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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飞宇|一生的内容:我读加缪《局外人》

2021-09-24 09:37 来源:凤凰网读书 作者:毕飞宇 阅读

在对加缪《局外人》的解读中,毕飞宇向读者展示了这部小说的动人心魄之处:加缪以其全力以赴、一往无前的写作,涵盖式地呈现了人类荒诞的存在本质。主人公默尔索承受的首先是他对自身的流放,从奔丧到杀人,都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赋予意义;其次是人与世界的背离,面对审判,默尔索一生的内容,都成为法庭判决自己死罪的证据。《局外人》中的故事发生在北非,却展示了20世纪上半叶激进理性统驭下的欧洲,每个个体所处的处境。

我们今天要谈的是一个特殊的作家,他在我的心中拥有特殊的地位,他是加缪。我们需要共同面对的是他的小说《局外人》。在我看来,《局外人》是一部巨著,虽然它的汉译本只有大约六万个汉字——六万个汉字,在我们汉语的小说体制内,它就是一个中篇小说,连参评茅盾文学奖的资格都没有。我没有批评茅盾文学奖的意思,任何一个奖项都有自己的规则,这是必须的。我只是说,我们要以一个更加开放的心态面对小说的体量。

我必须承认,讲《局外人》我非常心虚。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加缪是双栖的,他属于文学,也属于哲学,虽然他的哲学遭到过萨特最刻薄的讥讽,但研究者们依然习惯于把加缪和存在主义捆绑在一起。这等于说,面对加缪,我们就必须面对存在主义。可我哪里有能力给大家讲存在主义呢?既然不能,我几乎就失去了走进《局外人》的通道。但是,加缪本人的两句话我们也不该忽视:

一、“我不是一个哲学家,我也从来没有这样自称过”。

二、“我对于大名鼎鼎的存在主义哲学没多少兴趣,老实说,我相信它的各种结论是错的”。

这两句话出自托尼·朱特《责任的重负》,分别在131页和133页上。我对加缪的这两句话保持了相当程度的谨慎,我不会完全同意他。但是,依照加缪自己的说法,我们把加缪从哲学当中剥离开来,这个应该是可以的。利用这个机会,我也想发表一点谬论,也是关于文学和哲学的:

一、小说家时常会站在地板上,当他仗着他的想象力跳跃起来的时候,他也许能摸到哲学这个天花板,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仅此而已。如果加缪一定要站到天花板上去,我们会得到一个高仿的、形迹可疑的海德格尔或高仿的、形迹可疑的萨特,我们将不可避免地失去一个货真价实的作家。对我们来说,这反而是不可接受的。

二、小说的方法论决定了小说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哲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杰出的小说不能抵达哲学的本质。杰出的小说可以跳过概念和推导,仅仅依靠它的描写与叙事,直接抵达人或者生命的本质,这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昆德拉在他的《小说的艺术》里说得很干脆:“小说在弗洛伊德之前就知道无意识,在马克思之前就知道阶级斗争。”

根据《局外人》改编同名电影截图

▲ 根据《局外人》改编同名电影截图

一、跑偏了,翻车了

《局外人》只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有六个小节,第二部分是五个小节。如果我们有足够的阅读经验,我们很快就能发现,第一部分的六个小节和第二部分的五个小节几乎就没有构成小说的情节关系——它们是相对独立的两个短篇小说。第一部分,母亲死了,“我”,儿子默尔索,去料理后事,我们可以把这个短篇命名为《奔丧》;第二个部分,默尔索因为杀了人,法院审判默尔索,我们当然可以把这个短篇小说命名为《庭审》。

我估计有人会反对这个说法,说,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不可分割,它们是一个前后有序的有机体:在第一部分的结尾部分,主人公默尔索杀了人,到了第二部分,法庭开始庭审——这不是衔接得很好么?

