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教授王彬彬在参与“重估中国当代文学价值”系列报道时,曾经表示,一个文学奖项不可能将一个时期所有好的作品全部收纳,但是,被纳入得奖名单的,一定要是存在于好的作品当中的,这是必须做到的。 “比如一个时期内有50部优秀的长篇小说,但是,获奖名额只有5个,那么,最后得奖的作品起码应当是这50部作品之中的,不能把这 50部抛开,而因为其他因素的干扰再另找5部根本不入流的进来。 ”他说,判断一个奖项的优劣,判断它是否公正公平,并不是看它有没有遗珠之憾,而是看被选中的是不是都是珠,“遗珠是难免的,就怕选中的不是珠,是鱼目,而且将珠全都抛弃掉了。 ”如果文学奖项鱼目混珠,甚至鱼目无珠,那么又何谈权威性和公信力呢?自然会被轻视甚至抛弃。
因此,不坚持标准的文学评奖等于在危害文学的发展,等于在为历史和大众提供错误的指引。这种做法,等于文化犯罪,应当引起重视并加速其改革。
□本报记者/王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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