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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汉李亚伟的诗(食)色人生

2012-10-29 08:47 来源:中国南方艺术 作者:王西平 阅读

  影响力——诗话中国  李亚伟篇
  
  莽汉李亚伟的诗(食)色人生
  
  王西平,诗人,记者,《核诗歌》主编。
  李亚伟,1963年生,诗人。出版人。1984年与万夏、胡冬、马松、二毛、胡钰、蔡利华等人创立“莽汉”诗歌流派。作为80年代最有名的地下诗人之一,李亚伟的诗歌最早多以在酒桌上朗诵的方式发表,后以一首《中文系》被传抄遍全国各大学的中文系。李亚伟在诗歌写作中表现出的卓越的语言才能和反文化意义,使他被认为是“第三代”诗歌运动最有影响的诗人之一和中国后现代诗歌的重要代表诗人。诗人现居北京/成都两地。

李亚伟

李亚伟

  遥想与记忆
  
  王西平:据说您祖上是军阀,简单讲讲您的家族史吧。
  李亚伟:我上小学那年户口簿上家庭成份是军阀,后来奶奶做了居民委员会代表,家庭成份就运作成了小商,要不在当时家里孩子上学和找工作太难。我爷爷原系黔军李孝渊(我爷爷的族祖辈)部师政治部副官,上的军校也很杂牌,苗岭讲武堂什么的,总之只是一小军官,怎么着也算不上军阀,民国时酉阳那个小县城做过国军的不多(做过土匪的倒多如牛毛),解放时评家庭成份被拿去充了数。
  
  王西平:18岁之前,有没有一些有趣或有意义的事发生?能记得第一次打架和最后一次打架的情景吗?您是如何理解“江湖”的?
  李亚伟:11岁是因道德品质问题和家庭成份不好,成了全年级唯一一个没能读上初中的人,只得去一个乡村戴帽小学上初中。一个小学里办了一个初中班,这叫戴帽中学。我姐姐在那地儿当知青,我仿佛当了两年小知青,学了很多恶习,比如手淫和抽烟,玩刀和雷管炸药等危险品。但读了很多书,主要是西方一些文学名著,还参加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社会劳动,比如修水库、办农场等,自己也学会了担水、洗衣、做饭等。男孩子小时候一年要打很多架,记不住了。最后一次有好几年了,是和诗人张晓波、音乐人卢中强在一小店喝酒与邻座发生了冲突,将对方打伤了几个,我也受伤不轻,朝阳区和平里派出所找了我一个星期,要拘我,后来赔钱才没被关。
  
  王西平:后周、隋年间人杜子春自称:“我杜子春天生莽汉”,提到莽汉,我突然想起《醒世恒言》中的这句话,那么“莽汉”诗歌的灵感是不是来源于此?为什么选择“莽汉”这种集体性的标榜方式呢?
  李亚伟:“莽汉”是我和万夏、马松、胡玉、胡冬、二毛、蔡利华等几个人在当时一个很正常的选择,原因是:今天派已经启蒙了中国诗坛,随后在我们的视野中出现了两个诗歌大景象,一个是将今天派涂改了的朦胧诗的流行玩意儿,这种流行是将今天派的启蒙故意往低级倾斜和消解,以满足落后消费喜欢吃甜食的胃口,其特征是软和肉麻成了大众美学;另一个就是和我们同样情况的年轻诗人们都正在各地像大炼钢铁一样地热火朝天地创造崭新的诗歌,其特征是反文化、反传统和对此前大陆新诗写作的不屑一顾。我们几个则选择了最极端的一种写作和行为。
  
