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1992年,我第一次在余杭超山见到梅花;1999年,在武康见到了火车;2000年,在西安见到馍;2003年,在陕西彬县见到窝窝头;2004年在上海三甲港看到海;2005年来到北京;2007年,第一次在泰国见到大象。我的经验随着我的足迹逐渐扩大而变得真切。这些第一次对我强烈的心理冲击让人记忆犹新,就像第一次在诗里遇见新市镇和新市镇的油菜花、蝴蝶。而老虎、狮子、巴黎、伦敦这些词,对我来说依然是飘渺的。我发现自己接受世界要比别人慢得多。
我第一次在杨万里的诗里遇见了春天。我对周围事物的自觉就是被这些词语一步步建立起来的。我生长在农村,之所以记不清楚作物和四季的关系,是因为我似乎一直不习惯记忆含混的事物。我能记住一条鱼身上的斑纹颜色、一棵树的疙瘩、水渠的走向、桑树地的高低、水田的形状、糯米的香味、猪圈的恶臭,却记不住混沌的春天。我热衷于读小说,可是看完一本小说,我能记住里面某个人物喜欢穿的衣服、房间里的摆设、住的地方、经常散步的街道和一些具体的场景,却完全没有能力向别人转述整个故事。一直以来,我讲故事的能力十分孱弱,这导致我不会写小说。这种能力的缺失似乎从小就在我身上种下了种子。我喜欢记住细枝末节无足轻重的微小东西,忽略庞大的东西。所以,江南对我来说,只能是一些具体的事物。比如春天,比如燕子、油菜花、雨、泥泞、逆流而上的鱼群。好几年后,我读到戈麦的《南方》:
像是从前某个夜晚遗落的微雨
我来到南方的小站
檐下那只翠绿的雌鸟
我来到你妊娠着李花的故乡
我在北方的书籍中想象过你的音容
四处是亭台的摆设和越女的清唱
漫长的中古,南方的衰微
一只杜鹃委婉的走在清晨
这是在高中的时候。雌鸟、李花、亭台、越女、杜鹃,这些词构筑了一个戈麦的江南。我开始对南方充满遐想。在读到《宿新市徐公店》之后的很多年,几乎没有再被诗打动过。我对诗一无所知。这首诗却击中了我。之前,我已经慢慢讨厌南方,一首《宿新市徐公店》不能彻底拯救我对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南方正在日益生长的商业和世俗气息的厌恶和恐惧。读到这首《南方》的那一段日子,我回到新市镇,发现很多事物随之发生转变,变得更加亲切、温暖。我在东门外的水龙头上接水、在平台上瞭望,心里徘徊的就是戈麦这首《南方》的句子。以至于明知戈麦的诗集《彗星》尽管出版于1993年,却还要委托在杭州念书的邻居建伟去庆春路购书中心寻找这本诗集。结果自然落空。那一年,西渡应该即将编好《戈麦诗全编》,等待出版,不过,对于一个被遗弃的县城(德清县城1994年从当时的城关镇迁往武康镇)来说,这些依然是遥不可及的事物。我只能在吴晓东编的一本诗集里不厌其烦地读这首《南方》和另一首《大海》。
此时,我头脑里还有一个更强大的北方。海子诗里的北方。相对于戈麦两三首诗的有限资源(那时对网络一无所知),我可以买到已经成为时尚人物的海子的诗集《海子的诗》,蓝星诗库里的一本。这本书,成为了我的圣经,走到哪里都随身携带。教室里、宿舍里、学校的湖边、乾元山(如今我得知它就是古代的吴羌山,南朝名士沈麟士隐居于此)的山坳里、新市镇家里。一直被我带到西安。当我逐渐喜欢上更多当代诗人的诗,而尝试走出海子阴影的时候,这本诗集才被我扔在陕西师大宿舍楼下的垃圾车里。
海子的北方是南方人(安徽怀宁)的北方,戈麦的南方是北方人(黑龙江萝北)的南方。我是南方人,海子的想象更符合我的现实。南方因为发达的商业滋生出来许多功利与世俗,让我急于离开。当我来到北方,发现这种功利与世俗早已蔓延到这个国家的各个角落。当他们得知我是浙江人后,第一反应总是:浙江人有钱、狡猾、会做生意。当然,九十年代以来,实利被推广为人们关心的共同话题和前程。而中国本来就是个务实的国家,我开始明白自己的幻想在这个国度是不切实际的。我的北方沉沦之后,我试图去北京实践最后的幻想,于是报考了北京大学的硕士研究生考试,却阴差阳错回到了南方,在上海继续读书。之后,去过好几次北京,才当初的幻想也是危险的。从天安门到北大,从北海到阜城门,我什么也没有找到,除了自己的幻觉。我站在北海的高山上,望着这个城市,它早已不是书籍里所说的那个古都了。