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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繁华:中篇小说仍是高端成就(2)

2017-08-22 10:16 来源:文艺报 作者:孟繁华 阅读

  不应被遗忘的承诺和等待

  董立勃的《梅子与恰可拜》写一个19岁的女知识青年梅子在乱世来到了新疆,她的故事可想而知。梅子虽然长得娇小,但她有那个时代的理想,于是成了标兵模范。在一个疲惫至极的凌晨,险些被队长、现在的镇长强奸。但这却成为梅子此后生活转机的“资源”。改革开放初期,很多人想利用公路边一个废弃的仓库开酒馆,但镇长都不批。梅子提出后,镇长不仅批了而且还给她贷了两万元的款。当梅子后来有了孩子需要一间房子时,梅子又找到镇长,镇长又给了梅子一间房子。镇长当年的一时失控成了他挥之难去的噩梦。这件事情梅子只和一个叫黄成的大学生说过。黄成是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在“文革”中因两派武斗,失败后从下水道逃跑,一直流落到新疆。他救起了当时因遭到凌辱企图自杀的梅子,于是两人相爱并怀上了孩子。黄成试图与梅子在与世隔绝的边地建构世外桃源,过男耕女织的生活。但黄成还是被发现了,他被几个戴着红袖章的人拖上了一辆大卡车。在荒无人烟的荒野里,恰可拜看到陌生人黄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将自己的爱人托付给了他,“他听到那个男人朝着他大声喊着,兄弟,请帮个忙,到干沟去,把这些吃的,带给我的女人。你还要告诉她,说我一定会回来,让她等着我,一定等着我,谢谢你了。”“不等他作出回答,他们就把那个男人扔进了汽车。不过那个男人被扔进去后,又爬起来,就在车子开动时,把头伸出了车厢外,对他喊着,拜托你帮我照顾一下她,她有身孕了,兄弟,求你了,兄弟……”这是小说最关键的情节。承诺和等待就发生在这一刻。于是,恰可拜“一诺千金”,多年践行着他无言的承诺,他没有任何诉求地完成了一个素不相识人的托付,照顾着同样素不相识的梅子。梅子与黄成短暂美丽的爱情也从此幻化为一个“等待戈多”般的故事。黄成仅在梅子的回忆中出现,此后,黄成便像一个幽灵一样被“放逐”出故事之外;镇长因对梅子强奸未遂而一直在故事“边缘”。于是,小说中真正直接与梅子构成关系的是恰可拜。恰可拜是一个土著,一个说着突厥语的民族。他是一个猎人,更像一个骑士,他骑着快马,肩背猎枪、挂着腰刀,一条忠诚的狗不离左右。从他承诺照顾梅子的那一刻起,他就是梅子的守护神。一个细节非常传神地揭示了恰可拜的性格:他每天到酒馆送来猎获的猎物,然后喝酒。但是,“一杯伊犁大曲牌的烧酒,他每回就喝这么些决不再多也决不再少”。恰可拜的自制自律,通过喝酒的细节一览无余。这确实是一个可以而且值得托付的人。

  梅子是小说中有谱系的民间人物。她漂亮、风情,甚至还有点风骚,但她也刚烈、决绝。她是男人的欲望对象,也是女人议论或妒忌的对象。她必然要面对无数的麻烦。但这些对梅子来说都构不成问题,这是人在江湖必须要承受的。重要的是那个永远没有消息的幽灵般的黄成,既是她生活的全部希望又是她的全部隐痛。等待黄成就是梅子生活的全部内容,这漫长的等待,是小说最难书写的部分。但是,董立勃耐心地完成了关于梅子等待的全部内容。当然也包括梅子几乎崩溃的心理和行为,当她迷乱地把恰可拜当作黄成的一段描写,也可以看成是小说最感人的部分之一。因此,黄成在小说中几乎是一个幻影,他与梅子短暂生活的见证就是有了一个女儿;但是,恰可拜与梅子几乎每天接触,人都是这样,就是日久生情。恰可拜后来也结了婚,但很快就离了。无论是那个女人还是恰可拜心里都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离异的。因此,后来恰可拜进城找黄成久久不归时,梅子从等一个男人变成了等两个男人。无论梅子还是恰可拜,等待与承诺的信守都给人一种久违之感。这是一篇充满了“古典意味”的小说。小说写的承诺和等待在今天几乎是一个遥远甚至被遗忘的事物,我们熟悉的恰恰是诚信危机或肉欲横流。董立勃在这样的时代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显然是对今天人心的冷眼或拒绝。在他的讲述中,我们似乎又看到了那曾经的遥远的传说或传奇。

