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创变语言方式的外观特征,“语言新形式”致力于:语言视知觉物感的现实,进而扩大“能指”对应多种“所指”内容。这种以个人智性、创新“能指”书写为前提的,“语言与经验世界不确定关系”,决定了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汉语视知觉写作。
汉语言新形式,就是对文学语言“能指”视知觉思维与直觉想象所带来的内在功能的强调:它包括语音系统的循环式听觉和闭合式听觉(语音与语义的某种关联),以及视知觉系统的可视性空间联系。当我们断定一切富于表现的语言必然发生在审美领域内时,视知觉思维的作用则是将语言中的抽象关系视觉化。作为汉诗写作的语言,应当是由图画性语象的视知觉派生出的、不确定的经验联想或存在的暗示性,各种可能的“意义”因素就在这种语言视知觉的感性中展开。汉语诗歌语言不仅是字符和语音的简单集合,它也是在视知觉意象或感官现实的心里领域中发生的超验效应。甚至可以说,有些图画字的字形本身,就表征了事物本身,或代表了人们对某种事物感知的可能趋向。语言的“能指”视知结构用自己形象的巧妙身体,找到了不确定的多重的自由向度,从而为“所指”的意义层面打开了流畅的通道。
我相信,这是诗歌语言形式尤其是汉诗写作的重要方法。这种可归入以直觉感知具体情态的、抽一具象写作通过字形结构的结合而扩大的语言“能指”范围,是我们获取语言“所指”的重要手段。
根据语言的视知觉思维方法,“能指”与“所指”之间就存在断裂,构图性的语词与意象之间就存在断裂。语言与“意义”之间的紧密关系,首次由这样的事实证实:许多所谓抽象的语词形式,依然包含有可察觉到的视觉特征和实际的活力;这些语词最初正是从相关事物中推导出来的,这类语词,是视觉经验与理智行为之间紧密的“互联”关系的标志。除开语词的纯粹语象功能之外,无论如何,在诗歌写作中,我们可以凭借语言的视知性。不断地唤起语词所指的不确定意象这一点,辨别出形式感的汉语文学作品。
形式的创造被视为是文本活动的基本部分,而形式指代的意义,则是形式本身的变动过程,因此,形式是一种内容(意义)的次序。形式艺术的目的是使人们对事物的感知如同人们所见的视像那样,而不是如同人们所认为的那样。突出字形“能指”形式——视知形式,可减弱认知层次上语义的逻辑指定。
汉语的形式性即语象的视知化,一个字的视知图式化的感性存在,使我们能更深入地形成新的、对物的经验。不仅自然物象的性质同一种图式相联系,而且经验的理性现象,也与具体视知化的形相关。因为理性概念并不是在真空中被认知的,它们必然使人联想到它们出现时的种种视觉背景。“没有感性,就没有任何物件可以给予我们……而想象是这种感性的第一和唯一通道”(康德)。
对语言与经验世界不确定关系的把握,取决于汉字现实存在的画面特征——即一个字所象形的物感笔划和构形。因为一个字的画面特征可导向多种事物的类比可能和表象推导,在某个具体物后面能够透出其他类似物(如:“一”即指代水平面,又使人联想到平衡“和基础”的物性),从而致使一个汉字笔划所对应的世界是多向度的。为此,字形所诉诸的感官视知觉,是一种外观的、模拟性因素的助变关系,它可能随时通过客观化、视觉化的形,而指向新的经验范畴。字形的多种联想的“多义性”,只能在物性的图式化中实现。
由一个对应物感的字形所引起的不定意的视知过程,就是将客观领域多元主观化的过程,这就是字形能指系统的价值,这种助动的形的能指处理,可打破所指静态的结构和单一系统。直觉视知语码:通过某种先验的字形视知思维,文本中产生一种隐在载义对位。经验视知语码:某种经验中的字形决定固有经验的单向联想。抽具象整合视知语码:这种象形与引伸形的字形视知互联体,决定着超验与经验的形,转为多感的维度。
新形式文学立足于语码系统外在视知能指参照点上,让语义从属于字形以外的某种不定势域,一种单语义仅仅是字形产生的一部分,更多部分则是因形的感知对象、感知层次不同派生,感知对象对字形的敏识,就是对事物的深入。
字形结构的信息功能是汉语文学文本功能结构的重要部分。字之形的序列构成现实信息的源泉,一笔一划对于经验物,对于表现现实都产生不同的感应和理解,作为汉语诗歌的字形“能指”形式,相对诗歌语体的其他层次(如语音、语感),应视为构成语言形式的重要特征——这一观点的根据在于:
在诗歌中,任何字形笔 划的单位都可能对现实建立语义序列。
在诗歌中,字形形式所表现出来的感觉和印象,往往超过了字形本身所固定承载的本义,而进入了一种结合的意义群中。
在汉语诗歌中,字形的外观审美功能之所以高于字形指代功能,在于:字形的外观审美以更广泛的联想、体验信息压倒了该字形所指代的某一单项意义。
阅读诗歌,就是在字形的知视觉中,对语言信息发生歧义的欣赏,即将字的图画结构特征运用于本文的整体“能指”,将形的构变引向信息。
独立的词的形式显现对象形性的汉语而言,就是笔划显现,在诗的语言思想中,字形反应着事物在呈现这一渐变过程的指代,其诗功能特征在于:字形“形的信息”含量大于字音的“音信息”,同时只有“形的信息”更趋近事物经验及语义,而“音信息”仅仅是不及义的辅助对象。
字形的不确定导向性,——形的不确定体验性,决定了意指方向的自由性。
字形能指的形式性质还涉及到“纵向”趋态和“横向”趋态两种事物范围的向度,这种表征事物形态的形之变换必然改变我们视知构思的习惯、强加我们以特异的知和觉的心理形式。可以认为:“纵向趋态”和“横向趋态”的词语向度,构成了汉语语象性的主体框架。“横”和“纵”的分解,就构成事物性质或功能组合的体系。而字形中,不对等的“横、纵”封闭或开放结构,则成为词“冷”或“热”划分的标准,字形中最有活力的形式成分,并不是象形性,而是超越象形范围的,半主观化了的引伸构形,如“水”显然比“象形”多了不确定的理性审美的成分,前者是亚直观的,亚直观可导向多感或多解,而直观只有一解。
字形“能指”首先是在增加构形审美的可能性上提供了基础,对于象形文字(及其引伸),形的指代性思维是不可能忽视的。笔划的美是自有价值的视觉生成,它蕴含于形的构造中的事物背景,以及对这种事物倾向的情感背景,都是一种形——形的自足。于是,形分为硬度、色调、质感、心理反差、气律。
因此,字形因素的能动作用就成为:积极地导向语码之外所对应的感知实体。没有任何概念,不是物质形式的,诗歌的“象形性”只存在于词语媒介的字形结构中,尤其是汉语诗歌。字形的“能指”结构在某种程度上讲,等于许多信息或现实。
二OO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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