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首届研修班10位学生联名在《南方周末》上公开声称,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去年6月春拍上以7280万元高价拍出的徐悲鸿的一幅名为《人体蒋碧薇女士》的油画作品被质疑为他们在中央美术学院研修时期的习作,顿时引起业界轩然大波。这件事情将过去拍卖市场上存在的种种乱象和黑幕推到公众的视野和舆论的风口浪尖。
这件事情暴露的不仅仅是鉴定行业和拍卖行业的不规范和失序,更暴露了整个艺术市场的诚信缺失问题。
事实上,拍卖市场上的造假问题在业界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尤其是最近几年中国艺术市场随着流动性资本的大量介入变得越来越火热,故意伪造名人作品并公然在拍卖会上进行拍卖早已屡见不鲜,甚至一些书画作品已被鉴定为赝品,但过一段时间却又会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另一场拍卖会上,有的拍卖公司专门经营这个业务并以此为利。此次事件无非是把这个谎言共同体曾经所构筑的大堤突然冲垮罢了。
早在2007年,北京传是国际拍卖公司在夏季拍卖会图录上的三件史国良的水墨作品《搓线图》、《牧趣图》和《傣家三月》被艺术家本人指认为伪作,他向该拍卖公司说明情况请求撤拍,可是在后来的拍卖会上仍出现了其中的两幅伪作。2008年的时候,收藏家苏敏罗以253万元拍到一幅吴冠中的《池塘》,可是当他找到吴冠中做鉴定时,吴冠中却亲口承认该作品是伪作。当得知自己的收藏作品为伪作时,苏敏罗随即将画作的原主人和拍卖公司告到法院,可是法院却驳回了其全部的诉讼请求,这个事情在当时成为众多业界人士争议和讨论的话题。
为什么造假的问题总是出现?正如我们现在总是面对的都是什么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染色馒头、达芬奇家具、毒大米、苏丹红鸭蛋、甲醛酒、学术造假、学历造假……在生活中,这些欺骗人的把戏几乎屡见不鲜,让人叹为观止。
孟子不是有云:“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过去高高在上的皇帝老儿要金口玉言,君子们说话得驷马难追,江湖老大吐口唾沫是个钉,就连未涉世的小孩也讲“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可是现在呢?我们不禁要拷问:我们的诚信到底在哪里?
这次徐悲鸿事件无疑也暴露出当下艺术市场诚信缺失的种种问题。
首先是艺术品的鉴定问题。这件作品当初是怎么鉴定的?鉴定的程序和方法是什么?是不是有艺术家亲属的承认就可以保证拍品的真实性了?判断艺术品真伪的标准到底谁说了算?就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徐悲鸿长子徐伯阳的“背书”首肯对鉴定该作品的真伪可能在当时就起到了“掌握生杀大权”的作用,按道理来说,徐伯阳对其父亲的作品以及创作风格应该非常了解的,判断该作品的真伪问题应该不大,可还是出问题了,为什么?这里面存在着什么猫腻?这里面其实就暴露了现在艺术品市场的鉴定乱象。到目前为止,中国仍然没有一个权威的鉴定机构,没有一个统一的鉴定标准,大多依赖于所谓专家的主观性判断,文献的佐证或者是借助科学仪器来判断,但无论哪种方法都存在着问题,尤其是现在某些无良的专家或是伪专家在江湖上到处吆喝卖艺,他们仿佛有化腐朽为神奇之功,能把假的做成真的,把死得变成活的,一句话:他们说了算。前段时间的“金缕玉衣事件”就充分说明了国内艺术品鉴定行业和人员的良莠不齐、鱼龙混杂。艺术市场要想有序合理的发展,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个根的问题,不论天价作品如何的多,终究还是虚假的畸形的繁荣。
其次是拍卖行业的拍假问题以及立法的不完善问题。卷入此次事件的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到底有没有存在知假拍假的问题?虽然九歌拍卖公司目前尚未明确表态,但不排除委托人和拍卖公司联手做局的可能。拍卖行业的知假拍假问题在业内早为人们所诟病,可是人们却又往往无可奈何?原因就在于《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作出了“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解释,这个免责条款基本上就成为某些企业拍假的免死金牌,事实上也使拍假行为合法化了。现在有些人说,这个条款其实也在保护竞买人的权益,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和不了解情况的说法,在目前这个混乱的市场里,这个条款无疑让竞买人成为弱势群体,这个条款的潜台词其实就是“竞买人你自己看着办”,这个游戏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
我记得有这么个故事:北魏孝武帝时有个人叫孟信,家里很穷,甚至连吃的东西都没有了。有一天,家里人趁孟信外出把家里仅有的一头病牛卖了来换粮食。当孟信回家后发现病牛被卖,却想办法把病牛要了回来,并把病牛的实情告诉了买主。我想,孟信不想卖的不仅仅是那头病牛,更是不想出卖自己的诚信吧。古人尚且如此,何况今天的我们?
2011年9月16日于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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