这只是表象,加缪可不是这样写的。

在第一部分的结尾,加缪写得很清楚,默尔索在沙滩上杀了一个“阿拉伯人”。那么,到了第二部分,也就是《庭审》,在默尔索被判处死刑之前,小说应当如何进行呢?我们读者最关心什么呢?当然是杀人者和死者的关系,这里头自然也包括默尔索的杀人动机,还有默尔索得到了怎样的裁决。这就是小说的线性。

《局外人》是按照这个线性发展的么?不是。在第二部分,“杀人”作为小说的核心事件被加缪给彻底舍弃了。事实是,在整个第二部分,小说和默尔索杀人没有构成任何关系。

那么,第二部分到底写了些什么呢?法庭在证明和杀人案无关的六件事:默尔索在母亲的葬礼上到底有没有哭?默尔索在母亲的停尸房有没有喝咖啡、抽烟?葬礼之后默尔索有没有和他的女朋友玛丽游泳、看喜剧电影和做爱?小说到了这里已经完全失控了,它已经从第一部分的叙事脉络当中彻底分离了出去。这次“分离”构成了文学史上最为严重的一起叙事事故。这部小说最终跑偏了,可以说,《局外人》就是一个翻车的现场

现在的问题是,这篇小说真的跑偏了么?如果我们一定要说它是一个翻车的现场,那么,我们的依据,或者说,它的参照系统,究竟是什么?

我们的依据,或者说参照系统当然是现实主义小说,严格一点说,是“文学史”意义上的批判现实主义。我们也许要停下来,简单地回顾一下批判现实主义了。毫无疑问,批判现实主义是工业革命的产物。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物质、商品、财富是空前的,足以把人类自己给吓一跳,接下来的问题必然是,这么多的财富该如何分配呢?结果是骇人的,正如马克思在《巴黎手稿》所揭示的那样——工人阶级给资本家生产了“财富”,给自己却生产了“赤贫”“疾病”和“丑”。这是严重的异化。批判现实主义要直面的其实就是这个。表面上看,批判现实主义小说所处理的依然是“人与人”的关系,可骨子里,不是,不是“人与人”,而是“人与物”。是“人与物”所带来的新“现实”,是“人与物”之间所隐藏的公平与正义。我要说,这是文学史的一次巨大的革命,也是文明史的一次巨大的革命。这个巨大的革命是启蒙运动带来的——启蒙运动赶走了“上帝”、赶走了“皇帝”,使“人与神”“人与皇权”的关系终于让位给了“人与物”的关系。这个太了不起了。因为在处理“人与物”关系方面所体现出来的无与伦比的才华和无与伦比的贡献,狄更斯,还有巴尔扎克,他们成了19世纪上半叶最“正典”的穷人——他们共同的敌人是贪婪、吝啬和金钱。严格地说,他们的思想其实是逆潮流和逆时代的,他们的精神资源反而回到了“上帝之爱”。借用我朋友的一个说法,他们的写作是“背对上帝”的。所谓“背对”,其实就是“代表”。这就是为什么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大多采用了全知全能的视角,也就是“上帝视角”。在这个话题下面,最极端的例子也许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他给“作家与时代”留下了说之不尽的话题。此处不表。

工业革命的惯性是穿透性的。虽然19世纪之后的历史不再以“工业革命”命名了,但工业,它仍在加速,它在给历史赋能。随着“科技”不停地提升,工业所创造出来的物质、商品和财富使得“人和物”不再是问题,相反,因为物的极大丰富,消费,反而需要动用社会文化的力量去刺激它了,最终孵化成了贪欲。这哪里还是刺激消费?直接就是刺激贪欲。形象一点说,大家都在吃伟哥,男女老少一块儿吃。汹涌的物,汹涌的商业,汹涌的消费,汹涌的贪婪,汹涌的欲望。当伟哥神奇的药效隐退了之后,一个问题终于走到了我们人类的面前:“人与自己”,——我们该如何处理我们和自己的关系呢?亢奋的人类如何与疲惫的自我相处呢?也可以这样说,疲惫的人类如何与亢奋的自我相处呢?经历了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工业革命,人类,终于走到了他自己的面前。换一个说法,人类如何“存在”?这成了一个不可规避的哲学问题和文学问题。萨特说,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此言极是。从文学的叙事策略上看,这个时期的小说大多舍弃了“上帝视角”,彻底回归到了个人,也就是“我”,这不是偶然的。宏大叙事的退位,同样也不是偶然的。个人大于历史,宏大叙事哪里退位了?只是换了一个视角。

