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不是抒情,不是叙事,不是戏剧,而是沉思
一种写作方式的选择,就是一种立场,就是一种观察世界与自己、对待自己与世界的方式及其投射。选择一种写作方式,也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拒绝其他方式,但也很显然,其他方式不再是左右自己文本的主要的或决定性的因素,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其他方式会隐而不见。
一种写作方式的持续出现,也一样是一种生活在持续的投射。即使不是能看见的日常生活的持续,也至少是精神生活的模式的持续。那也就意味着,这种生活要么是与周围世界或自己的同一,要么是与周围世界或自己的分离,或者是二者的混杂。这同一或分离或混杂,诉诸于诗,就是或抒情或叙事或戏剧或沉思,或者是其中几种的混杂。但一首诗歌一经形成,也就有了他的主声部。
诗歌从一开始就是抒情的,最后也还是抒情的,这一点不会有什么问题。无论我们说得多么玄妙繁复与不可知。
诗歌是从已知走向未知的,她是对理性无法处理的感性的安顿,所以情感其实是她始终要面对的问题,所以其中的抒情、叙事与戏剧,都其实说的是抒情性、叙事性与戏剧性。那也就是说,这些都是为着“情感”的需要,是向外求的结果,而不是向内求的结果。诗歌的抒情性、叙事性、戏剧性,都来自最终想实现与安顿情感的需要。
当然,这部分情感已经是理性所无法处理的情感。这个时代并不缺乏理性,缺乏的是不知道怎么安顿、怎么面对理性无法处理的那部分情感的智慧。
很显然,这已经不是只有抒情性或叙事性或戏剧性就能够处理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在以前,它应是要诉诸于宗教的问题。但现在,宗教也一样好像已不能承担这个问题的轻与重。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情感的现实。至于我们的情感及其需要是什么,反而不是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或者说,它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当我们明白了我们情感的现实,我们也就有了面对我们情感的智慧,也就知道了我们的情感及其需要是什么。
那么,如果我们想看清我们情感的现实,我们就要回到开始之处:沉思。
这也就意味着,抒情、叙事、戏剧,都是在沉思的过程中产生的。我们始终是落于沉思之中,而不是从一开始就直奔抒情、叙事、戏剧。那也就是说,当我们处于沉思之中时,抒情、叙事、戏剧只是沉思的幻相,或者说,是沉思之“用”而非沉思之“体”。换一个说法,我们既是演员,也是导演,但我们的开始之处是编剧;或者说,我们既是叙事者,也是那个叙述的执行者,但我们的出处是事件本身。也就是说,我们要回到我们的生活本身,回到对生活本身的洞察与沉思,而不是以预设来裁剪生活。
为什么要一再辨析这一点?因为当我们抒情时,如果我们不是从沉思开始,我们所抒之情,很可能只是把自己局限于一个演员角色,那眼泪也就只是化妆的效果;那叙事也就很可能只是消磨;那戏剧性也就不是生命本身的戏剧性。
当这些都得以沉思之后,沉思的节奏就应当是诗歌的节奏,沉思的气息就应当是诗歌的气息,等等。也就是说,气息、节奏、韵律等等,都应当是过程而不是结果;技巧、思想、语言都应当是过程而不是结果。
这一切都来自于我们对生命中理性无法处理的情感及其需要——是宗教、哲学、道德等无法给我们安慰之后,是科学的边界一再扩大而随之扩大的情感无法安顿之后,是理性一再深入黑洞而情感的黑洞也一再被挖掘之后——我们被要求:沉思。
沉思安顿了我们生命中无法言说的恐惧与情感需求。
所以我们需要从沉思开始,而走向或抒情或叙事或戏剧,即由内而外;或者,我们需要从或抒情或叙事或戏剧而走向沉思,也就是由外而内。但我们不能只有抒情、叙事与戏剧,也不能在他们之间转来转去。否则我们就不能理解自己与这个时代,不能理解根本的情感及其需求,那就意味着,我们的一生只是作为演员的一生。而我们其实一直都想做的,是自己的编剧,难道不是这样么?
至少对于目前的我们而言,诗歌写作应是沉思,而不是抒情,不是叙事,不是戏剧。或者说,不只是落于抒情、叙事、戏剧。
2012-12-13
(二)只有一个一个的完成,而没有最后完成
生活是没有最终完成的,只有一个一个的完成。这对于一个诗人来说也一样,既然只有一个一个的完成,那么任何定论对他而言都是一种伤害,或者说,是一种阻碍。
既然我的生活不是你的生活,或者说,既然我的生活不全然像是你的生活,那么,如果我以我的经验、理论来判断你的生活而言对错,那就是一种伤害。
诗歌的政治与强权就在于以自己的判断来否定他人的诗歌,而其实是在否定他人的生活。很显然,这对于一个已经意识到问题所在的诗人而言,只是一笑了之的闲谈;但对于一个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写作的必要性的人而言,会是伤害或者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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