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5年,现代书法作为独立的概念,被明确地提示出来,在中国大陆有近20年了。而在香港、在台湾,它出现的时间还要提前。但是,历史的事实是,虽然大陆现代书法出现得稍晚,由于有着一个体系完备传统风格意义上的「中国书法家协会」,于是现代书法一出现,就面临着一个从观念到形态的比较,从而得到一个当然的被关注的机遇。不过,这个时期出现的现代书法几乎遭到了众口一词的斥责:低智力的形式游戏与空泛的理念。这种判断带来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时至今日,某些批评家的经验形态还没有被改变,一提起「现代书法」这个概念,还依旧是那些「象形字」的变体。
在这个阶段,台湾与香港的现代书法形态,更多地是强调「材质」与西方的差异性,而非「书写」作为基本的要素,因此,它的逻辑坐落在现代艺术的东方创生之上,生效也就更多地集中在水墨艺术这个范畴。更多的时候也就与书法擦肩而过。
有趣的是,台湾与香港的现代书法,似乎从一开始就是多元化的,装置、行为、观念,与象形字变体相互共存。因此,这种看似多元化成熟,其副作用就是它的无序性偶发性。在整体的推进上就会由于缺乏逻辑参照,而显得紊乱。
进入90年代,在大陆的现代书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一个最显著的标志,就是书法由形式主义的自我演进,过渡到观念的独立与自主性上。也就是说,独立地在艺术史逻辑端点上的思考,主导了书法谋求新空间的可能性。同时,这种整体的改变,也影响了在平面上进行实践的艺术家,他们更加注重视觉语言形态的完整性。
从某种意义上,划分现代书法的流派,实际上是一件轻率的事情,因此,我们宁肯从某些特征上,来描述在20年来,现代书法形成的「新经验形态」。它们分别是抽象书写、样式主义、根源主义、综合方式。
抽象书写所关注的书写在迅捷的速度中,对空间的判断能力,是将书写一次的实施看作是一场心理的历险。对于未知的心理世界进行概念性的占有。
样式主义则是已经有了一个固定的视觉框架。它基本上是在可认读的这个范畴之内所展开的各种表现因素的聚合。因此,它的难度体现在以汉字为媒材的时候。一方面容易陷落到矫饰的造作,另一方面则是简单的图画。
根源主义实际上是以象形字为处理的题材,以拙朴的历史心理沉积为表征。它的难度体现在容易陷入望图生义的幼稚形式规则之中。
(本文系张强策划、主持的“中国现代书法国际巡回展”前言,该展于2003、10在香港艺术公社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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