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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可以怨”与钱锺书的《诗可以怨》(2)

2012-09-28 14:08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程巍 阅读

  他举的头一个例子是孔子的一句语录,并由此向下延伸:“《论语·阳货》讲:‘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怨’只是四个作用里的一个,而且是末了一个。《诗·大序》并举‘治世之音安以乐’、‘乱世之音怨以怒’、‘忘国之音哀以思’,没有偏重或倾向哪一种‘声音’。《汉书·艺文志》中说‘诗言志’,也不偏不倚:‘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司马迁也许是最早不两面兼顾的人。《报任少卿书》和《史记·自序》历数古来的大著作,指出有的是坐牢写的,有的是贬了官写的,有的是落了难写的,有的是身体残废后写的;一句话,都是遭贫困、疾病、甚至刑罚折磨的倒霉人物。他把《周易》打头,《诗三百篇》收梢,总结说:‘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作也’,还补充一句:‘此人皆意有所郁结。’那就是撇开了‘乐’,只强调《诗》的‘怨’或‘哀’了;作《诗》者都是‘有所郁结’的伤心不得志之士,诗歌也‘大抵’是‘发愤’的叹息或呼喊了,陈子龙曾引用‘皆圣贤发愤之所为作’那句话,为它阐明了一下:‘我观于《诗》,虽颂皆刺也——时衰而思古之盛王’。颂扬过去正表示对现在不满,因此,《三百篇》里有些表面上的赞歌只是骨子里的怨诗了。”

  随后,钱先生继续于古文献中随手拾取“诗可以怨”的例证,诸如“不得其平则鸣”、“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辞易好”等等,并征用他广博的西方文史知识,从德、法、英、意诸国文学史中撷取类似表述,与中国文论的说法相互阐释,如格里巴泽尔说诗好比害病不做声的贝壳动物所产生的珠子,福楼拜以为珠子是牡蛎生病所结成,作者的文笔却是更深层的痛苦的流露;某某说“真正的诗歌只出于深切苦恼所炽燃着的人心”,某某说“最美丽的诗歌就是最绝望的,有些不朽的篇章是纯粹的眼泪”,某某说“诗是关于忧伤的奢侈”;称赏尼采而不赞成弗洛伊德的克罗采也承认诗是“不如意事”的产物,而佩服弗洛伊德的文笔的瑞士博学者墨希格甚至写了一大本《悲剧观的文学史》,证明诗常是隐蔽着的苦恼,等等。

  在周游列国文论后,钱先生又回到前文:“我开头说,‘诗可以怨’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文学主张。在信口开河的过程中,我牵上了西洋近代……‘诗可以怨’也牵涉到更大的问题。古代评论诗歌,重视‘穷苦之言’,而古代欣赏音乐,也‘以悲哀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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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暂且将情感弥漫的1977年到1980年放在一边,而从学术的角度考察一下“诗可以怨”这句短语——即它分别出现在《论语·阳货》和《诗可以怨》里的意思。

  《诗可以怨》谈及“诗可以怨”的出处,仅一行字:“《论语·阳货》讲:‘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并补充道:“‘怨’只是四个作用里的一个,而且是末了一个。”为论述方便,兹引《论语·阳货》所辑孔子全句:“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依中华书局1990年版“十三经清人注疏”《论语正义》的新式标点。不过,“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一句与前句句意脱节,且有“陡降”之势,可能非孔子同时所说而为门徒辑录时添于其后,或因口语本身就不连贯,故应以句号分开。岳麓版《四书集注》正是如此。)

  显然,钱先生将孔子的“诗可以怨”的“怨”理解成“哀怨”的“怨”了——文中还有大量同义词或近义词,如“发愤”、“绝望”、“忧伤”、“苦恼”、“郁结”、“痛苦”、“穷苦”等。总之,对他来说,孔子“诗可以怨”的“怨”乃指诗人内心所感到的一种痛苦的或不幸的状态,而这种痛苦状态对文学创作来说并非不幸。

  不过,孔子本人并没有说“怨”可造就诗,更别说好诗了。他只说“诗可以怨”。如果,如钱先生所说,“怨”是指诗人所表达的一种“哀怨”的情绪,则诗人的情绪不只“哀怨”一途,为何孔子不列举其他,如欢愉之情?《三百篇》不乏欢娱之诗,如《邶风·静女》之类。

  孔子希望他的门徒(“小子”)“学夫诗”。此“学”非“习”,乃“读”、“研究”、“研读”之意,而非“实践”之意。此种词义差别,正与孔子“学而时习之”之“学”与“习”同。“夫诗”之“夫”,若理解为语助,只起音节作用,则“诗”泛指一切诗;若理解为定冠词,则指孔子本人所删订之《三百篇》。话说回来,孔子谈到“诗”,每每指《三百篇》,故岳麓版《四书集注》一律给此句之“诗”字标以书名号。

  不管怎样,孔子此语都不是希望他的门徒去创作诗(习诗),而是希望他们研究已有之诗(学诗),如《三百篇》。正因如此,才有前文之“诗,可以观”,后文之“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观者”并非诗作者本人,而是诗读者,他从诗中“观”出种种景象,并通过认识诗中的动物和植物的名称而增长见识(《三百篇》的“鸟兽草木之名”可谓多矣),而不是自己为了写诗而跑到郊野去认识“鸟兽草木”之实物。连孔子本人都“五榖不分”,受到隐者的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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