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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的真相观略论(2)

2012-09-28 10:33 来源:英冠球 作者:哲思 阅读

  对于亚里士多德是否真的是这种传统的真相概念的奠基人这问题海氏一开始并没有直接解答,只是说这传统的真相概念是更直接地来源于中世纪的哲学思考(例如圣多玛斯所讲的adaequatio intellectus et rei),而中世纪的概念则实际上来自于Avicenna与Isaac Israeli等人,从亚里士多德著作的基础上「提炼」出来。无论如何,这种传统的真相概念一直由经院哲学以来的西方哲学传统所承却是无疑,就如康德在《纯粹理性之批判》中也说:「真理或假象并不在被直观的对象里面,而是在被思维的对象的判断里面。」[5]现在,海德格尔正要对这种真相概念进行彻底的拷问。

  首先,到底甚么是符合(Uebereinstimmung, adaequatio, homoiosis)?当我们说「知」(intellectus)与「物」(res)符合时究竟是甚么意思?「符合」作为一种关系到底是甚么东西之间的符合?用西方知识论传统的主客对立的认知关系的语言说,符合就是心理过程的观念内容(idealer Gehalt)与判断所及的外在世界的实在之物(reales Ding)的符合关系吗?这两者在性质上是如此的不同(以至分属「两层」的存在),到底这符合是如何可能?把真相的处所看成是在内在的真相意识的话,则传统知识论岂不把人都看成了是封闭的认知主体,无能与外在世界打交道(因为主体意识与之打交道的只是「外在世界」的感觉材料 sense-data,而说到底感觉材料只是内在于主体的东西)?这岂不直接导致怀疑论以至独我论?观念内容与实在之物的区分又是否可行?

  凭以上一连串问题我们似乎已经曝露了西方传统的真相概念作为一般所谓「符合说」的并非那么清晰,反倒对自身的存在论基础竟然是这样的胡里胡涂。跟据普遍的意见,知识的意思就是真的判断(知识的形式就是判断)。我们问:知识是如何保证其真?当知识「证明」自身是真的认识时。海氏便说,只要我们看看「证明」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便能进一步探问这「符合」的意思了。

  海德格尔举了一个相当生活化而又相当简单的例子:我背对着一面墙,说「墙上的画挂歪了」,接着转过身去,看见墙上的画的确是挂歪了,从而便「证明」了我先前的陈述。再清晰一点说,到底是甚么东西经由我的知觉得到了证明?是存在者本身,即我的陈述中所指的那挂歪了的画。证明的意义在于,所意指的存在者是否如其自身所如地得到显现,而在其自我同一性中存在,正如它在我的陈述中所展示的那样。在证明的过程中,我所注意的从来就不是陈述作为一种现成存在者自身,而是陈述所指涉的那个存在者自身的被揭示了的存在。我所关心的不是认识和对象的符合,也不是意识中的观念内容与外在世界的实在之物之间的符合,这些统统都只是事后加上去的理论建构。我所真正关心的实际上乃墙上的画是否真的挂歪了,如此而已。由此可知,陈述之为真,基源地是建立在存在者的被揭示状态(entdeckend-sein)上。借着这被揭示状态,陈述所展示的事物便在被揭示中被看见了。

  真相的意义即在于这种被揭示(Entdecktheit),这在希腊人的真相概念──aletheia(去蔽Unverborgenheit)──中亦已可看出来:真相就是把存在者从其隐蔽状态中取出到其无蔽状态中。所以海氏说被揭示状态是一种劫夺──真相总是要从存在者的遮蔽与假象之中争取而得,所以希腊人的真相概念──a-letheia──是个剥夺性质的表述(privativer Ausdruck),这不是偶然的。当我们将aletheia翻译成「真相」时,事实上已将希腊人的洞见给遮蔽了。

  海德格尔接着说,被揭示状态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去揭示」本就是此在作为「于世界之中存在」(In-der-Welt-sein)的存在方式之一。存在者的被揭示乃建基于世界的展开状态(Erschlossenheit der Welt),而这展开状态实即就是此在的「此」(Da)。在《存在与时间》较前的部份中,海氏已对此在的「在之中」进行过分析,从而对此在的此──即其展开状态的构成部份,即现身情态(Befindlichkeit)、领会(Verstehen)与沉湎(Verfallen)进行过阐述。存在者之被揭示就是通过这些展开状态而可能的。而展开状态又是受此在的存在──关怀,即「先行于自身──已经在一世界中的──作为寓于世内存在者的存在」(Sorge als Sichvorweg - schon sein in einer Welt - als Sein bei innerweltlichem Seienden)──所决定的。只有此在存在,真相才能在其展开状态中呈现出来。所以海氏说此在「在真相中」;并且「真相」必须首先是指此在,因为只有此在才能去揭示;而「真相」的第二层意义才是指被揭示状态中的存在。并且,正正是因为真相必须在此在的展开状态中呈现,所以海氏又说,只有当此在存在,才「有」真相。此在存在以前没有真相,此在不在之后也不再有真相,于是「永恒真相」的说法便落空了。说牛顿本人使牛顿定律成真,不是说牛顿以前牛顿定律是错,而是说牛顿定律所展示的存在者借着牛顿而后得到了揭示,这揭示甚至于能把「牛顿之前事物已是如此运行」这一事实一并揭示出来。所以,虽然事实上真相的本质就具有此在式的存在方式,并由于这存在方式而使一切真相都与此在的存在相关联;然而这不是说真相是主观任意的。因为真相乃此在逾出自身、向事物自身的揭示,而非此在的创造。

  所以,此在自身的展开状态便是真相的最基源现象。其它别的事物,在其被此在的展开所揭示出来的意义上都是真的。只有此在自身是在真相之中。而当此在真正能掌握其最本己的能存在而达致其本真性(Eigentlichkeit)时,这本真的展开状态便展示出最基源的真相现象,这最基源亦最本真的展开状态海德格尔又称之为存活的真相(Wahrheit der Existenz)。这实即海氏在《存在与时间》的后文中所谓此在的决心状态(Entschlossenheit──注意与 Erschlossenheit的关系)。决心乃此在倾听到良心的召唤而领悟着去死的可能性而本真地筹划自身,从而真正地成为了它能是的东西。决心(Entschlossenheit)就是最本真的展开(Erschlossenheit),所以当此在以决心的方式存在时,他就是最基源地存活于真相当中。

  但是,另一方面,此在首先而通常地却是以非本真的方式存在:在沉湎(Verfallen)当中,此在以世内事物的存在方式和别人(das Man)的公众意见来领会自己,而使存在者的存在被掩蔽,存在者虽被揭示却又陷入了伪装和假象之中。所以,此在也存在于非真相之中!这是一个无可逃避的结论:此在同样基源地存在于真相与非真相之中。   最后我们还要看看传统的真相概念是如何从这种基源的真相现象之上发展出来的。说到底,「符合」是如何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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