具体到《局外人》这部小说——

默尔索,也就是“我”,他与外部世界的“宏大叙事”重要不重要?重要,用批判现实主义的线性逻辑来看,它极为重要。但是,对加缪来说,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什么呢?是杀了人的默尔索企图探索和弄明白“他和自己”究竟构成了一种怎样的关系,那种非线性的、混沌的“内在关系”。加缪当然不是第一个处理这个关系的作家,也不是最后的一个。但是,在处理这个关系的过程当中,《局外人》的完成度相当地好,真的是好。它可是一丁点也没有跑偏。加缪用他从天而降的天才有效地、涵盖式地呈现了存在的本质:荒诞。

这就是为什么《局外人》这部小说在我的心中如此特殊的根本原因。我个人的看法是,他拓展了小说,他让小说的历史拥有了“新区”和“开发区”。他是文学史上带有坐标意义的作家。

二、荒诞的非哲学呈现:一生的内容

刚才我说了,加缪用他从天而降的天才有效地、涵盖式地呈现了存在的本质:荒诞。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荒诞”已经成为存在主义哲学的一个关键词了。现在,我们要面对的就是“荒诞”这个词。我提醒大家一下,不是荒诞这个“概念”,是这个“词”。这里有天壤之别。

如果“荒诞”是一个“概念”,那么,《局外人》就不该是一部小说,加缪就应该去论证和推导,事实上,加缪没有。加缪只是呈现,描写再加上叙述。

我们先来谈结构。为了把话讲清楚,我们先来回顾一下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在那篇小说里,人物的结构关系特别有意思:阿Q处在圆圈的中央,从阿Q这个人物辐射出去,形成了一个圆周,圆周上分别有赵老太爷、王胡、小D、小尼姑、吴妈、假洋鬼子,这些人物彼此并没有构成关系,他们毫无关联。等我们看完了小说,我们很快就能发现,阿Q的一生其实是空心的,和没来到这个世界也没有两样

很巧,《局外人》的结构也是这样的,主人公默尔索蜗居在圆心,从这个圆心出发,辐射出默尔索的老板、同事埃马努埃尔、养老院院长、养老院门房、养老院老人贝莱兹、女朋友玛丽、小混混雷蒙、雷蒙的朋友马松、默尔索的邻居养狗老人萨拉玛诺、餐馆老板塞莱斯特、庭长、检察官,当然,还有神父,他们彼此也没有关系。事实上,默尔索的一生也是空心的,和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也没有两样。和阿Q有所不同的是,阿Q是真的没有来过,默尔索来过,想放弃,到了他不想放弃的时候,别人却把他放弃了。

如果我们把这个小说简单粗暴地拎一下——为了在两个小时之内把它讲完,我们必须简单粗暴。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局外人》这篇小说总共就写了四件事,分别是葬礼、杀人、审判和接受神父的指导。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加缪是如何去“描写”这四件事的,在这四件事情当中,默尔索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他的精神,或者说内心,处在了什么样的状态下面——

我们先说葬礼。 母亲死了,要下葬。依照批判现实主义的小说常态,小说的重点应当在哪里呢?不是母亲就是“我”,这里头自然也包括母亲和“我”的关系。可是,《局外人》别致了,“我”和母亲的关系它缺失了。缺失的不只是关系,还有葬礼上的情绪。在这个地方,加缪很“搞”,他把他的笔墨放在了另外的一个人身上,一个不相干的小老头,贝莱兹。加缪写道:“因为皱纹的关系,泪水竟然流不动,它们铺展开来,又重新凝聚起来,在这张被摧毁的脸上形成了一层水膜。”这是整个葬礼上仅有的一次与葬礼相匹配的情绪反应,如果我们读得仔细一点,这一段文字其实又不是情绪,相反,是某种把玩,类似于游戏,像抖音。如果不是这一段抖音,你说默尔索参加了一场婚礼、一次集会,一点问题都没有。我想指出的是,这段抖音并没有出现在葬礼的现场,是“补叙”的。就在葬礼快结束的时候,“我”已经很“喜悦”了,因为我很快就可以回去“睡上十二个钟头”了。到了这个时候,默尔索想起来了,贝莱兹满是皱纹的脸上曾经有过“不动”的眼泪——赶紧发抖音呗,还等什么呢。老实说,这是我第一次读到“不动”的眼泪。不要小看了这个局部,不要小看了这个“补叙”的时间错位,只有顶级的好作家才能做到。这样的描写等于在告诉我们一件事,“我”,和那个母亲的儿子,表面上拥有同一个身份,其实是两个人,他们并没有构成关系。这等于说,在心理这个层面,“儿子”在,“我”却不在。我还要请大家注意一个细节,为了参加葬礼,默尔索的黑领带还是从埃马努埃尔那儿借来的。还是那句话,在葬礼上,儿子的身体在,“我”的身体却不在——默尔索从来都不是一个存在者。

