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又回到这样一个问题上,又由谁来准确鉴定“大我”与“小我”,鉴定正常与非正常,鉴定健康与非健康?官员吗,评论家吗,政策吗,社论吗,生产力发展标准吗,社会公德标准吗,民间舆论吗,民调数据吗,历史吗,历史的历史吗?
再最后,如果这个大家最爱说的“大我小我”命题,被虚无化了,被“相对主义”取代了,被架空了,那么,我们今天又将如何有意义地来讨论这个课题呢?
我想,“大我小我”之说,肯定不是一个“伪命题”,这个课题的意义,应该是重大的,形象化的“大我小我”说法,之所以延续至今,并且也被今天的“全国诗歌理论研讨会”确定为议题之一来加以讨论,肯定有其合理的意义所在,不会虚无。
所有这一连串大小问题,在我脑海里沉沉浮浮,始终没有厘清。我经常试图与人探讨,但终究不得要领。目前,我继续聆听有关这一重要课题的各种阐释与教导,彬彬有礼地点头;我也继续在各种讲座中希望朝气蓬勃的青年习诗者要努力成为“大我”的传播者,诗须言志,须有现实的担当以及历史的担当,但是,我知道,关于这一重大问题的理论思考,从某个角度看,眼下,真的还未及深耕。
希望精耕细作;希望在我艺术饭碗的旁边出现一把深刻的锄头;希望评论家发人深醒由表及里的开导;希望我们的僵硬的大脑皮层能在深层次上被突然触动,包括我这块一唱就激动、激动过后又总是不甚开窍的榆木疙瘩。
2010年7月26日于北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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