  直面这个时代的精神难题

  石一枫的小说是敢于正面强攻的小说。《世间已无陈金芳》,甫一发表,震动文坛。在没有人物的时代,小说塑造了陈金芳这个典型人物;在没有青春的时代,小说讲述了青春的故事;在浪漫主义凋零的时代,它将微茫的诗意幻化为一股潜流在小说中涓涓流淌。这是一篇直面当下中国精神困境和难题的小说,是一篇耳熟能详险象环生又绝处逢生的小说。小说中的陈金芳,是这个时代的“女高加林”,是这个时代的青年女性个人冒险家。陈金芳出场的时候,已然是一个“成功人士”:她30上下,“妆化得相当浓艳,耳朵上挂着亮闪闪的耳坠,围着一条色泽斑斓的卡蒂亚丝巾”,“两手交叉在浅色西服套装的前襟,胳膊肘上挂着一只小号古驰坤包,显得端庄极了”。这是叙述者讲述的与陈金芳10年后邂逅时的形象。陈金芳不仅在装扮上焕然一新,而且谈吐得体、不疾不徐,对不那么友善的“我”的挖苦戏谑并不还以牙眼,而是亲切、豁达、舒展地面对这场意外相逢。

  陈金芳今非昔比。10多年前,初中二年级的她从乡下转学来到北京住进了部队大院,她借住在部队当厨师的姐夫和当服务员的姐姐家里。刚到学校时,陈金芳的形象可以想象:个头一米六,穿件老气横秋的格子夹克,脸上一边一块农村红。老师让她进行一下自我介绍,她只是发愣,三缄其口。在学校她备受冷落、无人理睬,在家里她寄人篱下、小心谨慎。这一出身,奠定了陈金芳一定要出人头地的性格基础;城里乱花迷眼无奇不有的生活,对她不仅是好奇心的满足,而且更是一场关于“现代人生”的启蒙。果然,当家里发生变故,父亲去世母亲卧床不起,希望她回家侍弄田地,她却“坚决要求留在北京”,家里威逼利诱甚至轰她离家,她即便“窝在院儿里墙角睡觉”也“宁死不走”。陈金芳的这一性格注定了她要干一番“大事”。初中毕业后她步入社会,同一个名曰“豁子”的社会人混生活,而且和“公主坟往西一带大大小小的流氓都有过一腿”,“被谁‘带着’,就大大方方地跟谁住到一起”。一个一文不名的女孩子,要在京城站住脚,除了身体资本她还能靠什么呢?果然,当“我”再听到人们谈论陈金芳的时候,她不仅神态自若、游刃有余地出入各种高级消费场所,而且汽车的档次也不断攀升。多年后,陈金芳已然成了一个艺术品的投资商,人也变得“不再是一个内向的人了,而是变得很热衷于自我表达,并且对自己的生活相当满意”。“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她与任何人都能自来熟,盘旋之间挥洒自如,俨然‘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的社交名媛。三言两语涉及‘业务’的时候,她嘴里蹦出来的不是百八十万的数目,就是那些如雷贯耳的名号。”陈金芳穿梭于各种社交场合,她在建立人脉寻找机会。折腾不止的陈金芳屡败屡战,最后,在生死一搏的投机生意中被骗而彻底崩盘。但事情并没有结束。陈金芳的资金,是从家乡乡亲们那里骗来的。不仅姐姐姐夫找上门来,警察也找上门来——从非法集资到诈骗,陈金芳被带走了。

  陈金芳在乡下利用了“熟人社会”,就是所谓的“杀熟”。她彻底破坏了乡土社会人际关系的伦理,因坑害最熟悉、最亲近的人使自己陷于不义。在这个意义上,说陈金芳是这个时代的“女高加林”也并不完全准确,高加林是在一个相对“抽象”或普遍的意义上向往“现代”生活的,他想象的“城里”并不具体,他到城里是为了逃离土地,做一个城里人,他还没有现代物质观念,思想里也没有拜物教。因此,高加林同他的时代一样,是一种“很文艺”的理想化;但陈金芳不一样,她的理想是具体的,她不仅要进城,不仅要做城里人,支配她的信念是“我只是想活得有点儿人样”。按说这个愿望并没有什么错,每个人都可以、也应该有这样的愿望。只有“活得有点儿人样”才会体面,才会有尊严。但是,陈金芳实现这个愿望的手段是错误的,她的道路是一条万劫不复的道路,她在道德领域洞穿了底线。她的方式恰恰构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难题。石一枫发现了陈金芳并将她塑造出来,这就是他的贡献。

  我竭力推荐的这三个中篇小说,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了近5年来中篇小说的水准,他们也提供了书写当下中国新的经验。当然,5年来优秀的中篇小说远非这三部。像林白的《长江为何如此远》、邓一光的《你可以让百合生长》、余一鸣的《愤怒的小鸟》、陈应松的《无鼠之家》、荆永鸣的《北京邻居》、方方的《涂自强的个人悲伤》、迟子建的《晚安玫瑰》、李凤群的《良霞》、计文君的《无家别》、杨晓升的《身不由己》、弋舟的《所有路的尽头》、石一枫的《地球之眼》《营救麦克黄》、邵丽的《第四十圈》、刘建东的《阅读与欣赏》、葛水平的《小包袱》、宋小词的《直立行走》、林那北的《镜子》、陈希我的《父》、张楚的《风中事》、陈仓的《从前有座庙》、尤凤伟的《命悬一丝》、文珍的《张南山》等,都是可圈可点的优秀中篇小说。只要我们走进中篇小说内部就会发现,这个文体的璀璨、瑰丽或万花纷呈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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