也许我们要说一说《局外人》的开头了。这个开头是如此地著名,可以说,在文学史上,这个开头和《百年孤独》的开头构成了两座丰碑。加缪是这样写的: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的一份电报,说:“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郭宏安译本)

这里面也有一个时间的问题,那就是母亲到底是什么时候死的。说白了,这个时间的问题本质上就是一个人的情感问题,也是对事态的感知、认识和判断的问题。这个开头其实是先声夺人的,因为它违背了伦理常识。我们可以把默尔索的这种状态命名为麻木。可麻木是如何达成的呢?怎么才能麻木呢?抽离。抽离情感、情绪,抽离感知,抽离认识,抽离判断。字面上看,这只是小说语言的语气,其实不是,是哲学的问题,这样的抽离否定了存在者,自然也就否定了存在。

我说过我没有能力谈存在主义,为了把话说清楚,关于“存在”和“存在者”,我只能引用海德格尔。他说:存在是存在者的存在,存在者存在是该存在者能够对其他存在者实施影响或相互影响的本源,也是能够被其他有意识能力存在者感知、认识、判断、利用的本源。

我不能说加缪是在海德格尔哲学的指导之下去完成《局外人》的,但是,《局外人》开篇的句式,或者说,《局外人》这样的语气和叙事的方式,那种“丧”,那种“躺平”,不可能出现在狄更斯和巴尔扎克那里,更不用说雨果了——那是怎样强大的主体性。这也不是福楼拜所说的“作者隐匿”,说到底,“作者隐匿”还是一个小说的修辞问题。《局外人》的抽离绝不是小说修辞,是哲学的问题,是存在者的失去。

第二个问题比较有意思,是杀人。 谁杀人呢?当然是默尔索。我想说的是,这个杀人现场加缪写得实在是蹊跷。我们都知道的,这是一起发生在海滩上的、偶然的、意外的杀人事件。我们来看看加缪到底是怎么描写“我”杀人的:

枪机扳动了,我摸着光滑的枪柄,就在那时,猛然一声震耳的巨响,一切都开始了。我甩了甩汗水和阳光。我知道我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滩上不寻常的寂静,而在那里我曾是幸福的。这时,我又对准那具尸体开了四枪,子弹打进去,也看不出什么来。那却好像是我在苦难之门上短促地叩了四下。(郭宏安译本)

这个地方我要提醒每一个同学注意,“我”一共开了五枪。第一枪就把人打死了,然后,默尔索对着尸体又开了四枪。这个我们要分析一下的,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对尸体补开四枪呢?不共戴天之仇,是强烈和巨大的仇恨。但我们马上就要否认这个说法,因为这是一个突发事件,杀人者和被杀者压根就不认识,连名字都叫不出来。好,排除。还有一种情况,杀人者有精神障碍。如果我们熟悉整部小说,默尔索再健康不过了,绝对没有精神问题,我们也只能排除。剩下来的,只有一个解释,默尔索是麻木的,用东北人的说法,“脑子没在家”。有一句话加缪描写得非常棒,“子弹打进去,也看不出什么来”。我要给这句话打一百分。这句话妙在哪里呢?这句话简直就是薛定谔的猫:默尔索既在杀人,也没在杀人。在这个地方,如果加缪描写默尔索装子弹、抬手、瞄准身体、放下枪、再抬手,再瞄准脑门子,我们说,这是标准的杀人。而一个人一口气连着扣了五次扳机,这还是不是杀人呢?反而不好说。事实上,到了第二部分,调查法官追问了默尔索这个问题,加缪是怎么描写的呢?——默尔索没有回答。作为一个读者,我要说,加缪在这个地方写得太饱满了,因为没有回答,完成度反而高了。在这个地方,与其说默尔索杀人了,不如说,因为“我”的抽离,默尔索无仇、无恨,他只是干了一件连他自己都无法解释的事。巧了,这件事叫“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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