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学界,得奖如啃肉骨头,就看你敢不敢像条著名的狗。中国作家一贯以能啃肉骨头为至骄,以夺奖来傲慢江湖,在阿来看来这简直“是可耻的”。这表明阿来严重缺乏“肉骨头”情结,甭管老阿十年前以《尘埃落定》获“茅奖”,还是最近获华语文学传媒之“年度杰出作家”奖,都一直羞于与狗为伍。
俗话说站着多嘴的大狗不腰疼,躺着沉默的小狗才要努力折腰。如果不折腰,我担保你三十年老狗也啃不到一块无肉的骨头,抱不了美女的小蛮腰。所以当阿来啃着了一块肉很多的骨头,估计有人急得嘴角冒泡,心里起码鄙视八秒:有本事你就学毕飞宇拒奖,啊呸,你还不是做了一回狗?难道会吠的不是狗,吃骨头的专属狗族,你啃骨头不算州官放火,他啃骨头才是百姓点灯?
这话并非完全无道理,若不是放在中国文坛的现今格局下,几乎已接近真理。中国文学缺乏信仰,那种先验意义上的、终极意义上的信仰。近年来,我们的文学日趋风流,不在花下死,做鬼也难受。真做鬼的却被一班盗墓贼挖出来摆上祭台,水煮一次,加三分悬疑二分惊悚一两穿越半钱床戏,然后Goole糨糊配剪刀,喀嚓喀嚓的就直捣出版社厨房,会师读者餐厅。这说明,中国文学终于开窍,领悟到有奶便是亲娘,有肉骨头便学狗样。
好在外有诺贝尔,内有乌镇的茅盾、绍兴的鲁迅等等奖项,都可供追随者追慕,也为网民提供了狗爬树的样板和平台。诺贝尔早死了,中国作家乘风破浪怕也赶不上了,所以我劝中国许多作家不如早落水早死早托生,说不定在瑞典的阴曹地府,诺先生实在看不过眼就颁你个“辛勤乌龟——安慰奖”。世上阿来和毕飞宇只有两个,过N年他俩成历史陈迹,拴狗的铁链烟灭灰飞,还不由着你狗性子与日月同辉。
有点刻薄地说,中国的一些文学奖虽然骨头直戳戳没几两肉,却可能成为许多人藉以上爬的资本。本来就犄角旮旯里一点肉沫,不赶快獠牙抢夺连肉香也闻不到。前有麦家,后有平凹,大风起兮云飞扬,带着骨头回家乡,做人肉包子宰当地政府卖了个天价,也许就是抢骨头的成功范本,这让穷怕了的作家,不匍匐在地真难。
男人腰子是黄金,女人无腰成阿娇。或许就在这折腰与否的一念之间,可耻和不可耻骤然分野,神和鬼见出高低。不敢肯定阿来由此变成了人再修成了神,但逐肉者确实变成了狗再堕成了鬼。道不同不相为谋,老阿功力深厚,写作时不惦记获奖和市场卖相,逐肉者只好男扮女相老扮嫩相,为变性文学英勇献身,最后贡献了一出出争奖闹剧,创造了一场场鬼学而非文学冷笑话。
一根肉骨头,满腹辛酸泪,人生大抵苍凉如斯。当中国文学狗头狗脸神鬼共怨,得仔细思量自己为什么状如怨妇,怨得谁呢,你觉得你很冤,我觉得你一点不冤,我们这些走错店的读者才是比窦娥还要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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