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混乱中重建散文价值尺度
——回答陈剑晖对《散文观念:推倒或重建》的批评
■周伦佑 杜光霞
我的理论长文《散文观念:推倒或重建》在《红岩》杂志2008年5月号刊登后,在散文界和散文理论界掀起了轩然大波。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文学院等十多所大学先后召开了专题讨论会;《红岩》杂志、《文艺争鸣》、《艺术广角》、《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文学报》以及各种网络论坛上陆续刊登了一些批评文章,有理性的商榷,也有愤怒的声讨——有的甚至愤怒得很离谱。
我们先来读一些有意思的词语(基本上是形容词):
很荒唐、狂妄自大、狂妄无知、异想天开、野心勃勃、混乱、江河日下、风光不再、一团糟、荷尔蒙激情、芜杂、混乱、涣散、累赘、虚幻的臆断、无知、无知的狂妄、可怕的灾难、作秀、虚幻缥缈、似是而非、了无新意、漏洞百出、思维上的混乱、不成熟、怪胎、哗众取宠、千疮百孔、自相矛盾、渺小、可怜、可笑、指鹿为马、不负责任、信口雌黄、栽赃、指控、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自我膨胀、目空一切、不击自溃、土崩瓦解、荒唐、怪异、自恋自大、目空一切(第二次使用目空一切)、独断、绝对、扼杀、膨胀、泛滥、排斥、繁琐、夸大其词、故作深沉、炫奇弄巧、搞笑,弱智、装酷、玩深沉、虚张声势、大而无当、自相矛盾、拉虎皮作大旗、夸张、矫情、打倒、野心、野心勃勃(第三次使用野心)、无知(第四次使用无知)、狂妄自大(第四次使用狂妄)、混乱、新的混乱(第五次使用混乱)、居心可疑……
(后面还有很多,我实在唸不下去了)
我们这是在读什么?是法庭诉状,是控告书,还是香港电视片上的村妇骂街脱口秀?都不是。是一位广东的散文理论研究者在他的文章中针对我个人和我的观点所使用的批评用语。大家觉得奇怪吗?我也觉得很奇怪。在一篇仅仅只有几千字的、自认为是学术批评的短文中,如此大面积的、高密度的充斥着这么多攻击性的暴力词语,是令人惊讶的,也是很让人费解的。这位学者就是陈剑晖先生,这篇奇文就是陈剑晖发表于《文艺争鸣》2009年第6期的《巴比伦塔与散文的推倒重建》。
陈剑晖的文章写得很用心,很用力,也很愤怒。我虽然不知道他愤怒的原因,但我可以读出他愤怒的心情。因为一篇与自己的观点和名誉无涉,也无关个人褒贬的文章而愤怒,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值得探究。陈剑晖的文章,以遏制不住的怒火,从“‘以今律古’与‘先秦散文’”、“人为设立的‘广义散文’”、“没有论证的‘散文性’”等三个方面,对我的《散文观念:推倒或重建》一文进行了完全否定的批判,其情绪之激烈、狂躁,其用词之浮夸、粗暴,处处显示出“大批判思维”的武断与专横。这在一般正常的文学批评中是很少见到的。鉴于他的文章涉及散文理论的一些基本问题,我愿意在这里以理性的、说理的方式,回答陈剑晖愤怒的批评。
偶然翻到陈剑晖在针对我的文章举行的“中国当代散文理论研讨会——关于《散文观念:推倒或重建》”发言中的一句话:“中国许多学者都缺乏作为学者的学养和教养”。⑴对此,本人也深有同感。读了前面那些情绪失控的攻击性词语,陈剑晖是否有他自诩的所谓“教养”,我们已经有基本的答案了;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陈剑晖的瓶子里到底有多少他自己所谓的“学养”?
在正式回答陈剑晖之前,我首先建议陈剑晖将他文章的标题《巴比伦塔与散文的推倒重建》加上“观念”和“与”三个字,改为《巴比伦塔与散文观念的推倒与重建》,否则不准确,从文章的标题上就显得词不达意(这篇文章从标题开始,就已暴露出陈剑晖草率行文及缺乏基本学养的毛病),因为没有谁说过要“推倒散文”,我的文章标题是《散文观念:推倒或重建》,我文章中提出要推倒与重建的也是“散文观念”,而不是“散文”;“推倒散文”或“散文的推倒”是不准确的,也是不可能的,甚至显得极其可笑。明确了我们要讨论的不是“散文的推倒重建”,而是“散文观念的推倒与重建”,后面的讨论才好进行。
一、“以今律古”与“先秦散文”
推倒“‘先秦散文’说”惹恼了很多人,因为我触犯了他们的常识根基。为了言之有物,让我们先来看看人们所钟爱的“先秦散文”指的是什么——
所谓的“先秦散文”,按照学者们的定义,概指“中国秦代以前包括夏、商、周(春秋战国)历史阶段”的所有文化典籍,包括:《周易》、《尚书》、《春秋》、《左传》、《国语》、《战国策》、《论语》、《孟子》、《老子》、《庄子》、《墨子》、《荀子》、《韩非子》、《山海经》)等等。这些中国古代的占筮学、历史学、哲学、伦理学、法哲学、政治学和神话著述,仅仅因为不押韵,就被学者们按照西方文学二分法(押韵/不押韵)原则强指为“散文”、“先秦散文”。由此我们得以知道:“先秦散文”这一说法,是以“广义散文”标准(一切不押韵的文类都是散文)作为支撑的。
我在《散文观念:推倒或重建》中分析了导致“先秦散文”概念形成的三个误会,它们分别是:一、把韩愈建立的“古文文统”等同于“先秦散文”;二、把“古文”等同于“古代散文”;三、把不讲究对偶、排比、声律而全由散行、散句行文的、作为一种书写语体的“散体文”,误当成作为一种文学门类和写作文体的散文。而提出了——“推倒‘古文’即等于‘古代散文’说;“推倒‘先秦散文’说”的观点。⑵其实,只要同意我在文章中指出的“‘古文’不等于‘古代散文’”这个论点,“先秦散文”就不攻自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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