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值得引起我们高度注意的,是第一章中的另外一段叙事话语:“当然这只是作者我的视角,我的观看,我的想法。也许,康美丽当时并不是这样想的,她只是不经意地躺成了《裸体的玛哈》那样的姿势,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躺成了马德里斯画中那些有着‘神秘的性感’的女人的姿势,她并没有刻意地要诱惑谁(林解放,或者读者,或者作者)。那所谓的诱惑的意味,只不过是林解放、读者(经作者的诱导)和作者本人以各自不同的观看角度看出来的罢了。”这一段叙事话语的元叙事意味,同样是非常突出的。在这里,秦巴子清醒地意识到了写作主体的有限性。应该注意到,作者作出此番分析的前提,是他已经借助于叙述者的口吻对于康美丽的言行和心理状态进行了一种确定无疑的分析描述。就在读者的艺术想象力差不多已经完全沉浸入故事情境中的时候,秦巴子又以这种方式把读者一下子从故事情境中抽离出来。然后,他不无狡黠地告诉读者,也许“这只是作者我的视角,我的观看,我的想法”而已。既然出现在“我”的想象视野中的康美丽是如此一种情形,那么,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如果置换一个观看主体,他所想象描述出来的康美丽,恐怕就会全然是另外一种不同的景致了。就我的感觉而言,秦巴子的这种元叙事,一方面充分地表达了作家对于笔端人物的尊重,人物自身可以有自己的别一种意志,叙述者所说出的,只是人物意志的可能性之一种而已。另一方面,依凭着如此一种艺术处理方式,秦巴子也向所有的阅读者打开了自己的小说文本,并使《身体课》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种现代意义上具有强烈召唤性的开放性文本。与此同时,秦巴子的这段元叙事,还在有意无意之间揭示出了一种小说写作的奥秘。那就是,作为小说的作者,他最重要的作用之一,就是要对读者起到一定的诱导作用。他一定得设法让自己的小说语言具有某种神奇的魔力,只有这样,才能够很好地完成此种诱导作用。而且,越是阅读经验丰富的人,就越是能够体会到,凡是优秀的小说作品,作者的这种诱导作用就越是发挥得酣畅淋漓。我们平时谈到小说创作时,总是强调好的小说一定得具备充分的艺术说服力。其实,秦巴子在这里所强调的诱导作用,也可以被看作是艺术说服力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如果我们把秦巴子这里的元叙事,与他在小说结尾处的另外一段元叙事结合起来,就更能够体会到作者诱导力的重要性了。“我之所以不厌其详地写出陶纯塑造他心中美神的过程,是为了让读到这些文字的人相信,这一切其实都是出自我的想像,我并不是陶纯工作现场的一个旁观者。但是小说作者凭什么获得这种全知全能的视角并且让人们相信他所说的都是事实他的人物确实存在呢?理由其实很简单,因为人们有阅读需要、并且愿意相信。这其中的关键之处在于小说作者与他的人物能否达成一种共谋,也就是说它们之间应该具有一种看上去不是那么愚蠢的逻辑性,只要魔术师的把戏不能被轻易的拆穿,魔术就可以不断地上演。当这逻辑性与生活暗合,那就会创造出真实,而当这逻辑性与生活背离,其结果就是传奇。但无论是真实还是传奇,都是写作者与他的人物以及阅读者生活经验和心灵愿望共谋的结果。”当秦巴子反复强调小说写作其实是“写作者与他的人物以及阅读者生活经验和心灵愿望共谋的结果”的时候,一种元叙事的味道就表现得十分明显了。在某种意义上,秦巴子的这种说法,是暗合于艾布拉姆斯“文学四元素”理论的。美国著名文艺理论家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 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③中提出了“文学活动四要素”的著名观点:“每一件艺术品总要涉及四个要素,几乎所有力求周密的理论总会在大体上对这四个要素加以区辨,使人一目了然。第一个要素是作品,即艺术产品本身。由于作品是人为的产品,所以第二个共同要素便是生产者,即艺术家。第三,一般认为作品总得有一个直接或间接地导源于现实事物的主题——总会涉及、表现、反映某种客观状态或者与此有关的东西。这第三个要素便可以认为是由人物和行动、思想和情感、物质和事件或者超越感觉的本质所构成,常常用‘自然’这个通用词来表示,我们却不妨换用一个含义更广的中性词——世界。最后一个要素是欣赏者,即听众、观众、读者。作品为他们而写,或至少会引起他们的关注。”秦巴子的说法,很显然与艾布拉姆斯四要素中除第三个文学要素之外的其他要素存在着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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