在北京,我一再拒绝进入人声鼎沸的故宫。而上海三年,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这个东方大都会,它只不过是中国人追求实利的欲望的投射对象。这里拥挤、吵闹、快速、杂乱,每次进入市中心,我几乎都会大脑缺氧。最后,我终于决定把心灵安置在我出发的地方——新市镇。我所在的村庄叫孟溪。我重新发现了这些词语。它们如此深邃,足够我居住。这一番周折之后,我更清楚了故乡对于我的意义。我曾经在外婆家二楼阳台,和小学同学张玉说,要是能够把新市镇写出来,就像乔伊斯写都柏林,我要把新市镇的街道的走向、店面的排布、人们的闲言碎语、郊外的乡村、村里的作物和劳动的农民请入在文字里,让它们在文字中继续存在下去。
自从我去西安上大学,只有在夏天或者冬天回到故乡。春天和秋天的感觉只能在记忆里寻找,或者通过阅读让它变得丰腴。大学毕业后我又一次回到南方。此时,才能够再次回到新市镇,在春天。2004年四月,毕业前的一段时间,我得以回家居住一段时间。那几天阴雨绵绵。我的房间墙壁被雨水淋得斑驳不堪。我躺在床上读书。雨水的淅沥之声将我带到十几年前的村庄。雨水慢慢湿润记忆。又想起小时候的雨。春水涨起来,鱼们逆流而上。我喜欢在春水盈满的沟渠用石块搭建一条弧形堤坝,只在一边留出口子,让鱼通过,拼命游向上游的鱼不时会被湍急的水流带回下游,不幸落入我的堤坝里,伸手就可以捉到。或者直接在沟渠里拦上一只网,过一段时间提起来,就会有鱼困在里面。
四
我曾经热衷栽花。自从外婆村上的剑锋给了我一株鸡冠花,就开始在东门外的空地上营造自己的花园。以后的花陆续多起来:凤仙花、太阳花、葱兰、夜来香、美人蕉、蝴蝶花、喇叭花。我栽种的,不仅是极普通的俗气的花,而且除了蝴蝶花,都是夏秋季节的。一直以来,我对课本上所说的“春暖花开”没有多大的认同感。春天,田埂上、水渠边倒是会开一些小野花,不过因其太渺小,在遍野的鲜草前显示不出震撼的感觉。我对春天最直观的感受是草木,而不是花。故乡最多的树,是桑树。春天,一大片一大片的桑树抽出嫩芽,鹅黄的嫩芽在春风里漫延成一片,十分动人。不过,我忽略了农作物的花,比如蚕豆、豌豆、大豆(毛豆)、南瓜。南瓜的花艳黄,蚕豆、豌豆、大豆都是紫、红一类。我很喜欢豌豆花,是鲜嫩而柔软的姿色,就像春天的身段。然而,对农村来说,花是华而不实的东西。
有一段时间,家家户户都种起桃花来。那一阵镇上肯定来了一些贩桃花苗的贩子。我的二伯,因以剃头为业,新市镇东郊一代的人们都叫他剃头大伯。他家的桃花是村里开得最早的桃花。立夏这天要在野外烧立夏饭(豌豆饭),在灶旁插一枝桃花(桃符?),我们都会向剃头大伯家索要桃花。他家的两株桃花是我能记起来的“春天”里最早的桃花。因从不修剪,枝叶过于茂密,我的印象中总是黑漆漆一团。
在东升南边的杨树湾(已是桐乡市地界)有一株梨树,在梅家桥堍头一户人家门前。它是我见过的最早的梨树。我头一次见到了雪白的梨花。关注梨花,完全是因为岑参的诗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很早的时候,我就偷偷在自己买的《唐诗三百首》里读到了它,并且念念不忘。
无论是江南人还是外省人对江南的遐想,总是会把春天、雨、花这几个主要元素合并在一起。这似乎成为了江南这个词的主要内容,温暖、潮湿、艳丽,这就是它的风骨。杜牧的《清明》最早在我脑袋里烙下这几个词的相互关联:“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清明节自然在春天。清明节,春风盎然。这是酷爱风筝的我对清明最重要的感受。然而,我并不知道杏花长什么样子,甚至不知道南方是否有杏花。可是杏花的确是我已经熟知的词语,而且它经常和雨一起出现。后来读到写江南最为贴切两句诗“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浙版中小学教材均为彩印,诗歌都放在单元之后,配有插图,我十分喜欢安插在各单元里的古诗和淡雅的着色水墨插图,诗僧志南这两句诗就出现在初中语文课本上,以后一直镌刻在我记忆深处,是江南在我记忆力深处休眠的胚芽。可我还是弄不清楚杏花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只能想象它淡粉的花瓣、花瓣上欲滴的春雨。
