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希望所有小说都来写故事,都来写性格和个性,小说的表现力要比故事和人物丰富得多,但至少应该有一部分创作重视故事情节,重视性格的丰富和个性。整个小说要有不同创作方法的适当比例,其中有一部分要充分尊重于现实主义的基本经验,而不是一方面喊坚持现实主义,一方面又离开现实主义,这样,也会有力地改善文学的处境,赢得更多的读者。
五、改编热带来的负面影响
由于改编带来的对原著和原著作者的宣传效应和经济效益,影响了部分小说作者的创作心态。近年来,出现了一大批作为影视改编备选作品或脚本的小说,影视化痕迹明显,特征主要是:主题健康却肤浅;注重情节,故事又不好;忽视生活的丰富质感,忽视细节描写,忽视闲笔,把小说写成了单线的单纯结构;取消了细腻的心理刻画;对话太多。
产生的这批半小说半影视的作品,由于创作上存在两个以上目的,大都两边不讨好。所谓“电视小说”,是写完剧本后的“拷贝”,更不值一提。一些小说家写过电视剧后再来写小说,镜头感太强,不乏其例。但也不能绝对说写过影视就写不好小说了,刘震云后来写的《一句顶一万句》,就没有影视化的痕迹。
对于部分优秀作家放弃小说创作,把主要精力用于影视创作,已经引起了一些争议,需要通过讨论辨析。
六、文学不可动摇
视听社会的来临,的确重建了人类社会的文化秩序,从视觉出发,也是后现代主义的一个突出特点。
图像对文学的挤压,使希利斯·米勒曾认为“文学终结”的时代已经来临,但其后他又宣称,文学将永恒。影视固有的局限性,使它远远不能代替文学,这是不言而喻的。
围绕着文学与图像的关系,发生了许多讨论,使我们更加认识文学在影视时代的意义。
(一)语言是思维的工具,是思想的直接呈现。作为语言的艺术的文学,天然地具有亲近和表达人的精神性存在的功效,这是它区别于许多其他艺术形式的优长之处。“读”和“看”的区别,在于“读”是一种抽象的理性思维活动,形象思维融会其中,它牵涉到一种意义的深度模式,而“看”,如看电影,却主要是一种直观的不大动脑筋的感性活动,缺乏对隐含意义的追索。因此,文学才是文化的经典,承载着高端价值。而经典的精神,决定着一个民族的价值根基。
(二)语言艺术除带来的语言自身的独特美感外,也为读者的想象力提供无限的空间,这是影像没办法超越的。影像将想象具体化,却也失去许多味道。譬如,电视剧改编《红楼梦》,好处是使经典通俗化,但也容易挨骂。曹雪芹写林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在一千个读者心里产生一千种形象,而电视剧只能定为一个。影视导演们历来认为,改编一般的文学作品,比改编名著更容易成功。
(三)文学是广阔而自由的精神表达。为什么大部分文学作品不能被影视改编,也由于影视远远不能穷尽文学的题材和文学表现人类精神生活的无限可能。有时候,最好的小说恰恰也有抗拒改编的特性。文学读者少,这是一个事实,但不一定完全不好。读者少,带来了文学的更大自由。影视剧观众多,社会影响大,需要格外谨慎对待,也就带来相对的不够自由。包括“贴近现实”,小说都比电视剧更加来得自如。从目前情况看,在“三贴近”方面,中国的文学创作远远走在影视剧前面,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对普通老百姓生存状态的摹写,都是影视剧从质到量上无法比拟的。再过十年,也会是如此。当然,影视剧的受众面大。
所以,文学一方面不拒绝图像化,一方面又需要对图像化保持警惕,不能把图像化视为文学的出路。文学应该向影视借鉴,丰富自己的表现力和吸引力,但应该走自己的路。
文学就整体而言,是足以值得骄傲的,道路是广阔的,前途是充满希望的。经典之作,必然还是出自文学。
(作者说明:本文第一部分论述引用了肖惊鸿同志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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