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洱:各位上午好,今天我们非常高兴,请来刘亮程老师给我们上课。刘亮程老师早已是中国当代文学史上一个闪亮的名字,一个重要的存在。关于他的散文和小说,很多人都已经耳熟能详。当刘亮程老师踩着柔软的步子走进教室的时候,我不知道大家是否联想到《阿凡提》《伊索寓言》《一千零一夜》和《江格尔》,他仿佛是从这些伟大的作品当中走出来的人物。
20世纪90年代末,我第一次读到刘亮程老师的作品《一个人的村庄》时,我非常惊讶,我意识到,中国当代文学的写作可能会出现另外一种可能性。我们都知道,中国现代文学、当代文学是沿着鲁迅所开创的道路发展的,乡土文学的概念也来自鲁迅,整个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的乡土文学的发展道路,我们都清晰可见。但是,刘亮程老师《一个人的村庄》及系列散文的出现,使我意识到对乡土中国的描述,可能有另外一种方式。我当时想到,刘亮程老师关于黄沙梁的写作和沈从文关于湘西的写作遥遥相对,但是又不一样,仿佛回到了先秦,回到了《诗经》,回到了文明的源头,所以我特别能够理解刘亮程老师今天这个讲座的题目——“文学写作是语言的回乡”,仿佛是回到文明的源头,回到文明的子宫。
在此之后,我又读到了刘亮程老师的很多散文作品,这些作品不断地加深了我对他的印象。在刘亮程老师所描述的那个看到、想到、感受到的世界,万物有灵,人与动物,方死方生,将死将生。这个世界,在中国的文学当中,作为一条非常隐蔽的脉络,曾经在明清小说和一些笔记当中出现过。在当代有一个作家把它重新激活了,这个作家就是刘亮程。然后,刘亮程老师开始转向小说写作。我们知道一般是小说家转向散文写作,很少有散文家转向小说写作。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他的《捎话》,我非常吃惊,它通过一头毛驴展示了不同文明、不同族裔之间的纷争,以及人类对于沟通、对于交流的艰难诉求。人们从中可以看到一些童话的因素,看到一些传说,但是这样的作品,它的现实感显然是不容怀疑的。
虽然刘亮程老师的探索已经达到了我认为非常艰深的程度,但他的探索仍然在继续。在《捎话》之后,他又写出一部被很多人谈论的作品,这部作品也获得了茅盾文学奖,这就是《本巴》,关于这部作品的讨论到现在还在持续。我在讲课的时候,曾经提到过莎士比亚的创作,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是从哪里来?最早从丹麦的一个传说,它在12世纪被写入丹麦史,然后在15、16世纪被翻译成英文和法文,进而影响到了莎士比亚的写作,莎士比亚在这个基础之上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刘亮程老师的《本巴》和蒙古族的伟大史诗《江格尔》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关系。我们当代的写作跟传统之间构成一种非常复杂的关系,它是更传统的经典文本的绵延、延伸、颠覆、悖反。在这个过程中,一个作家,他要呈现出他对文明的态度,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本巴》的写作看成是对于伟大经典的重新改写。这个改写的意义显然是非凡的。
今天的讲座,可以看成是一条重返时间的河流,重写文明的河流。我们欢迎刘老师!

感谢李洱老师的主持介绍,这显然是一篇对我的作品全面精准的评价。也非常高兴能在北大跟各位同学一起交流,今天的讲课主题是“文学写作是语言的回乡”,结合我的生活经历、写作和作品漫谈我对语言的理解和想象。
一 我抚摸到秋天这个词
这十多年来,我在新疆天山脚下的菜籽沟村,收拾出一座废弃的老学校,改建成书院,在这里耕读、写作、养老。我有一间工具房,各种劳作工具一应俱全,有种地的铁锨、锄头、镰刀,做木工的斧头、手工锯、电锯、刨子,做泥瓦活的瓦刀等等。相对于虚构写作,我或许更喜欢实在的劳作。相对于用语言这样的书写工具,我或许更喜欢用铁锨、斧头和锯子这样的劳作工具。我喜欢斧头砍在木头上发出的真实声音。我在虚构世界待得太久了。一部作品耗时少则四五年,多则七八年十年。作家要经受由自己创生的语言世界的时间岁月,跟一部作品一起长年轮,长皱纹,在远比现实更累人当然也更自由轻松的想象中过日子。这期间我需要不时地从语言中出来,回到身边手边那些真实事物中。