在西安上大学的时候,陆游的两句诗“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吸引了我。这两个句子完全更新了陆游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此后的陆游,不再是写《示儿》的老人陆游,而是写《临安春雨初霁》的江南诗人陆游。这首《临安春雨初霁》强烈的反差让我耳目一新。诗题已经点明是写春雨刚过的南宋京城临安,如今的杭州。“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雅致、飘逸、悠闲、生动尽现诗中。且诗句又一次把“春雨”和“杏花”植入同一幅画面。我却还是尚未在目光里遇见杏花,它一直是神秘的事物。小时候,去买零食,一般我会买一包话梅或者杏肉。杏肉已经研制得面目全非,几成黑色。根本想象不出原来的容貌,更不能猜测其花朵的样子。新市镇有一家莫干山蜜饯厂,母亲曾经在这里工作过,于是家里到处是蜜饯的身影。据说这家厂规模是相当大的。我特意留心过杭州和上海的超市,果然可以发现这种叫做“莫干山”的产于新市镇的蜜饯。于是,我对蜜饯的感情是不一样的。每次买蜜饯,总是会升起儿时的疑惑:长出杏子(母亲叫杏桃,杏的发言发音是āng,所以就成为āng桃,这在家乡的语音里是很独特的)的杏花是什么样子的。
后来又读到虞集的一句词:“杏花春雨在江南”,虞集的词不多也不甚出色,唯独这句,让我记住了这位元代诗人。很多诗人就因为一两句话让我记住了他,甚至用一两句诗偏移了我对现实的看法。这句诗最终完成了我头脑中几个割裂的事物的团聚:杏花、春雨、江南。他的诗很好地注释了杜牧的江南:“多少楼台烟雨中”(诗不正好叫《江南春》吗)。在杜牧烟雨迷蒙的江南里,如果再添入细节:春雨轻轻拂过杏花,在淡粉色的花瓣上渐渐凝聚成露水,露水晶莹,缓慢地滑下来,最后在边缘拉长,以至滴落,另一滴紧接着追过来——此时,江南春天的动人之处可谓到达了极致。在我看来,江南的长处不仅仅在于温和,更在于其细致。这种品质慢慢在我身上蔓延,成为我理解事物的方式之一,甚至成为我写诗的标准之一:细致,或曰细致的幻觉。细致是我在事物身上周游了一圈后所回归的地方,对前几年的诗学观念的一个调整。我发现,事物难以逃脱幻觉的牢笼,所谓事物本身,原生态的东西,根本不存在,追求直接的事物也只是对事物本身的幻觉。但我依然接受不了华而不实的幻觉。我喜欢的幻觉越来越成为贴近事物周身的细致的东西,而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所有的经验和幻象必须通过主体真诚的提炼,才能被我接受。
正如任何事物都难以抵挡想象的入侵,这样的江南里自然参杂了诸多想象的成分。我必须坦白,虽然后来的确见到了真实的杏花,但是雨中的杏花依然只是一种幻觉。雨水在杏花上运动的想象来源于上海诗人王寅的几句名诗:
我看见一滴雨水与另一滴雨水
在电线上追逐
最后掉到鹅卵石路上
我在2006年见到了杏花,在上海大学校园里。上大拥有一片庞大的绿化地,几乎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生态群落。一条荷塘呈四方形围绕四周,荷塘外边是草地和玉兰、樱花、枇杷、杨梅、桃树、李树。里边是一个小岛,大家戏称为情人岛。岛上四周是一条泥路,路边一圈金橘,每年金橘成熟,我都会去摘来吃。那里遍植果树。最多的是桃树,以及野草莓、枣树、柿子树、杨梅,当然还有一片杏花。我从没见过杏花,以至于刚开始站在杏花丛中,误以为是桃花,渐渐地我意识到了差异。杏花与桃花虽然花型相似,颜色却有些差别。桃花的红更浓艳,杏花的红更淡雅。于是我断定此时所置身的是杏花无疑。我亲眼看到了传说中的杏花。脑袋里,又一个事物被落实,幻象降落的时候,我的内心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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