文明总量成正比,但却与全球的文化总量成反比。尽管美国人为印第安人设置了保留地,尽管中国人为纳西古乐建立了民乐团,尽管各大旅游区都有所谓民族村之类的保留项目,但要把各个不同地域的民族文化真正保留下来,使其不在全球化的历史浪潮中被淹没,又谈何容易呢?迄今为止的历史似乎表明,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是以文化方式的趋同为代价的。换句话说,人们不仅在开垦荒地、建造工厂的过程中灭绝着自然界的稀有物种;而且在殖民统治、市场经济的进程中灭绝着人类社会的稀有文化。也许有一天,全球化的历史运动大功告成了,那么文化的概念会不会螺旋式地回到旧石器时代,再一次与文明的概念相重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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