我写过许多树,当我从文学中的一棵树走到我们家院子的树下,背靠真实的大树时,我知道我的脊背同样靠在“树”这个词语上。我曾书写过的树一年年地在文字中生长。文学会给一棵树无限的生长。我在《一个人的村庄》中写过一棵被砍伐的大树留下的树根,写了这棵大树还在天空的记忆里顶天立地地活着。文学会创造天空的记忆,来念记天空下的每一件事物。在我的文字中,一根木头、一截土墙、一场风都有觉知。文学诞生于觉知。一根被语言抚摸的木头有了树的觉知,树又觉知天空星辰风雨虫鸣鸟叫。写出树这个词,世界便有了一个中心,与树相关的一切都会围绕它诞生。
我写过一根顶门的榆木棒,每天傍晚我们都用它把院门从里面顶住。我们习惯让木棍大头朝下,手握小头去顶院门。木棍的小头早已被手磨光,在我拿起木棒顶门开门的多少年里,我可能都没机会触摸到它的另一端。一个叫顶门棍的词也有我从未触摸的另一端。它粗糙、陌生,抵着地,近在咫尺又遥不可及。而同一个词的另一端顶着门。它的两头产生了完全不同的两个中心,两种叙述,犹如白天黑夜、醒与梦。
我在长篇小说《虚土》中写了一个瞎子。他没见过白天,当然也没见过夜晚。他靠自己的两只脚,把村庄所有的路走熟;靠自己的一双手把村庄每一棵树、每一户人家的墙院门窗摸熟悉;靠自己的嗅觉把东风、西风、南风、北风中的气味都闻熟悉。他在自己的村庄从来未曾迷过路。经常有村人找他算命,瞎子算久了也疑惑,问村民,你们都长着眼睛,为何来问一个瞎子前方的路该如何走?村民说,我们虽长着眼睛,但前面的路是黑的。这个前面,指的是明天、明年和高远的未来,太阳还没照到那里,当然是黑的。瞎子说,我常听你们说黑,我从来没有摸见过黑,你能告诉我黑是什么吗?
作为写作者,我能说出黑是什么吗?我真的伸手摸见过“黑”这个词吗?我真的摸见过一个早晨的阳光吗?摸见过在文字中一遍遍地书写的那些人、人群、他们的命运吗?在那个眼前一抹黑的瞎子那里,黑是无法说出的语言。人类没说出的语言跟宇宙的黑暗一样深不见底。我们只生活在语言如太阳照亮的一小片白天里。语言之外是无尽黑暗,语言内部也是黑的。写作者用语言之眼照见,用语言说出,用语言沉默。语言的暗夜伸手不见五指。但是,语言要启程了。语言的星光遥远模糊,无法照亮地上的道路,语言的月亮在升起,语言的太阳在升起。那是日月同辉的语言,事物的一面如日光般真实,另一面则如月光般朦胧。这是最美妙的语言时刻,语言之手在实与虚、醒与梦间自由来回,现实在梦中,梦也在现实里。写作者在梦与醒间创造出属于文学的真。
当我从文字中抽身出来,看到现实中的树正落着一片秋天的金黄叶子。我写过的许多秋天,既在语言里春去秋来,又在季节中与我迎面相遇。秋天完整地到达一棵树。一棵树的叶子哗哗地凋落着每一刻的时间。我看见我一直书写的时间。我在这个院子的十年,白杨树落了十次叶子,对面山坡的麦子青了十次又黄了十次。每一次我都看见,每一年的麦子我都没有漏吃。时间以季节的方式,铺天盖地到来。我一次次抚摸到秋天这个词,抚摸到麦子、劳动、干旱、叹息、夜晚堆积的梦。我曾使用的那些动词、名词、形容词,都被我真实地抚摸到。它们在土地上在语言中各有一种存在,一处家乡。一棵叫麦子的词语里长着全天下的麦子。我的书写从语言回到实物,又从实物回到语言。它们在土地上实有,在语言中虚无。语言不是虚无。秋天需要在一个叫秋天的词中安神,秋天这个词也需要靠住自然界一个真实秋天。不管这个词在文学中走得多远,它可能会在某个时刻回过头来,朝词的本源走去。就像书写黄昏的词回到落日时分,书写夜晚的词回到一片漆黑。黑是语言之乡。在未被说出的漆黑中,语言睁开眼睛。
二 被语言接管的村庄
三十多年前,我在乌鲁木齐打工期间,用了差不多十年时间,写了我的第一部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为何叫一个人的村庄?并非村庄中只有一人,是当我写它时,我曾经历的那段村庄岁月已经没有人,所有人离开了曾生活的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一个人孤身回来。一个人带着他的语言回返到那个过往的年月中,什么都没有了,连太阳和月亮都已经走失多年。写作者带着内心收藏的太阳去布置那个村庄的早晨,带着自己的星光、月光去布置那个漫天繁星的夜晚,带着记忆中的草木重新布置大地。他让四季花开,让每一朵花都朝着整个大地开放自己。这便是文学写作。作家开始动笔时,他清楚地知道我要说话了,我的语言要进入到这个空无一人的世界。写作进入的世界是空的。写作者犹如上帝般开始创生这个世界。那个遥远的我称之为黄沙梁的村庄,我未写之前它荒弃在岁月中久矣。我喜欢它荒芜的样子。一种生活,它荒到无人认领,便成了一个人的。文学必须是一个人的。这个村庄之前归乡政府管,归所在地的县管,当然也归国家管。一旦我的语言进入,它便只归我的语言管,语言要创造这个村庄的早晨和落日,语言要创生那一村庄人和他们的命运,语言要决定一天和一年的长短,语言要终结或者开始一切,一切都归了语言。连我自己都归了语言。