  王西平:作为80年代最有名的地下诗人之一,您的一首《中文系》曾经被传抄遍全国各大学的中文系,在这首诗中,我看到了一个群体性的“杜子春”的形象,比如诗人胡玉,“是个老油子,就是溜冰不太在行,于是,常常踏着自己的长发溜进女生密集的场所用腮唱一首关于晚风吹了澎湖湾的歌”,而敖歌“已经二十四年都没写诗了,可他本身就是一首诗,常在五公尺外爱一个姑娘”,万夏“每天起床后的问题是继续吃饭还是永远不再吃了,和女朋友一起拍卖完旧衣服后,脑袋常吱吱地发出喝酒的信号”……这诗中的这些人都与“心性浪荡,如脱强野马,平日喜欢在酒馆饮酒作乐,排除孤单与寂寞”,与杜子春倒有几份相像。那么《中文系》中描述的一切,是当年您在四川南充师范学院就读时最核心的记忆吗?
  李亚伟:那时候我们几个在学校年龄是最小的,除当过知青的敖哥外,其余都在20岁以下,身体好、胆子大,修养差、对学院的伪教育不以为然,逃学打架是家常便饭,但自己上图书馆或在茶馆读课外书却很勤奋,我们几个几乎老在一起厮混,就是谈恋爱大家也常约在一堆,团队意识很强。我的《中文系》是很写实的,比如马松、二毛等就没写进去,因为他们学的是数学。
  
  王西平:自古以来,诗人似乎与美食不分家,人们都知道陆游是南宋著名的诗人,但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是一位精通烹饪的专家,在他的诗词中,咏叹佳肴的足足有上百首,陆游不但会做,而且很懂得烹调技术。他长期在四川为官,对川菜兴味浓厚。在莽汉诗人中,我所知道的您和二毛都开餐厅,这都是为了赶时髦还是给自己找“出路”?当时开餐厅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李亚伟:最初开餐馆都是因为好吃好喝酒,属于对吃喝等大学后遗症的自我跟踪医疗。当时没认为餐馆时髦,也没想到出路,就是好玩。开餐馆最大的困难是上管理平台,但我们不能在这上面用上劲儿。
  
  王西平:记得我小的时候,有一个朋友特别能打架,但他就是近视眼,因此每次打架之前,他赶紧先把眼镜摘下来交给旁边的人,即便这样,他还是经常“用胶布缠折断的眼镜腿”,甚至眼角经常被针缝。那么您是什么时候戴上眼镜的?近视给您的生活带来了什么样的麻烦?戴眼镜,是不是有所折杀您的英雄气概?
  李亚伟:上高中就带上眼镜了,用橡皮膏贴眼镜是常事,那是因为运动量大,钱少。我从小认识的戴眼镜的力气大的、粗鲁的很多。我们“莽汉”中有一个梁乐,是医科大学儿科系,他们寝室六个人全是眼镜,经常喝酒闹事。眼镜加上青春,惹是生非之后,常常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王西平:在长发飘飘的那个年代,如果头发生得厚重,便可以拿来充当道具,比如用来扮酷,假装先锋,还可以吸引不少女孩子,有道是“长发为君留”。后来您改剃光头了,理由是,不想成为“假先锋”,发现自己跟错风了……从您的“发迁史”我窥视到了这代人的一个集体特征,即虚荣心使得你们只走“最长”和“最短”的极端路,从不走没有个性的“中间路”,包括现在,您觉得呢?
  李亚伟:青春期臭美的特点是讲究发型,我们大学时蓄分头、烫卷发什么都干过,这个年龄觉得如此很漂亮,因为还没背负社会或文化观念,现在20来岁的青年仍然没变化。但一个人长了“反骨”后,乖乖头型就不过瘾了,对甜蜜蜜的小男生和温柔的小女生美学就视若粪土。80年代的“反骨”只能发展到蓄长发,这和时代、年龄有关,后来剃光头也和时代、年龄有关。
  
  王西平: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发不再来”已经是一种事实,尤其到了暮年,人人面临秃顶的风险,也许这就是死亡的征兆,您不害怕吗?就算现在您不弥留过去,至少等您到了古稀之后肯定会弥留那个“长发的你”吧?
  李亚伟:其实一个人很有限,我们知道对任何物事都不服气是很低级的。留恋是生命的一部分,因为消失也是生命的一部分。我们能做的事情是修改自己,差别是有的人勤于修改、有的人较少修改。这二者难以言说优劣,但我认为一个人如果颇有心得,会经常注意修改自己,而在最看不见的地方留下最固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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