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本的常识是,对中国而言,美国不是天使。但是,像郎咸平这样把美国看作魔鬼也有失公允。对美国进行“妖魔化化”的描述固然简单,但显然与事实不符。郎咸平重拾早就被抛弃的对抗、冲突、冷战的单一性思维,夸大中国与外国矛盾的一面,忽视了当今世界和平和发展的主要潮流。
如果事实真的像郎咸平所说,“帝国主义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中国”,那么岂不意味着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中国人一直在被帝国主义所奴役和蹂躏?如果帝国主义在中国予取予夺,中国30年来所创造的经济奇迹和高增长又是如何产生的?如果要避免被帝国主义欺负,我们是否应当回到改革开放以前闭关锁国的状态?
郎咸平所谓的“新帝国主义在中国”只是其生造的一个概念,它既不能准确描述外资与中国经济之间的关系,也不能为我们理解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之间的关系提供帮助。它只是郎咸平用经济学的呜呜祖拉吹出的强劲噪音,为读者制造观念污染。 事实与结论的背离
在和平发展的年代,利益之争是国家关系中最常见的现象。《郎咸平说:新帝国主义在中国Ⅰ》第一部分,郎咸平将轮胎特保案中国首席谈判代表徐文英,兰州市政府首席水务谈判代表,以及中国铁矿石首席谈判代表比作“现代琦善”。众所周知,琦善就是鸦片战争发生后,和英国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钦差大臣。
从郎咸平的个案研究和分析来看,这三位谈判代表被称作“现代琦善”并不能算冤枉。徐文英在轮胎特保案对起诉自己的对手的背景、原因,以及国际贸易的知识,美国的法律了解甚少,在谈判策略的制定和操作上更是进退失据,穷于应付,最后导致轮胎特保案彻底失败。不仅如此,还引发了一连串的贸易大战,让中国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而兰州市政府连事关百姓生活的水务都敢卖掉,而且被法国威立雅公司所算计,导致全国水价上涨。2008年第四季度的铁矿石谈判,中国钢协的首席谈判代表对于力拓的降价不满,认为应该得到更低降价,赌气不谈。最终,让国家损失了几千亿。
这些事实都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在融入国际经济秩序时所面对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在郎咸平分析的这些案例中显示,我们的谈判代表,以及从事国际贸易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对贸易国家政治体制、社会,经济体制,文化等方面的了解,都远远不能承担贸易纠纷的重任。这不仅体现为知识上的不足,对西方国家经济体制和法律运行机制的懵懂,更是对法治国家“国情”的懵懂,对各种规则理解的肤浅。在对规则本身还没有真正理解和吃透的情况下,妄谈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只能是一厢情愿和痴人说梦。
但同时,郎咸平所陈述的案例与他所得出的结论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背离。三个案例中,中国无一例外地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其主要责任在于三位谈判代表,以及委派三位谈判代表的决策者(政府)。一个优秀的谈判代表,除了“知己”之外,更要“知彼”。对于对手所在国的国情、法律、文化,以及对方公司的背景,经历,利益诉求,商业声誉,盈利模式,商业手法,对方代表的个人经历,知识背景,性格、偏好、生活习惯等各个方面有了详尽的了解,同时具备相应的谈判技巧和才能,以及出色的表达、交际能力,才能尽可能为己方谋得合理的利益。
而从郎咸平所描述的情况来看,三位“现代琦善”显然并不具备这样的素质,失误的恰恰是中国的谈判代表。选派这样的谈判代表,决策者显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奇怪的是,中国人自己造成的失误,郎咸平悉数归罪于外国人。可以想见,既是商业行为,外商理所当然想牟利。中国商人走出国门,不也是同样的动机吗?所谓“天与不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难道郎咸平是想让外商发扬国际主义精神,舍利取义?
作为万能钥匙的阴谋论
在郎咸平的著作中,阴谋论成为了他解释经济个案的不二工具,凭着这把万能钥匙,郎咸平打开了中国与西方国家所有经济纠纷的“锁”。郎咸平的经济分析,用一个简单而有效的分析和指向,为那些在中国各社会阶层利益分配中失利的人找到了他们生活不幸福的来源,即美帝国主义和西方国家亡我之心不死,中国人很多的生存困境,都是由他们造成的。在《郎咸平说:新帝国主义在中国Ⅰ、Ⅱ》中,郎咸平引用了很多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的话,让人恍惚间又回到了阶级斗争的年月。
兰州市与法国威立雅水务集团签订合同一事中,兰州政府卖掉了事关老百姓命脉的兰州水务公司,威立雅以高价获得后在合同中设下陷阱,然后要求水价上涨。由于水价上调遭遇到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威立雅气愤地公布了合同。最终兰州市政府进退维谷,赔了夫人又折兵。对此,郎咸平在责怪兰州政府卖掉民生必需品水业的同时,归罪于外资的手法恶劣和蛮横(《郎咸平说:新帝国主义在中国Ⅰ》P20)。 在此案例中,首先是兰州政府要卖掉兰州供水集团。威立雅报价17亿元,比中法水务的4.5亿,首创水务的2.8亿搞出数倍。双方签订的协议,显然不是威立雅逼着兰州政府签订的。既然是商业行为,那么就必然有获利的考量在内。威立雅要涨水价,显然也是商业思维使然。既然如此,那么此事的责任首先在于兰州政府起意卖掉供水集团的行为,其次在于获得了数倍的溢价,导致后来受制于人,贪小便宜吃大亏。
既然如此,郎咸平将主要责任归结于“外资的手法恶劣和蛮横”显然是倒果为因。不如说,地方政府的短视和愚蠢才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如果兰州政府没有作出卖掉兰州供水集团的决定,威立雅又如何能够使出这样的“阴谋”?如果说,威立雅在合同中设下了陷阱,那么,兰州政府为什么没有及时识破,让威立雅得逞?
在“力拓铁矿石谈判”的个案中,郎咸平指出,中国有很多大钢厂,还有很多小钢厂,有38家小钢厂绕过了钢铁协会,自己跑去谈判。另外,2008年钢协代表赌气不谈判,导致国家后来的巨大损失。甚至钢协走后门,挖墙脚,这些作为纯粹是中国人自己所为,力拓凭借自身的垄断牟取暴利很可恶,但是,中国人是否应当检讨这些被郎咸平深恶痛绝的行为?既然郎咸平都意识到了这是中国人自己的问题,何以又将主要原因归结于外国人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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