《一个人的村庄》中的第一人称“我”,是我塑造的自己,他是村里的闲人。不务农作,只操心一场风的事,一朵云的事。我在村里生活时从未闲过。八岁丧父,母亲带着我们几个孩子艰难地度日,我自小就是一个劳动力,在各种自己所能承受和不能承受的重体力活中度过童年和少年。但是,一旦语言接管了那段岁月和那个村庄,我便成了一个我想活成的闲人。我用自己半生的劳忙在我的文学中塑造了一个闲得看天的人。这个闲人每天扛一把铁锨在村里村外闲转,看哪不舒服就挖一锨,他在沙梁上挖一个小坑,然后发现这个小坑竟然增大了天空和大地之间的距离。每天一早,这个闲人所做的最大的一件事就是站在村东头迎接日出,太阳要出来了,太阳出来如此重大的事,村长不管,村会计不管,乡长、县长也不管,整个人类都不管的事,就是文学要管的事。这个文学中的“我”,用自己的方式独自迎接日出。然后又在每日黄昏站在村西头独自目送落日。闲人认为,此时此刻这个世界要发生的最大一件事就是太阳要落山了,天要黑了。天黑这样重大的事情,也只有文学来管。
我在村里生活时,我们家那一院破旧的房子,在每一场风中发出嘶嘶呀呀的声音,那些院墙从来都未曾修好过,一场一场的风总是把院墙吹破,把屋墙吹裂,把一阵一阵的寒风吹进门窗不太严实的房屋中。但是当文字接管这个村庄,我们家那一院依旧低矮的房屋孤独地竖立在村庄世界中心。每天早晨的太阳不再从大地升起,而是从我家东边的柴垛后面升起,黄昏落日落在我家西边的院墙后面。日月星辰,斗转星移都发生在我家的房顶上面。我们家屋顶的那一截黑烟囱,每天三次朝天空冒蓝烟、白烟和带火星的红烟,天空深处的一朵云,已经被我家的炊烟熏染得改变了颜色。每当我抬头仰望,我知道有一块天是我们家的,因为它在我们家房顶上面,日日被我家的炊烟熏染。
每当夜晚,我们一家人的梦如山堆积在村庄上空。别人只看见我们一家人早出晚归,一年到头收获甚微,甚至衣食不饱。但是,一到夜晚,我们一家人睡在炕上开始做梦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再不能小看我们。我们做了别人不知道的梦。梦是黑暗的粮仓。一夜一夜的梦,让这户人家在如此贫困的生活中变得如此深不可测。
《一个人的村庄》,是一座被语言所构建的村庄。书中那个孤独少年,在村人们都睡着后,悄然从炕上爬起,在月光中穿过一条一条村巷,爬到人家的窗口,听每户人家说梦话。我年少时或许真的听到过一村庄人说梦话,在那样黑暗的夜晚,大地上的劳动者疲乏了,沉睡在夜中,一句一句的梦话从那些破旧的窗口传出来,朝着天空飘浮。最好的文学语言可能犹如梦呓。那一村庄人在梦中发生了无数的故事,说了无数的话语,都被梦所淹没,只有个别的一两句飘出窗外,被一个少年听到。我想文学正是这样。作家写出的每一句,可能都是被如梦般的现实所埋没的万千话语中活出来的唯一一句。作家所写的一部小说的故事,也是从万千故事中活出来的唯一的故事。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作家写出的某一部作品,却不知道这部作品的故事是如何从万千故事中活出来的。我们读到是构成作品的一句句语言,却不知道作家是如何从一堆语言中选择了某一句。
至今我还怀念写作《一个人的村庄》时的状态,我几乎不用想写什么、从哪写起。这本书的开篇是《狗这一辈子》,后来我调整成《我改变的事物》,都一样。无论我从一条狗、一只蚂蚁、一根木头写起,我都能写尽村庄的一切。我甚至不考虑文体,出版时这本书定为散文,其实也可以是小说。有评论家将《一个人的村庄》当小说研究。其中一些文章是以前未写完的诗歌改成的。我早年写诗,最终在散文和小说中完成一个诗人。我只知道一个人要说话,一个人要用他的语言去创生那个村庄,去接管那个村庄。
这本书写完后,那个村庄依旧叫黄沙梁,依旧在沙漠边上,也常有读者拿着《一个人的村庄》去找书中的黄沙梁村,也能找到村里,问到书中所写的个别几个人的名字。但是,那些故事已经不在村庄中,而在他所捧的书里。一部文学作品跟现实的关系可能就是这样。这本书是语言做的一场梦,我写它时,村庄岁月早已空寂。我写完之后,一座语言的村庄树立在现实村庄对面,它跟现实村庄或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它一旦完成,便跟现实毫无关系。它脱离开现实依然能活下去。这就是文学的独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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